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正常运转的宇宙里,维克多·拉莫斯本应默默无闻地度过他那短暂的一生。他可能会因为偷了一块猪肉馅饼被送上绞刑架,又或者在某次入室盗窃中被一个愤怒的面包师妻子打断腿,最终在某个阴冷潮湿的济贫院里,一边抱怨着稀得像眼泪一样的麦片粥,一边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不太友善的世界。
但我们所处的这个宇宙,正如你可能已经注意到的那样,其“正常运转”的标准,往往低于平均值。维克多·拉莫斯的命运,注定要走上一条更加崎岖不平的道路。
平心而论,维克多·拉莫斯并非偷窃大师,甚至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毛贼,顶多只能算是个从别人口袋里摸走手帕的业余爱好者。他的同行*们普遍认为,维克多的专业技能,就如同一个防水的茶包一样,听起来似乎是个不错的点子,但实际上毫无用处。他缺乏一个优秀窃贼所必需的几乎所有品质:他没有鹰一样锐利的眼睛,没有猫一样轻盈的脚步,也没有狐狸一样狡猾的头脑。
他唯一勉强可以称之为“天赋”的技能,就是一种能够精准地找到任何计划中最薄弱环节,然后将其搞砸。如果一个计划有1%失败的可能性,维克多就能奇迹般地将其扩大到110%,并且通常还会附带一些额外的灾难性后果。
这样一个在犯罪界都属于底层的家伙,是如何想到要去挑战潜入圣詹姆斯宫这么一个理论上应该戒备森严的地方呢?答案是他的客户,或者说销赃对象——佩西瓦尔·庞布尔勋爵,一个继承了显赫头衔和一屁股债务的落魄贵族。
庞布尔勋爵坚信自己血管里流淌着的蓝色血液,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收藏任何与皇室有关的物品。从玛丽一世女王的御猫布拉德肖掉落的猫毛,到查理国王擦过鼻涕的一块手帕,再到白厅宫的烟囱里包含了“亨利八世时期宫廷气氛”的灰尘。对于庞布尔勋爵来说,一件物品的价值,取决于它是否可以提升他自身格调的“皇家气息”。
正是这位古怪的贵族,在一次维克多试图向他兜售一个从宫廷侍女的裙子上偷来的银色纽扣时,向他透露关于“皇家方剂”的传说。
“哦,亲爱的维克多先生,”庞布尔勋爵一边用放大镜仔细检查着那个纽扣,一边神秘兮兮地说道,“这种凡俗之物,虽然也沾染了宫廷的气息,但终究只是皮毛。你可曾听说过,在圣詹姆斯宫的最深处,存放着一瓶‘皇家方剂’?”
他告诉维克多,那瓶药水据说是都铎王朝时期最伟大的炼金术师,用各种天底下最稀有的材料,为增强君主的“龙威”而秘密调制的。传说只要喝下一滴,就能获得能与神灵沟通的超凡的力量,或者至少能治好风湿病。
“告诉我,维克多先生。你是愿意当个无名小卒,一辈子浑浑噩噩,最终死在牢房里,还是就算活不到三十岁,也要名留青史呢?”贵族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如果你能弄到那瓶方剂,我愿意为此付出任何代价!”
