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魔法是什么?腾空而生的火焰,无形的仆人,或者只是坚固耐用的武器,都是魔法的形式。
内容物的本质,往往和所盛载的容器挂钩。一杯水,装在金碧辉煌的宴杯,或者一个发霉的木杯中,会显得有莫大的差异,魔法亦是如此。
因此要界定魔法是何物,用形式去表达,是更为合理的。言语、祭品、符文,都是通往不同道路的不同方式,既然大道无门,千差有路,自然到达的终点也并不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魔法的表达形式,乃至于作用方式,于不同的形式下都不相同。正如圣伊斯塔达尔所言,哲学的本质是外界使力于人,魔法的本质是人使力于外界。
倘若要大致分类的话,常用的魔法分别有使用语言作为媒介的诵式、使用祭品作为媒介的精灵术、使用符文作为媒介的物符,以及应用过于广泛,导致难以分类,也几乎无从分类的药术。
需要注意的是,术这个词语,在魔法中是古老的象征。在漫长的岁月中,名为术的魔法和箭术、骑术等用于掠夺和狩猎的学问相同,都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然而魔法本身也存在限制------这是因为形式导致的。诵式的威力短暂,只要言语消散就不复存在,即使用言语的威力举起土地,在分神的瞬间就会变回原状; 精灵术建立在契约之上,维持契约本身就需要不停奉献人作为血食,精灵需要拥有容器才能施展全力,否则就只是无形者; 物符的魔法力量由于要长久留在物质界中,往往显得微小,而且因为物符本身的作用是把物件自我完成为理型,因此对薄暮界的感知薄弱。
语言本身,乃是最直观、最容易传播的媒介。哪怕是一个不识字的文盲,在祭典时往往也能在旁唱些丰收的小调,他们有时会深信如此能够起到作用,因此世界便会或是回应,或是不回应,而他们将之归于虔诚与否,从不质疑小调和丰收本身的因果关系。
然而,根据传统和习惯的演化,丰收的小调或者水手的风平浪静之歌,往往效果并不稳定,而且存在多则千年,少则百年的有效期。
诵式便是将之稳定化后的产物,因此在未来的诵式,学士们唱着火焰和雷电之歌,并将之记录在假借三神的教义当中,而信者深信不疑,通过背诵经文,施展言语的魔法。
薄暮本身并不会分辨,到底是何人朗诵经文,可信者并无天份,记忆也并不能留住魔法,言语的迷宫只可能困住魔法一时,在说出经文,释放刹那的威力之后,魔法便会消失无踪。
只需训练出虔诚、坚信的心,那么信者就能使用魔法。由于猛烈的现象最能使人印象深刻,因此诵式往往是象征太阳的火焰,或是象征风暴的雷电。
诵式是羔羊的魔法,是信者的魔法,然而亦有缺憾------其数量受制于对经文的理解,以及对信仰的虔诚,一名大神殿的诗觋,所能掌握的诵式,远比一名兼职助产士的乡村诗觋数量更多,同时通过专注,能够在一一边维持一个诵式的同时,使用另一个诵式。
需要注意的是,诵式并非只有照本宣科的方式。在遭遇战当中,时常并不能念诵全文,因此常用的战斗诵式往往只有一句,或者两句。
同时,通过不同的念诵方式,同一种诵式亦能够拥有不同的效果,好比说同一篇歌颂独眼战父投掷雷电的经文,通过倒读可化作电网,隔句诵念可化作电球。
学士针对语言作为媒介本身,也开发出了可以使人发自内心相信三神,变成信徒的洗礼咒,和强行促使信徒之间,语言互通的通用语。
祈神乞灵之法门,可说最古老的魔法。先民相信万物皆有精灵司掌,而先民死后的灵魂也是精灵,通过祭祀,会助力后人。或是死前的怨念,或是动物被杀的怨恨,在世界留下伤痕,方才能化作精灵。可以说,精灵是只能注目眼前,仿佛野兽般的存在。
因此,血食和熏香对于吸引此等存在,是必要的饵食,也可用美酒和烟草勉强替代。血食以人肉最好,香料则是檀香,最受欢迎。只要向野兽献上食物,就能得到一时的安宁,所谓的精灵术就是如此之物。契约则是在此之后的延伸,以言词为锋刃,用约定作锁链,和精灵结下「献上祭品,而汝当如何的约定。」
