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之死路越来越多
在中世纪的俄国,死刑相当罕见,且在不少公国里被明令禁止。11世纪的雅罗斯拉夫法(Law of Yaroslav)严格规定了何种罪行应为死罪。该法律经过改良,最终在公国的大部分地区废止了死刑。14世纪末颁布的一部俄国早期刑法中曾提到一种死罪:第三次行窃(这项规定被人们拿来同一些美洲国家所谓的“三振出局”法案相比)。不过,正如大部分朝现代社会迈进的中世纪国家一样,彼时俄国的死罪也在逐渐增加。1497年的全俄罗斯法典(Sudebnik)将死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三种特殊盗窃罪——盗窃教堂、盗窃马匹或第三次行窃——以及纵火罪和叛国罪。到了1649年,死罪增至63种,到了彼得大帝时期则又翻倍。只要有可能,处决会被公开执行,处决方式虽然残酷,但与其他走向现代的国家相比并不算出格,具体方式包括溺毙、活埋或往罪犯的喉咙里灌熔化的金属。
出自《以眼还眼:犯罪与惩罚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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