他认为,中国禁播漫威电影《尚气》,是因为片名触犯了中国的种姓等级秩序:Chi(气)属于高种姓,Shang(商)属于低贱商人社群,两者并列,因此冒犯礼法。
他这里的Shang,来源于士农工商,但他显然不清楚这些只是中国传统的职业分类,而非身份。四类人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良民,商人之子可以科举,农民之子也可以入仕,重农抑商更多是社会评价,而非不可改变的世袭等级。
不过,这条谣言歪打正着,因为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另一套法定身份体系:贱民,那它和印度种姓一样吗?
中国自魏晋南北朝形成系统性的良贱制,《唐律疏议》将其法典化,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良贱不婚,人各有偶,色类须同。宋代一度废除,至清代被推向极致。
《大清律例》《大清会典》规定,民、军、商、灶四籍皆属良民,而在此之外,还存在一类具有特殊法律身份的人群:贱民。
这与贫富无关,而是法律认可的身份等级。他们不得参加科举、不得与良民通婚,职业世代相袭,违者受刑。这类群体遍布各地、形态各异,下面挑三个代表性例子。
浙江绍兴有一类被称为堕民的人群,世代从事婚丧仪仗、修足、做媒等杂役。
堕、惰本身就是污名,当地甚至形成十禁,不得读书、不得经商、不得与良民通婚,连高声说话、昂首阔步都受到限制。
钱塘江、富春江一带,有一个被称为「九姓渔户」的水上群体,由陈、钱、林、袁、孙、叶、许、李、何九姓组成。他们世代居于船上,被严禁上岸定居、与良民通婚,也不得读书应试。
到了道光、咸丰年间,许多人已不再以捕鱼为生。由于不能上岸谋生,部分渔户经营水上花船(又称江山船),家属以弹唱、说曲、陪酒甚至陪宿维持生计(船上女性被称为同年嫂、同年妹)。长期的法律隔离,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封闭的水上社会。
徽州「世仆」(伴当)并非国家划定的贱籍,而是宗族固化的依附身份。
皖南徽州地区宗族势力极强,当地宗族通过收编破产平民,用礼法名分把依附关系固化。世仆平时耕地看山,婚丧祭祀时必须承担轿夫、吹鼓手等贱役,甚至形成两姓同村,一姓世代为另一姓执役的格局。
除此之外,还有乐户、疍户、丐户,他们在法律地位上与堕民、渔户、世仆大同小异。
清雍正元年(1723 年),雍正帝颁布开豁贱籍诏令,从山陕乐户开始,逐步覆盖浙江堕民、苏州丐户、广东疍户、徽州伴当等群体,宣布废除其贱民身份,准其改业为良。
乾隆三十六年(1771 年)又规定:即便开豁为良,也要自改业之日起四世清白,且本族亲支不得再涉贱业,方准参加科举、报捐。
换句话说,一个家庭即使改了行业,其子、孙、曾孙仍无法进入主流社会,必须等到第四代,且整个宗族都彻底脱离旧业,才可能恢复完整身份。在缺乏资本与社会流动的传统社会,这几乎不可能。
地方社会对此也并不积极。以徽州为例,宗族长期依赖世仆提供无偿劳役,自然不愿放弃这一既得利益。部分世仆试图脱离依附关系、自立门户,往往遭到宗族私刑甚至官府压制。
徽、宁自唐迄今,主仆名分久定,一旦冠履倒置,自此人心不定。
可见,对尊卑秩序的维护,本身就是社会共识的一部分。
这套制度随着 1949 年后土地改革和宗族体系的瓦解,已彻底消失于现代中国社会。那么这算不算种姓制度?
身份世袭、禁止通婚、职业世代绑定,并通过法律和社会习俗维持排斥。无论是印度的达利特(不可接触者),还是中国的乐户、堕民、世仆,一个人出生在哪里,往往就意味着一生被限定在哪里。
印度种姓制度是一张覆盖所有人的等级网络。从婆罗门到达利特,每个人都在其中拥有固定位置,而这种秩序又被《梨俱吠陀》、轮回业报以及洁净与不洁的宗教观念赋予了神圣性。
比如对于高种姓而言,与贱民接触不仅意味着社会降格,更意味着宗教上的污染。
中国则不同。贱民只是良民之外的少数边缘群体,绝大多数士、农、工、商都属于良民体系,并保留着通过科举、经商等实现流动的可能。乐户源于政治清洗,世仆源于宗族依附,堕民源于职业污名,本质上都是世俗权力和社会结构的产物,而不是神意的安排。
从结构上看,中国的贱民制度更接近日本的部落民、朝鲜的白丁,以及欧洲历史上的卡戈人、罗姆人,都是将少数群体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而不是像印度那样,用一套覆盖所有人的等级体系组织整个社会。
中国学术界描述时要么使用贱民、贱籍、贱民等级,要么用英文词音译卡斯特,但二者的大众普及度不及种姓。
玄奘翻译《大唐西域记》时,用族姓、种姓来对应梵文的 varna(瓦尔那),这是印度教经典里的四大等级,原义甚至只是「颜色」。
但印度社会真正日常运作的种姓概念,却是另一个词:jāti(迦提)。
到了近代,「种姓」又被借来翻译英文caste。而 caste 又来自葡萄牙语casta,是欧洲航海者观察印度社会后创造出来的外来概念。
所以种姓是一个一开始没能反映出印度制度的词,最后约定俗成被用来翻译英文,这其中让人产生误解,也就不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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