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是在古勒塔附近的一座村庄被捡到的。那一年亚甸东部流行一场大瘟疫,数不清的镇子和村庄变得一片死寂,居民们要么锁在房子里烂得发臭,要么趁着还有力气卷上干粮逃去了别的地方。维尔福瑞尔派兵封锁了各条主干道,勒令人们回到荒芜的田地中去,但收效甚微,只要对瘟疫的恐惧还笼罩在亚甸上空,那块区域的税收就不可能得到恢复。
带我回来的猎魔人名叫罗根,在他的故事里,人们相信那场瘟疫是由瘟疫妖女引起的,于是国王付了钱给他,想让他去解决麻烦。把大规模疾病归到瘟疫妖女头上是一种长久以来的迷信,迄今为止对瘟疫妖女的确切目击只有两例,绝大多数时候,导致瘟疫只是老鼠、跳蚤或是其他不干净的东西,事后证明那次也不例外。罗根花了四个月只身走遍疫区,没有发现瘟疫妖女的身影,于是他回去复命时交上了一瓶普通的妖灵粉尘,告诉国王,瘟疫的源头已经铲除了,但怪物撒播出去的瘴气不会那么快消散,依然需要派人隔离病患、焚烧尸体,剩下的就是耐心等待。维尔福瑞尔对这个答复不是特别满意,但还是给了他部分剩下的酬金。
除去酬金,我则是他另外的收获。在他搜查疫区的几个月里,有一次路过了一座荒废的村子,进去后听不到任何鸡鸣和狗叫声,许多屋子的门紧紧闭上,只要一靠近就能闻到里头飘出的腐臭味。他找了几间闻起来没那么臭的屋子,尝试性敲了敲门,没得到回应后就径直离开了。当他骑出不到一里,发现一个小东西像狗一样跟在他后面,只要他一停下,那个小东西也会停下,他接着走,小东西又会跟上。抱着好玩的心态,猎魔人丢了个干苹果过去,结果苹果很快就被捡起来啃光了,只剩两粒苹果籽被吐出来。他下马走过去,这才辨认出是个蓬头垢面的男孩,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吃完苹果后一言不发,直勾勾地看着他。于是猎魔人一把提起他,骑上马后放到自己身前,就这么一路带回了凯尔莫罕。
说来奇怪,我对那段时期没有任何印象。从记事起,我就待在凯尔莫罕,包围我的是冷峻的雪山、澄蓝色的天空和一帮整天臭着脸的猎魔人,悲惨的早期童年没能在我脑子里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维瑟米尔说这是好事,每个小时候被送到这里猎魔人都不会有什么幸福美满的身世,有些人内心深处的伤痕会伴随一生。老家伙语重心长地说这句话的时候活像个育儿大师,只可惜这里没有香喷喷的育婴房和毛绒娃娃。总之,我仅仅把它当成一段故事,主角据说和我关系匪浅,却很难让我产生什么代入感。罗根在入土前,每次回堡垒过冬时都会又讲上一遍这个故事,我猜他想以此激起我的感激之情,好在我这儿借点钱去打牌。我并不感激他,如果他当时不带回那个男孩,男孩肯定会死在那里,后头也就不用吃那么多苦头了,但考虑到男孩至今没有自寻短见,说明苦头还没有多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因此我跟他算是扯平了。
每个学徒在真正出师前都要经过漫长而又艰苦的繁杂训练,每一门又都是日后吃饭用得上的看家本领,根据那些年长猎魔人的经验之谈,不管落下哪一门,即使能混过出师考验也很难活过四十岁。新学徒会从剑术和怪物学这种危险较低的基础课程开始。刚拿到木剑的男孩往往很兴奋,喜欢对着空气和布袋乱挥一通,等到被剑术导师和练习对手打得鼻青脸肿之后,这股热情又消退得很快。怪物学则几乎没人喜欢,因为在这门课上我们需要像乖宝宝一样坐在木桌前,背诵食尸鬼的生活习性、各类妖灵的弱点、齐齐摩巢穴和蟹蜘蛛穴的区别,如果答不出问题还会遭受体罚。我用了“几乎”是因为我就是那个乖宝宝,在同期学徒里,这门课我学得最好。我想不通其他人为什么宁可冒着雨在别的课上挨揍、受伤,也不愿舒舒服服地坐在室内对付一本书。书里的东西是有点枯燥,但只要把它们和标本间里那些丑陋的头颅联系起来,再发挥一点点想象力,记起来根本没那么难。