维克多正是看准了这一点,如果这瓶药水真有那么神奇,那么把它卖给某个更有钱的买家,岂不更好?他开始幻想着将那瓶的药水交到某个贵族的手中,然后换回一大袋沉甸甸的金币,从此在雾都过上体面的日子。
于是,在一个雾气浓得可以切块来卖的夜晚,维克多·拉莫斯开始了行动。他成功地翻过了圣詹姆斯宫一处比较低矮的外墙*,像壁虎一样在宫殿错综复杂的屋顶和排水管之间爬行,一路上撞翻了三个花盆,惊起了一群正在开会的鸽子,并且从一个湿滑的屋檐上掉下去,摔进下面那个据说是安妮·博林王后的鬼魂经常光顾的庭院里。
*:那个区域的卫兵正在为一个关于“谁才是英格兰最伟大的桥牌玩家”的问题而争论不休,完全没注意到身后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
最终,凭着一种苏格兰人在找酒喝时才有的顽强毅力,他发现了皇家药剂室,房间的门锁出乎意料地容易对付,主要是因为它已经锈得快要散架了。
药剂室里光线昏暗,空气中弥漫着各种奇怪物质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架子上摆满了贴着拉丁文标签的容器,里面的液体呈现出令人不安的颜色。
维克多对炼金术一窍不通,在他看来,这些东西和他祖母腌制的泡菜没什么两样。在灰尘中一番摸索后,维克多找到了他的目标,一个刻有皇家徽章的瓶子。
这瓶子本身看起来就很有年头了,瓶塞是一种古用蜡和某种皮革混合制成的玩意儿,看起来不那么牢靠。瓶里的液体呈现出一种近乎黑色的琥珀色,在昏暗的光线下晃动时,似乎能看到一些金色沉淀物在其中缓缓旋转,像是一个被囚禁了的微缩的星系。维克多小心翼翼地将这个寄托了他未来希望的瓶子揣进怀里。
历史的转折点,就发生在他试图从药剂室那扇年久失修的窗户翻出去的时候。他的一只脚踩在湿滑的窗沿上,身体呈现出一个十分不雅观的姿势。就在这时,一阵不知从何而来的穿堂风*猛地吹来,让那扇吱吱作响的窗户突然关上,狠狠地夹住了他那只正在跨越窗框上的后脚。
维克多发出一声惨叫。失去了平衡向后倒去。然后,在一阵骨裂声中,那瓶承载着他所有希望和梦想的“皇家方剂”,狠狠地撞在了坚硬的石子地面上。
在接下来的几秒钟里,维克多·拉莫斯经历了一场标准的赌徒式的心境演化过程,内容包含了否认、愤怒、讨价还价、沮丧和最终接受。他看着那些深琥珀色的液体,混合着沉淀物和玻璃碎片,渗入到古老的石缝中。他的酒馆梦、体面生活梦,以及明天早上的早餐,都随着那些液体一起,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逐渐消失。
恐慌和贪婪,这两个古老的念头此刻正在他的大脑里进行着一场激烈的辩论。
快跑!你这个白痴!卫兵马上就要来了!你会被抓住然后吊死,你的尸体会被乌鸦当成自助餐!
不能就这么算了!不能!这里面还有……还有剩余价值!不能让它就这么流光!你必须挽救损失!
在那个决定性的瞬间,贪婪以微弱的优势战胜了恐惧。维克多做出了一个将永远改变他自己、伦敦和整个英格兰历史的决定。他抓起那半截边缘锋利得足以割开喉咙的瓶子,无视那些可能会划破他嘴唇的玻璃碴,将瓶口对准自己的嘴,将“皇家方剂”一饮而尽。
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维克多曾向一只猫科动物描述过“皇家方剂”的味道。那就像是把一个生锈的马蹄铁、一撮发霉的烟草、几滴苦杏仁的汁液和一只死了一个星期的蟾蜍,一起放进一个盛满了陈年醋的皮靴里煮,然后用一根燃烧的硫磺棒搅拌均匀,最后一饮而尽。
他的喉咙像被火烧一样,胃里则像有几十只愤怒的螃蟹在开舞会。
起初,那只是像蚊子在耳边嗡嗡叫一样的耳鸣。然后,那耳鸣声越来越大,变成了成千上万种不同的合唱。当他跌跌撞撞地逃出宫殿,躲进一个肮脏的巷子里时,这场声音的交响乐达到了高潮。
“滚开,你这只三条腿的蠢狗!这垃圾桶是我的地盘!”
“他又把球扔出去了……我该去捡吗?这一切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是球,还是追逐球的过程?哦,真是个复杂的哲学问题……”
维克多捂住耳朵,但他无法阻止那些声音,它们是直接在他的脑子里响起的。他就像一个不小心调错了频道的收音机,被迫接收着全城所有动物的“心声广播”。
就在由成千上万个动物念头组成的噪声风暴中,一个声音,清晰地穿透了所有的杂音,直接在他的灵魂深处响起。
那个声音带着一丝刚刚从漫长的沉睡中醒来时的困惑。它不像其他动物的声音那样充满了原始的欲望,甚至带着一种属于知识分子的腔调。
“你是谁?”维克多对着空无一人的巷子,用颤抖的声音问道。
“一只曾经相信可以用逻辑来推翻暴政的老鼠,”那个声音回答道。
在最初的几天里,金爪的幽灵还维持着它在被乔治·希尔弗终结之前的风度。它向维克多描述了家里一个由所有啮齿动物实现自治的“地下共和国”的梦想;它引用了各种(可能是它自己编造的)古代鼠辈先贤的名言,论证了人类统治的非法性和不道德性;它甚至以一种自豪的语气,向维克多讲述了它生命中高光的那个时刻——四十年前,它与那个传说中的剑术大师乔治·希尔弗的最后对决。
“那个被称为‘百鼠斩’的家伙,”金爪的声音在维克多的脑海中回响,“他确实很快。他的武器确实比我的爪子和牙齿要快得多。但是,在它夺走我的生命之前,我用思想彻底地击败了他!思想的力量!这才是我们真正的武器!”
