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希望那些想法会像每一部影视作品、小说、漫画或游戏里面一样,如浪花般在脑海里炸开,那样她就能永远牵着缪斯的手,贪婪地索取那用之不尽的遐思。但事实上,那名为“灵感”的遐思总会悄无声息地沿着脑干爬上来,哪怕一只蜘蛛,它的脚步声也比缪斯的要大。结果就是,等到她发现的时候,它们已悄无声息织成了网。她没法看到全貌,除非她把这些想法写出来:
从旧艾拉站开始沿着断断续续的锈蚀铁轨走就可以看见一个集市,只不过是个极为简陋的集市,沿线摆起一长串地摊。来自五湖四方的摊主们什么都卖:有奥罗拉星三足天使的羽毛,有炎炉星残翼火龙的鳞片,也有科沃斯站无源机械的线路板,只有我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卖不了的。摊主们互相竞争又互相支持,却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具尸体的名字。
我是最早发现她的人,那时,淘完杂货我便无事可干,于是我离开集市继续沿着铁轨线路走,权当是闲逛。顶着烈日我便瞧见扭曲的地平线上有一个横着的人影,走近一看果真是个人。
她是个甲虫人,身上覆盖着坚硬的黑褐色外骨骼甲壳,那三对节肢看起来坚韧有力,但一道狰狞的疤自头部而下横穿甲壳缝隙延伸至尾部。请别误会,这道伤不是她死亡的原因,事实上这道巨大的伤疤已经痊愈,而且能看见畸形的肉从里面生长出来,似乎已经成为她的第七条肢。我看着那没有气息的身躯,她看起来很平静、很疲惫,难道是猝死的?
我开始好奇她的名字,好奇她生前的经历,她为什么来到这?呵,一个甲虫人,不待在茂密的丛林里却跑到了这片戈壁?为什么?首先我需要她的名字,有人在吗?有谁知道她的名——】
唐子曦一抬头,便看见书包凸起的小鼓包碰到了自己放在桌边的咖啡杯。眼见杯子已经开始下落,唐子曦眼疾手快,伸手将杯子稳稳接住,只留眼前的两个过路人目瞪口呆。
“没....没洒出来吧?”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和刚才提醒她的声音是同一个,她一开始发现自己太大声了,还突然收低了声音。在唐子曦眼里,眼前的女人瞬息之间便跨过了数米的距离冲到桌子边,速度也很快,但还是没有唐子曦接得快。
唐子曦看了眼杯子里渐渐平息的液面,面对女人的关心,只是摇摇头,随即才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的两人身上:一大一小,一个家长和一个男孩。女人年纪不算太大,看起来也和唐子曦自己一样是二十来岁,但眼袋很明显,扎着斜辫子,手里拿着两本书,应该是这里借的,从这个视角看不太清楚书名。刚才速度这么快,应该不是基准人。而刚才差点成为“杯子杀手”的就是这个男孩,看上去十岁左右的年纪吧,比起同龄人着实瘦弱,眼里写满了愧疚,身上的制服也是初教学生制服,背包边还有他的班级名牌。
“不好意思小姑娘,我们不该走得这么急,来小谬,快跟姐姐道歉。”
“对不起姐姐。”叫小谬的男孩很听话地道了歉,转身时他还特地用手扶住了背包鼓起的那块——刚才碰到杯子的地方。唐子曦轻笑地点点头,她的确不在意这个小变故。
在拉着孩子道歉后,女人看了看周围,书咖里面虽然座位不少,但今天人也出奇地多,座位几乎被坐满了。她犹豫了一下又回头看向这边——唐子曦对面的空座。
唐子曦再次摇摇头,女人见此松了口气,随后便拉着男孩坐了下来。男孩卸下背包,小心地放在脚边——他还刻意背对着桌子。背包看起来鼓鼓囊囊的,有一些地方甚至有脱线,磁吸口都少了一块,那块名牌上写着歪歪扭扭的一行字:
9021班——谬
那个女人见男孩放好了背包,就先把两本借的书放在桌子上,随后帮着男孩把里面的东西取了出来,那是男孩的作业,是若干日记页——只写了开头日期。唐子曦这下终于看见了那两本书的名字,分别是《小王子》和《克诺尔普》,仅仅是看一眼,唐子曦并没有打算做多余的事,注意力重新回到了机板的屏幕上,接着要.....