环绕堡垒四周的是一片山谷,山谷高处挂着一片连绵的树干,我们管那些树干连成的线叫“小道”。当学徒入门两年后,就要开始每天绕着“小道”奔跑,以此练习控制呼吸和平衡。当我们的剑术慢慢上道以后,又要在木桩上一边躲避风车和钟摆,一边找机会用剑还击。这些进阶课程的危险程度提高了很多,淤青和伤痕是常有的事,有时摔断或者撞断了骨头甚至要在床上躺一个月。养伤对我们来说并不意味着偷懒的机会,因为青草试炼这柄利剑始终悬在每个人头顶,在此之前你锻炼得越少,通过它的概率就越低。当试炼的日子临近时,每个人的眼中都无一例外地渗透出恐惧,每一次眼神接触都是对心底感情的交换,那阵子我们选择按下心照不宣的秘密,等待着试炼降临。
我不想再描述一遍对试炼的感想,非要说的话,我没死在那一天,而很多同期的学徒就没这个好运了。死的人中不乏我熟识的朋友,我们一起溜进厨房偷过冷掉的马铃薯,给各个猎魔人导师画过难看又下流的画像,在剑术课上痛打对方又在深夜里和解。青草试炼把那些人的样貌像烟一样吹散了,只剩下几个偶尔才会被提起的名字和山谷里几座孤零零的土堆。都说青草试炼会抹杀人的感情,制造出冰冷的猎魔机器,我觉得其中有一些夸大的成分,但大体上是属实的,否则为什么我对凯尔莫罕和导师们恨不起来?
此后的十年过得飞快,我们这些通过试炼的幸存者开始学习五大法印和魔药配置,并把此前所学的东西融会贯通。经过改造的身体灵活得不可思议,很多原本艰难的训练也变得轻而易举,以至于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增大难度。我不是表现最好的,但每样都还算过得去。每年冬天都会有在外的猎魔人回来过冬,通过试炼的高级学徒会被鼓励同他们对练。我挑战了每一个人,无一例外地落败了。其中赢我最轻松的是白狼和艾斯卡尔,前者只用两个回合就打掉了我的剑,后者放出的昆恩密不透风,我猛攻了一刻钟也没能打破那层薄幕,最后只好认输。除那两人外,我多多少少都能过上几招,甚至给他们造成点麻烦。维瑟米尔说我的表现不算赖,近一百年来只有白狼在学徒期间击败过出师的猎魔人。我不是那种热衷于争得头筹的人,因此也没什么挫败感。
出师的那天,维瑟米尔给我们举办了一场晚会,这个晚上我们可以大快朵颐,尽情地饮酒、打牌,而那些还没进行试炼的年轻学徒只能在门外朝我们投来羡慕的眼神,就像我们在他们这个年纪做的那样。在凯尔莫罕的壁炉前,维瑟米尔戴着那顶过时的古董帽子,火光在他灰白的胡子和红润的面庞上闪烁。他带着醉意地又一次告诫我们,成为猎魔人以后,把它当成一份普通的生计,就和街道清洁工和鞋匠没什么区别,总之,千万别自以为是故事里的英雄好汉,别抱有什么期待。
平常他也这么说过,那时我不敢提出异议,因为很有可能会挨揍。但这个晚上实在非同凡响,再加上酒精的作用,于是我大胆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不合理在哪,杰赛尔大师?”这是我给自己取的名字。维瑟米尔眨了眨湿润的眼睛,看上去没有生气,只是朝我投来平静的目光。
“如果只是为了当鞋匠和清洁工,那我们为什么要吃这么多年的苦,为什么要去冒送命的危险?当然,我不是说不想干这个,毕竟现在后悔也来不急了。我只是想说,既然我们从怪物的爪牙下保护了无辜者,那享受一点当英雄的感觉有什么不妥的?”