可契约存在例外,那就是力量本身就是违逆契约权利,倘若一方极强或者极弱,那么就无须祭品或者服务作为契约,只存在单方面的奉献或者奴隶。
一般而言,精灵是不可见的。就算是司祭,也只能通过祭品,间接观察精灵是否存在。可总有人受精灵恩宠,无论是善意或是恶意,他们被称为灵媒,能够在不使用魔法的情况下,通过感官直接地感受到精灵的存在。相应地,也更容易被精灵影响,是作为容器的上好素材。
倘若要让精灵可见,就要准备一个能使他们在物质界存在的容器。如果是死者化为的精灵,就会使用活人尸体,野兽化作的精灵,就会使用死去的野兽。阿舒赫帝国的死兵便是如此,司祭通过和半人马般的战争精灵立下契约,使手下早已签定精灵契约的士兵即使死亡,灵魂也依然会化作精灵,复归到肉体当中继续作战。
根据学士的假说,精灵的本质是把人自身的魔法,通过信仰成形,投射在外界的存在。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真龙,阿舒赫境内有大量河流,因此人认为每一条河流都是龙之首,把对河流泛滥的恐惧投入其中。而巨人亦是如此,是人对于山脉的信仰。
然而,学士的假说并无法解释,为何和精灵的契约,能够通过血脉进行传承。父亲和精灵的约定可以传给儿子,母亲和精灵的约定可以传给女儿,甚至一个家族和精灵定下契约之后,只要持续供奉精灵,就会为家族效力。
另一个假说并未能包括的疏漏是,精灵可以施展人所不能复现的魔法------可以看见未来的占卜、附身在尸体上的起死回生、用泥土和树枝制作似人者的换生灵。
最迟诞生,却也是最多分支的魔法,脱胎于药术的其中一面。相比起善变的精灵,易逝的语言,物符可以把魔法长久地封入死物当中,物件本身或是超脱凡俗,或是能够使用魔法。
和药术不同,物符本身是基于技艺存在的,因此不需要过于特殊的媒介。一把木剑在技艺精湛的符匠手上受印,威力等同于受印于三流工匠的精铁宝剑。
若只是要使物件化作本身的理型,例如坚固得可以抵挡巨石的盾,锋利得切开铁甲仿佛黄油的刀剑,对于符匠,并不困难。
问题在于一件物件,无法拥有两种相反的理型,轻薄又锋利的刀剑,无法同时沉重又坚固,沉重又坚固的盾牌,亦无法变得便于携带。越是进行复数理型的堆叠,物件本身越是容易变得平庸。
超凡脱俗的物符技艺,事实上能用在人的身上。但与其说是一个人得到物符的加持,不如说是人被物符所强行改变,那转变如此地激烈,甚至死亡也并非罕见之事。
符匠公会手下的战士宗派,因此人数从来无法超过四位数。战士是物符的容器,因此永远无从施展其他魔法,同时因为彻底被绑在物质界中,也没有良好的办法对抗精灵,这也是化作理型的武器通病。
另一种则是,把魔法封入死物中的技艺,名为法器。符匠可以把曾经学过的魔法,通过物符的技艺刻入到死物当中,代价是符匠本人会彻底忘却刻入到死物的魔法本身,而且施展的魔法威力也不如原本施展魔法的术士。常见的真言宝珠、长明灯就是通过此等技艺进行打造的。
能使用魔法的死物也分作两种,一种是永久生效的,另一种是生效后就会被破坏的,一般而言后者的效果会比前者强,因迷宫被破坏的过程中,使会将魔法本身的力量彻底释放而出。
最后一种,也是最不为外人所知的,被隐晦地称为第二技艺。黄衣的僧侣牺牲言语的能力,通过把语言的火焰用舞蹈和手印进行表达,和只能专于一事的战士不同,僧侣可以通过手印引出各式各样的力量,甚至在熟练者的情况下,于战士专精的方面犹有过之。刚入门的符匠,通常会学习第二技艺的皮毛作为护身之法,皆因尚未有打制完成的随身武器,因此需要手印作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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