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金斯伯格的访谈录》,觉着她参与的几个女权的案子非常有意思。
案件1弗朗蒂罗诉理查森案,女性军人的丈夫和男性军人的妻子所享有的权利不一致,弗朗蒂罗中尉婚后去空军基地的人事部门,要求他们为她提供已婚军官的住房补贴,并允许她的丈夫使用基地医疗设施,被基地告知只有男性军人才能享受那些福利。金斯伯格认为目前的政策是在惩罚女性军人的男性配偶,某种程度上是歧视男性,应该将这一津贴扩展到男女两性。
案件2温伯格诉维森菲尔德案,维森菲尔德的妻子死于分娩,他想全职照顾刚出生的婴儿,所以想争取儿童看护期的社保福利,却被告知这些福利只适用于遗孀而不适用于鳏夫。金斯伯格认为这个法律歧视男性,而且认为法律虽然要求女性缴纳和男性相同的社会保障税,但她们的家人从中获得的福利比男性要少。
案件3弗吉尼亚军事学校案,一所州立军事学院仅仅招收男性,把另一个性别排斥在排斥在外,这是对单一性别的巨大福利。金斯伯格认为虽然大多数女性不会进入军事学校,但是有一些女性已经准备、愿意并且能够经受住严酷考验,应该允许她们的选择。
她是非常务实的,在上世纪男女不平等的大环境下,不选择直接对抗而是通过从另一种角度让男女平权进入了司法,表面上是为消除对男性的歧视,实际是默默地为女性争取权益。案件1争取了男女平等的享受基地的福利,案件2某种程度上是消除偏见和刻板印象,男性也可以照顾家庭和孩子,让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案件3更是扩大了女性的选择权。
她与一些女权主义者的分歧也越来越大,女权主义者指责她为男性服务,这一分歧在“女性特殊产假”的案件中达到了顶峰,金斯伯格所在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指出应该将产假扩展至男性,因为仅对女性设置的“女性特殊产假”会引发歧视,降低女性被雇佣的可能性。女权组织认为,这些给予孕妇的特殊福利虽然违反了形式上的平等,但是是有必要的,大多数工作场所都是以男性为中心,所以女性需要被区别对待,这样才是平等的。金斯伯格认为改变应该一步步进行,慢慢消除社会上的歧视和偏见,女权组织则选择了另一种方式。这不涉及对错,只是各自立场的不同。
再贴几条非常精彩的片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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