“好,那让我来问问伟大的猎魔人大师杰赛尔。”维瑟米尔又喝了一口,“你帮人铲除怪物会收钱吗?”
“会,这是因为武器、护具、药材都要花钱,如果我不收钱,那这份活儿根本干不下去。”
“你在那些开销外难道一点也不赚吗?你会不会用赚到的钱去买酒喝?会不会花钱找个女人来暖暖被窝?”
“是吗,可在我看来这不像是无私的除魔英雄会做的事。”
“你在混淆视听,维瑟米尔。”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心平静气,“我从来没自夸自己是个崇高的人,我的意思是,我们这个职业是崇高的,是有益于社会的。”
“铁匠打造的农具同样有益于社会,但很少有铁匠觉得自己的职业神圣无比。”
我知道从正面是不可能说服这个老顽固了,行吧,那就换个角度。
“好,那就假设,猎魔人这一行确实没什么伟大之处。”我以退为进,“接下来我就只有一个问题了,维瑟米尔,那就是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干到现在?它又辛苦,又危险,很多时候还挣不到几个子儿,为什么你们要做这个?”
“鬼扯,有这身本事,能找到无数没猎魔人危险,却又过得比猎魔人滋润的活儿,但是你,还有白狼他们,干了这么多年,在可以看到的日子里还会继续干下去。我不相信你们都蠢到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待遇更好的行业,如果不存在一丝一毫英雄情结在里头,你们坚持下去的理由是什么?”
这番话引来了维瑟米尔的沉默,之后他又说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总之那晚最后我们谁也没说服谁。这番争论后我被逼着发了誓,保证日后哪怕不再当猎魔人,也绝不踏入歧途,抹黑这个古老的行业。
我之后才慢慢领悟到维瑟米尔此番告诫背后的深意,以及那晚他在壁炉旁忧虑的眼神,但那已经是很多年之后的事了。
猎魔人不是个收入稳定的行业,意思是你不能像计时抄写员或者是码头搬运工那样,每天勤恳本份地工作,然后这天快下班的时候,就会有人拍拍你的肩膀,告诉你做得不错,点出几个子儿给你作为当天的报酬。据说在几百年前,大地上盘踞的怪物跟下水道的老鼠蜘蛛一样多的时候是那样。那时一颗水鬼脑袋的酬金只有现在的五分之一,但那时猎魔人的富裕程度超过我们五倍还有余,并且走到哪里都被人礼遇有加。可惜那种日子只存在于藏书室那些老得发霉的书里,这得益于我们那些不辞辛勤的前辈们——老实说,他们干得有些太辛勤了,完全没考虑过徒子徒孙们的生计,导致我们为了不被饿死,只能把价越开越高,但这又反过来导致人们对我们越来越不待见。我猜他们可能压根没想到石化蜥蜴也有从野外绝迹的一天?或者他们中有人想到了,但压根不在乎。想象一下,如果某个悲痛的农民来到你面前,告诉你他的闺女被某个天杀的畜生叼走了,恳求你去宰了那头畜生,你会怎么做?你难道会耸耸肩对他说“唉,我理解你的心情,但那头畜生很可能是世界上仅剩的三百个独苗,所以抱歉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觉得猎魔人是个颇具英雄主义的职业。
