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丑之前,哥谭就笼罩着比死亡威胁更高级的犯罪。愁云密布的哥谭上空突然出现的蝙蝠标志,这是整个城市挥之不去的噩梦。
几乎无人直视过蝙蝠侠的双眼,甚至连形容“它”都非常困难——你一定见过黑夜中迎面向你冲来的蝙蝠,你知道是它,但叫你详细的复述出它的细节,这一定是做不到的。因此不止是街头上随时要遭重的罪犯,普通的市民也发自内心觉得,蝙蝠侠可能真的是一个带来可怕惩罚的恶魔——至少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古怪猛兽。
站在这个罪恶都市的罪犯的视角上看,如果蝙蝠侠真的是个人类的话,他一定是最令人心惊胆战的变态虐待狂。从遭重过的罪犯的描述中似乎可以印证这一点:他好像总是穿着皮质的黑色紧身服,很难不把这个特征与某种小众癖好联想在一起。相较而言,罪犯们恐惧蝙蝠侠更甚于小丑。因为小丑起码最后会给你个痛快,蝙蝠侠则绝不会。
蝙蝠侠只会一遍遍的将被他虐待到精神崩溃的罪犯扔进警局。天知道阿卡姆精神病院的那帮疯子是不是都出自他的手笔。疯子们出狱后只能继续流落在街头,继续的沉沦于犯罪。他们逃不出生活的漩涡,就像他们逃不出这座罪恶都市,逃不出来自蝙蝠侠的无限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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