在那些日子里,维克多几乎要被这只耗子幽灵说服了。他甚至开始觉得,自己或许真的被选中来参与一场伟大的跨物种的解放运动。
毕竟,金爪已经被禁锢在那瓶充满了各种奇怪物质的药剂里整整四十年了。四十年,对于任何充满了怨念的幽灵来说,都是一段极其漫长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它在这四十年里,一直处于一种被压抑的沉睡状态。而现在,它被惊醒了。这引出了一个在所有智慧生物中都普遍存在的法则。
一个睡了八小时的人类,在被闹钟吵醒后,尚且需要至少半杯咖啡和十分钟的呆滞才能恢复基本的文明和理性。一个被禁锢了四十年的耗子幽灵,在突然被一个倒霉的窃贼“唤醒”之后,你又能指望它有多少耐心呢?
积攒了四十年的“起床气”,是一种足以扭曲现实的强大负面能量。
“够了!够了!”有一天,当维克多还在试图理解金爪所阐述的关于“啮齿动物的财产权与人类法律的内在矛盾”的深奥理论时,金爪的幽灵突然在他的脑海中发出了一声不耐烦的咆哮,“哲学!理论!宣言!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四十年前,我就是因为相信这些的空谈,才落得这般的下场!言语快不过武器!永远都快不过!”
金爪的声音开始变得尖锐,在四十年孤独而愤怒的沉淀之后,它的理想被彻底腐蚀、扭曲,最终退化成了一种最原始的动物欲望。它那曾经用来“击败”乔治·希尔弗的智慧和口才,现在完全被用来操纵这个意志本就不怎么坚定的宿主。
“嘿,维克多,你看到那个穿着丝绸衣服的胖商人了吗?他刚才用鄙夷的眼神看了你一眼,就好像你是一坨不小心粘在他鞋底上的狗屎。”
“他们凭什么这么傲慢?就因为他们有几栋破房子和几袋子臭钱?这种不公必须被纠正!我们应该给他一点小小的教训。比如,让他那漂亮的仓库,在夜里不小心着火,怎么样?想想看,那火焰,多美啊。”
“那个卫兵,维克多,他昨天在酒馆里吹牛,说你是个‘连猫食都偷不走的苏格兰笨蛋’。”
“千真万确!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应该让他负责看守的那个粮仓也体验一下温暖的感觉。这样,他就没有时间在背后说我们的坏话了,不是吗?”
在金爪那日复一日的煽动下,维克多·拉莫斯开始变了。他不再满足于偷窃几个先令或者一块馅饼。他开始逐渐享受那种看到别人的财产在火焰中化为乌有的快感。
每一次小小的纵火,都像是给他那颗自卑的心里注射了一剂兴奋剂。而每一次,金爪的幽灵都会在他的脑海中为他喝彩,并用更疯狂的毁灭图景来诱惑他。
“听着,维克多,”金爪的声音变得低沉,“你想要什么?金子?女人?还是让那些曾经看不起你的人跪在你面前求饶?这一切都很简单!只要我们制造一场大火!一场能让整个伦敦都陷入恐慌和瘫痪的大火!到那时,所有的金库都无人看守,所有的豪宅都大门敞开!整个城市都将是我们的!”
金爪的幽灵,像一个来自地狱的促销员,抓住了维克多内心深处最卑劣的欲望,它将自己那疯狂的纵火计划,包装成了一个能让维克多实现所有梦想的蓝图。而维克多·拉莫斯,这个本来只想偷点东西换顿饱饭的倒霉窃贼,就这样,一步步地,在一个充满了四十年起床气的耗子幽灵的蛊惑下,开始相信火焰,会是解决所有问题的终极答案。贫穷、鄙视、孤独、失败……这一切,都可以在一场席卷全城的大火中得到救赎。
最终,在1666年9月的那个干燥的夜晚,在普丁巷一家面包店的熊熊炉火旁,金爪的意志战胜了维克多的理智。一个被啮齿动物幽灵附身的苏格兰窃贼,指挥着一群被油脂和复仇火焰点燃了爪子的老鼠,将地狱般的火海带到了伦敦。他脑海中那个曾经高喊着“自由与平等”的革命家,如今只剩下了一个永不停歇的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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