既然情况已经变成这样了,我们就得现实一点。为了养活自己,必须要干得比那些前辈更加卖力,直到我们的后辈在这一行彻底没有活路为止。当我们要寻找委托时,不是像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转(在实在找不到一丁点活儿的淡季也会这么做,但非常少),而是有计划地从一个城镇赶往另一个城镇,途中在每个地方都会停留一阵子。这很好理解,如果某个小村庄的村民们遇到了麻烦,毫无疑问,他们首先会试着自己解决。当他们发现事情超出了控制,远不是几个手持草叉的乡汉能搞定后,只能去往最近的城镇找人帮忙。这时有两种选择:直接去找民事官上报这件事,然后民事官上报给市长或者领主,由他们想办法解决,毕竟村民们平时交的税金就是干这个的。不幸的是,管事的大人物很多时候会被一些更紧要的事绊住,比如品鉴新一季上市的陶森特葡萄酒,或者研究如何调整信件中的措辞来给小儿子在宫廷谋个前程。于是前来求助的村民就会被打发走,被告知“回去等着吧”或是“你们自己想想办法”,然后没有了下文。正是这个原因,很多人喜欢直接选第二种方法,找个会写字的人把麻烦写下来,贴到告示牌上,然后祈祷它被谁看见。无论是哪一种,如果当时有一名猎魔人在附近,那委托的消息总会传到猎魔人那里,猎魔人的消息也总会传到委托人那里,我称这种神奇的现象为双向奔赴。而猎魔人,在处理某些麻烦上永远是最经济的选择,所以哪怕你不喜欢他们,还是得和他们打交道。用个不那么贴切的比喻:褐头菇是一种在北方野外挺常见的蘑菇,在从孢子长成成体五个月后才能食用,在此之前吃下去很容易中毒。一些地方的草药师在治疗这种蘑菇中毒时,喜欢加入少量的粪便到药剂中。患者如果皱起眉头,问:“非得弄得这么恶心吗?”草药师就会推荐用玻璃苣汁液来代替,效果差不多,但售价是每盎司五个奥伦。很多人在权衡后还是选择了前者。
我的第一个狩魔委托是在利达接到的,当时我离开蓝山,从科德温境内一路南下,怀着年轻人特有的踌躇满志,一心想正式开启自己的事业。当我途经三个镇子也没接到活儿时,心中充满了焦躁,只能不断告诫自己这属于正常范围,但还是不能很好排解那股焦躁。还好在利达——也就是第四座城镇待了三天后,一个渔民找来了我下榻的旅店(说是下榻,其实我和马睡在一起)。一见到我,他的脸上浮现出肉眼可见的迟疑,可能是因为我看上去太年轻了。我在凯尔莫罕问过那些老手,这种时候该怎么办,而他们给出的回答是“你自己想想办法”。让他们见鬼去。
“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个’猎魔人,但是我确实是猎魔人。”我又问了一遍:“什么事?”
“好吧,”他看上去还是没什么信心,“我们是住在东边的渔民,村子就在在莱克希拉河旁边。大概是一个礼拜前,一大群水鬼不晓得从什么地方游到了我们那....”
“呃,因为他们在水里,浑身都是臭味,看上去溺死鬼差不多?我奶奶讲的故事里就是这么说的。”
其实这不太严谨,有一些和水鬼长得很像但更危险的物种,比如泥巴鬼和渥德尼克,但我还是示意他继续。
“这群水鬼不晓得从什么地方游到了我们那,霸占了我们的河道,弄得我们想打鱼就要绕上两三里。大家寻思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叫我来镇上找人帮忙。”
“我走的时候还只有一个。最开始是小孩子在岸边看到了它们,吓得马上跑回来告诉了大人。我们叫上几个男人,拿上铲子和棍子,本来想去把它们打跑,结果那些怪物实在太多了,长得又吓人,一见到我们就扑上来,吓得我们丢了东西就跑。有个人被抓伤了手。”
我起身就要牵马,却发现他一动不动,于是问他又怎么了。
“你要收多少钱?”说这话的时候,他看上去在不断盘算。
“如果我确认是水鬼的话,每只10个杜卡特。泥巴鬼和渥德尼克另外算,但是可能性比较小。”
老实说,这是比较公道的价格了。由于这是我第一次进行委托,我只想把一切做得尽善尽美,因此几乎没怎么抬价。如果是几十年后的我,有把握敲到15个杜卡特。
“那个,不是我冒犯。”他说,“你看上好像是个很年轻的猎魔人。”
“是,”我无意撒谎,也很难撒谎。“那又他妈的怎么了?”
“所以你在经验上是不是不太足....我是说,一般这种情况会不会便宜点?”
我挤出微笑,对他说:“让我们来捋捋逻辑。”我喜欢这个词,它是我从书上看来的。“假设我确实是一个经验不足的猎魔人,那么在帮你去杀水鬼后会有两种结果。一,我成功了,和那些经验丰富的猎魔人做的没什么区别。你们花的每一分钱都物有所值,请问,这时我配得上那些钱吗?”
“很好,那第二种结果是,我失败了,这样的话你们就根本不需要付钱。可见无论哪一种情况,你们都不会有任何损失。既然这样,我没有降价的理由,是不是?”
他想了半天,最终不情愿地承认了。就这样,我成功保住了自己的正当权益,然后让他带我去往他们村子。到那儿已经是傍晚了,所以我决定暂且住下,第二天早上开始干活。趁着天黑前我和他们的领头人再次敲定了价码。
天亮后,我藏在河岸的草丛后面,观察起那群东西。首先那确实是水鬼,不是其他的东西,这算是好消息,水鬼几乎是所有需要猎魔人出马的怪物中最好对付的那一档。那些村汉要是再多叫几个人,然后能够克服恐惧,不怕受点小伤,完全有可能自己把它们赶跑。其次就是,这些人的数数能力实在有待提高,因为那里总共有十三只水鬼。
十三只,我对付得过来吗?略作考虑后我做出判断,问题不大,但是斩尽杀绝有点难。这种东西胆子很小,聚上一大群才有胆子攻击成年人,一旦被杀掉几只肯定会逃跑。我之前说了,这是我第一个委托,所以不想留什么尾巴。
我想到的法子是用诱饵,把它们吸引到离岸边够远的地方,这样它们就要花更多时间才能逃回水里。我问村子里的人有没有腐烂的臭鱼,他们说没有,都是趁着新鲜的时候就会腌好,所以我让他们提供十几条鲜鱼给我,然后又多等了两天,等这些鱼被蛆虫和苍蝇包围,变得足够令人作呕,我把这些鱼挂在身上,径自走向岸边。
应该说效果非常好,那些东西就像被鲜花吸引的蜜蜂,留着涎向我奔来,随我跑出了岸边半里。它们其实有一定智力,但我只有一个人,看上去实在不足为惧——我猜它们此前没见过猎魔人。
银光一闪,最前面水鬼的脸在一个呼吸间就被劈成了两半,后头的水鬼则根本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还在继续往前冲,结果又一只被削掉了半个脑袋。它们停了下来,开始疑惑为什么之前被它们追赶的人类突然回头。没必要给它们时间,我谨慎地选择了从外围开始猎杀,不让自己陷入被包围的境地。这一只伸出双爪想阻拦我的剑,结果被齐齐砍断,下一个瞬间肚子就被破开。水鬼群终于反应过来,发出了非常难听的尖叫声,扑上来又抓又咬,但都被我一一错开,每一次擦身而过都伴随着飞舞的残肢。三只一同飞扑而来,我往后小跳一步,在空中划出一个正三角,喷薄而出的光焰将它们全身笼罩,然后听到的是迄今最凄惨的嚎叫。我知道它们身上的油脂会助燃火焰,到死前是不会熄灭的,于是我撇下它们不管,去寻找其他水鬼。不出我所料的是,剩下的五只已经用起四足逃向河边,如果没有这半里距离,谁也拦不住这五只一心逃命的怪物。它们在追逐我时,我有意放缓了速度,现在它们可以知道我到底有多快了。
“十三个。”我把那些头扔在他面前,饶有兴趣地品味他看向那些东西时恐惧厌恶的眼神。“按照我们说好的,那就是130个杜卡特。”
“嗯,130个杜卡特,那是当然。钱在这里。老天啊,真够快的,从你离开到现在还不到半个钟头。”
“小意思。”我接过钱,掂量了两下,打算过会儿再点清楚。“我这人就是这样,做事情喜欢尽善尽美。”说着送给他一个笑容。
第一桶金让我尝到了甜头,为了庆祝,我下馆子点了几个硬菜,要了两大扎上好的啤酒,还给追风尝了尝新鲜苹果和鸡蛋。忘了说了,追风是我的第一匹马。是,我知道这个名字很浮夸,但考虑到我当时只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就不要过多苛责了。享用完这顿大餐后我惬意地挑了挑牙,然后洗了个热水澡,接着要了个房间,在干净稻草铺的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这次体验让我总结了两条经验:第一,虽然猎魔人不怎么招人喜欢,但猎魔人的钱跟其他人的钱一样招人喜欢(这一准则偶尔也有失灵的时候,但我之后才会发现)。第二,当我醒来时,我意识到自己刚拿到手的酬金已经少了将近五分之一,而接下来两三个月,运气糟糕的话甚至半年——都有着赚不到钱的风险。这给我结结实实上了一课,在凯尔莫罕根本没人教我这个,那就是冲动消费的后果比喝下过量魔药的副作用还要严重。
此后几年我就一直在北方游荡,先后走遍了那些主要国家。这些各自地方的人给我留下了不同的印象。首先瑞达尼亚人总的来说要更有钱,给酬劳时出手更大方,所以我最喜欢他们。科德温人性子比较直,很少跟你耍什么心眼,只是说话有点粗俗,但没什么恶意。顺便一提,科德温的俚语是整个北方最下流的。泰莫利亚人的信仰氛围很浓厚,乡下人则十分迷信,因此猎魔人在那里受到的白眼也最多。最后,我要先声明,我这个人没什么地域歧视——一个走到哪里到要被歧视的人哪还会去歧视别人呢?但是利维亚人几乎最糟糕,他们的幽默感是最少的,又喜欢说脏话,同时迷信程度不逊于泰莫利亚的乡下人。
你可能注意我没提亚甸,那个我出生的国家。我第二次踏上亚甸的土地已经是我成为猎魔人的第五个年头了,不是我刻意回避那里,只是行程恰好这么安排罢了:先去科德温,然后西行到瑞达尼亚,再向南到泰莫利亚,从雅鲁加河绕过玛哈坎山脉进入莱里亚和利维亚,向北后到亚甸,继续走重新回到科德温,然后回到凯尔莫罕。
这一次回乡之旅没给我留下太好的印象。我不想说太多祖国的坏话,毕竟我对外自称古勒塔的杰赛尔,所以我接下来只是叙述性地重复一遍那阵子发生的事,不掺杂任何好坏评价,真的。
这一年,维尔福瑞尔(老天,他在位得有够久的)在哈吉要塞击败了泰莫利亚的国王曼德尔。那场大战我没亲眼看到,在史官的记载里,那是近三十年来最惨烈的一仗,战后一个月里的庞塔尔山谷乌鸦遮天蔽日,连河流都被染红。我虽然没亲眼看到他们的交战,但我看到了打完仗后的战场。有很多乌鸦,但是绝对没“遮天蔽日”那么夸张。河水有点浊,但我怀疑在打仗前就是这样。这帮玩弄文字的总喜欢用这种夸张的手法。
我会出现在那里的原因很简单,如果发生战争,那猎魔人的生态位有点像比较高级的食腐动物。战争制造尸体,尸体引来食尸鬼,食尸鬼引来猎魔人——多显而易见的关系,连傻子都能看出来。
无论是亚甸人还是泰莫利亚人,停战后都要组织人手回收武器和盔甲,顺便给己方收尸,在这途中如果有讨厌的东西来打搅,就不得不安排更多的人手来保护拾荒者和收尸人。考虑到刚经历完大战后士兵们疲敝的士气,对付怪物时可能出现新的人手折损,又要发放新的抚恤金等等,简直一团乱麻。相比之下雇上十来个猎魔人守在周围实在是省事太多了。
我第一次参加这种和十几个同行一起工作的大场面,几乎各个学派的猎魔人都有,其中还有两人和我一样出身凯尔莫罕,但不是那几张特别熟的面孔,只是有过几面之缘。我们看到彼此后相互点头示意,打算干完活儿之后再找空聊聊。
这份工作比我现象得要艰苦,我们几乎是不眠不休地为他们站了五天的岗。我和另一个来自凯尔塞壬的猎魔人守在战场西北角,这些天每隔几个钟头就有两三只食尸鬼从森林里冲出来,一脚踏进我们布下的亚登,然后被我们一一消灭。那些看到我们就咆哮着冲来的憨货是最好处理的,麻烦的是那些想绕过我们溜进战场中心的,你还必须追上去把它们一一砍倒,这太费力气了,一两次还好,多了可吃不消。
如果你看我叫苦叫得那么响,就觉得我出了最大的力,那你就成功被我误导了。跟我一起搭档的那个狮鹫派老兄真不愧是靠法印吃饭的,他布置的亚登可以有十几码宽,完全可以把森林的出口覆盖住,还伴随劈里啪啦的闪电,只要有东西闯进来就会被劈得焦黑。我的法阵就只有他的一半那么大了,而且只能放缓怪物的动作。他这人挺不错,看不出什么得意之色,说话的语气也很谦逊,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有点古板,说话也一板一眼的。他自称克雷欧的亚兹。
“跟我讲讲凯尔莫罕吧。”破晓前我们又干掉了几只,等太阳翻越群山后,有几个钟头它们不太愿意跑出来,书上是这么写的。趁着这段时间,我们一边恢复体力,一边说些话打发时间。“我到现在还没去过那儿。”他说。
有什么好说的呢?我回想了一下,那些艰苦的训练,那些痛苦的回忆,九死一生的青草试炼,对其他学派的猎魔人可能也没什么新鲜的。所以我重点描绘了凯尔莫罕周边的山势和景色,介绍了堡垒里丰富的藏书室。“里头其实不光有历史著作和怪物研究笔记,”我告诉他,“我甚至在里头找到过骑士小说,藏得非常深,天晓得是哪个年代的猎魔人塞进去的。”他似乎对维瑟米尔非常敬仰,称他为猎魔人的活化石,大师中的大师,并不断询问我有关他的细节,从他嘴里我才知道那老家伙原来这么了不起?我则把维瑟米尔因为控制不住放屁而不吃豆类食物、把陈年老酒换了个地方藏结果自己都忘记藏到哪了、每逢喜庆日子就喜欢戴一百年前流行的老土帽子,这些不太体面的细节一股脑塞给了这个可怜的追星族。他脸上的表情变化真的很有意思。
提到自己时,他先是叹了口气,然后酝酿出忧郁的神情,表现得就像戏剧里失意的男主角。“我们这一支已经没落了。”他说,“几百年来,埃兰的美德一直与我们同在,繁荣的时候我们是最受世人尊敬的猎魔人学派,但这阻挡不了那些法师的贪婪。”
“巫师或者国王,”我插嘴,“故事里一般就这两种罪魁祸首。”
“是这样。”他深以为然地点点头,“那一天我还只是学徒,那伙人来到凯尔塞壬后,我们的宗师上去迎接了他们,但他们没有走进城堡,而是在门口交谈。谈了没过多久,他们就吵了起来,声音大到我们在训练场也能听到。最后那些人怒气冲冲地走了,当天晚上,雪崩就掩埋了凯尔塞壬,包括我在内只有不到十人活下来。”
“书籍。”这个词是他咬着牙喷出来的,“那些凯尔塞壬秘藏的魔法典集。法师们想要我们把这些书分享给他们,被我们的宗师拒绝了。出于嫉妒,他们摧毁了我们的学派,这样那些他们得不到的知识别人也无法拥有了。”
“再也没有比这更下作的事了!”他大叫出声,随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又压低了声音。“很多人以为这是群尊重知识的人,我们之前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低估了他们的恶毒。今后你和这些人打交道一定要万分当心。”
“我会记住的。”我做出深以为然的表情,然后问他:“你们之后会想报仇吗?”
他很久都没有回答,让我以为自己说错话了。当我想着说点什么找补时,他缓缓开口:
“会有那么一天的。”他的语气突然变得很平静,但掩盖不了其中的决心。
我这人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懂得什么时候该说些好听的场面话,所以我耸了耸肩,对他说:“到时候如果我还没死的话,也可以算我一个,看在咱俩的关系上给你打八折。”
这句话其实我自己也没太当真,但收获了意料之外的结果。克雷欧的亚兹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朝我伸出手,我很有眼力见地握住了那只手。就这样,我结下了一份很有价值的友谊。
收工以后,我们来到军营里领赏。轮到我时,那名上尉看着名单挑了挑眉毛。
“这么说你也是亚甸人咯?”他收起那张纸,双手抱胸看向我。
“长官,我有点忘了,你可以在地图上找找古勒塔在哪,如果确实在亚甸,那我也确实是亚甸人。”我轻笑了一声,但他没笑。
“我不喜欢你说话的语气。”他说,“而且我看你确实忘了自己是哪儿的人了。”他走到军营中央,展开双手旋转一周,“看看这些人,”分布在四周的士兵纷纷朝他看来,“当这些男子汉在英勇抗击国家的敌人时,你在哪?当我们为了人民的福祉舍生忘死的时候,你又在哪?现在仗打完了,你倒是闻着尸体的味儿一路跑过来了?如果你还有一丁点的羞耻心,会为国王对你的养育羞愧吗?”
“住口吧,你这没卵蛋的杂种。”他朝我怒吼,唾沫星子飞到我的眼角,“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直接把你吊死,而不是给你这种东西钱。但这么做的话,上头肯定会有微词,国家的信誉也会受到影响,所以你真的应该庆幸。不是想要钱吗?拿去吧。”
他抛出一大把硬币,散落在地上,有些还滚出去好远。我看向四周,大多数同行都投来同情的目光,亚兹和凯尔莫罕的同门们朝我微微摇了摇头。我攥紧拳头,狼狈地捡起了地上的硬币。
“噢,是吗,那一半是你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不用谢我。”他打着哈欠说。
最后我控制住了自己,没有宰了他。如果想的话,我当时完全做得到,就是走不出那个军营罢了,还会连累其他同行。现在回过头看,我真的佩服自己那时的控制力。领完那笔钱后,我没有停留,一路离开了亚甸,十年内都没有再回来过,而我原本的计划是干完这次活儿就去我出生的地方看看。
今年冬天回凯尔莫罕的人数挺少,除了一直留守的维瑟米尔和我自己外,就只有兰奇和罗根两人。我跟维瑟米尔说,在外头碰到一个他的忠实崇拜者,让这老家伙相当受用,并告诉我下次可以邀请他来凯尔莫罕作客。当然,我把他的那些底也给透出去了这件事是不能告诉他的。
站在堡垒的露台上,我能看见训练场上那些专心于攻防的学徒。他们的剑路使得很生疏,跟步伐也配合得很勉强,简直是漏洞百出。我在他们这个年纪也是这个水平吗?我努力回想了一会儿,发现没什么头绪。
“有好也有坏。”我咂咂嘴,“好的可能要多一些。也许吧,我不太确定。”
“那算是不错了。之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总有比现在糟糕得多的时候。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胜不骄,败不馁。”
“天,多快呀,二十多年前我把你带到这里,那时你也和他们一样,站在庭院里练习。我记得你的剑术是排第一的?”
“你身上有零钱吗?兰奇刚刚赢了我一局,等我反败为胜后多还你两成。”
我看着这这恬不知耻的可怜虫,对上他期待的目光。罗根的业务能力其实挺强的,我有不少议价技巧都是从他那学到的,但对赌博的痴迷让他一直存不了几个子儿。
“我对借钱给别人打牌没什么兴趣,正好我也看腻了。”我拍掉手上的灰,“带路吧,我亲自去会会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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