【有谁知道她的名字吗?我凝视着那个甲虫人的尸体,她的眼睛黑漆漆的,格外光滑,暴露在阳光下甚至能反射出光,以至于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她还活着,好像那三对节肢会蹭地一下再度舞动。
一阵热风卷着每一寸光扑向了我,连呼吸都好像要被灼烧,好不容易等风结束,深呼吸一口,我顿时感觉天旋地转,眼前的戈壁没有丝毫的改变,石滩、沙土依然沉默地反射着焦黄的光,我盯着被热量扭曲地平线半晌,一个声音才突然打破沉默:
等等,这个声音从哪里来,我环顾四周,直到声音再次响起:
“我的老师给了我一个名字。”我低头看去,原来是甲虫女士的尸体在说话。
“我们所有兄弟姐妹的家长。她总是很唠叨,也很在意别人的眼光,但我们都敬重她。”
好吧,至少我们知道死掉的甲虫女士有一个大家庭,家长是赫尔米娜女士,一个烦人但体贴的老师。不过甲虫女士自己的名字依然未知,等等,她是不是说了银河中心?】
唐子曦在下一行敲下一连串省略号,随即思索半天,最后还是只能重复省略号的敲击。坏了,她又不知道怎么写了。她习惯性地卷起自己的头发玩,专门瞄着左鬓那缕灰白的头发,想象自己的手指有一道划痕,她只是用白色的绷带一点一点包扎,包扎完以后她用另一只手捏住卷起的头发,将“伤患部位”从头发里抽出,这样就得到了一个发团,她盯着发团看了半晌,最终还是决定将它散开,放下头发的那一刻,她就看见了又一张出现在眼前的脸。
“呜啊!”唐子曦在心里惊呼,着实被吓了一跳,但表情却没有一丝波动——她很擅长这种事,心里的呐喊从来不会叫出口。出现在她眼前的是刚才那个男孩,眼睛如晶莹剔透的琥珀,他满怀期待地看着眼前的陌生姐姐。
这孩子不是应该在做作业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唐子曦身边,他盯着屏幕上的字,尽管从他的视角看是倒转的,但仍旧认真辨认着。
“小说。”有那么一瞬间她想把一整个故事告诉这个小孩,但是她又发现自己连个完整的大纲都没列好,当然只好作罢。
“嗯,我妈妈。”男孩转身指着他的家长,唐子曦顺着看过去,正是对面那位正在专心看书的女人。她的确处于高度专注的状态,微微含胸,书本放在膝盖上,偶尔手指在翻了页之后会无意识摸索邻近的桌沿。
这个时候男孩又把脸凑近小声说:“这种时候就算你喊她,她都不会有反应的,她看书可认真了。”
唐子曦没打算闲聊,她还有自己的任务要烦恼,今天要是没写完这一节怎么办?天知道下一次有心情动笔是什么时候了。但眼前这个孩子好像没有停下的打算,捏着轻轻的脚步走回自己座位,瞄了正在看书的家长一眼就拿起自己的日记本转身走过来,摊开递给唐子曦看:
7月9日,今天——
日记就停在“今天”两个字这里了,唐子曦看向男孩的脸,她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家伙和她自己一样,不知道怎么写下去了。
“对不起姐姐,你能教一下我怎么写日记吗?奥利维亚她难得能看会儿书,我不想打扰她...”
“你...”唐子曦思考了一下,也不知道该不该把自己的方法教给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总不能告诉人家等灵感自己流出来吧?但是他要写的是日记,日记对于孩子来说其实应该...
如实写,今天发生了什么就写什么,写流水账去应付教师给的任务,每个经历过初教的孩子都是这么过来的。但也总会有那么一些更认真的孩子,比如唐子曦眼前这位。
“你的想法也可以记下来,比如:你觉得今天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这个想法本身。”
“我没说完,你可以在写完这个想法之后跟着写你想做的事情,一一列出来就好,讲讲你为什么喜欢这些事,怎么喜欢。”
“嗯...”男孩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脑瓜子上下摇晃着,“我现在试试看,谢谢姐姐!”随即他便拿着日记小跑回了座位上。正在看书的那位母亲终于从书中世界走出,看见男孩从唐子曦那里走回来,她便问他:“你刚刚是不是打扰人家姐姐工作了?”
“哦?”女人看向唐子曦,发现对方也在看着她,第一反应还想低下头去躲视线,唐子曦则是将眼睛挪开,但两人都发现躲不掉,片刻尴尬的沉默后,女人伸手拨了拨耳边的头发,“我叫奥利维亚,这位是我现在负责的孩子小谬,你呢?”
“唐子曦,”奥利维亚重复了一遍,确认着发音,笑了一下,“名字很好听哦。”
“嘿嘿,谢谢!我蛮喜欢中文名字的,不像我的,光是在我的大家庭里就有三个奥利维亚了,不过幸好我们不在同一班组里面。”
“这样呀,你想在班组家长点名的时候看见三个奥利维亚一起举手吗?”
“是啊,所以后来大家都叫我利维娅,但搬来长烟之后就没人叫了,我在这里真没见到过第二个奥利维亚。”
“没那么长,也就两年吧,我和小谬都是从首星那里搬过来的。”
听到这个时间和地点,唐子曦怔了一下,奥利维亚疑惑地看着对方,“怎……怎么了唐小姐?”
“香洲,啊!那个地方风景很漂亮!以前我也很爱和家人去香洲的江边公园玩呢。不过还好你那会儿不在哥伦比亚这边,恐怖袭击让那里乱透了。”
唐子曦苦笑着点点头,对方说的这句话只对了一半,但她没打算去纠正。
“来到这边找了新工作之后,我有时候就会带着小谬来这里放松一下,你是.....作家对吧?一定也喜欢看书了?”
“我最近在看这两个人的书。”奥利维亚举起方才借的书,“1000年听着很远,但实际看这些古人的书,却感觉他们也没比想象中那么遥远,来到长烟后我就更觉得是这样了。”
“唐子曦听了没有立刻回答,再看了一眼那两本书的作者,一个是20世纪初的法兰西人,一个是跨越19和20世纪的德意志人,确实对现代人来说,20世纪距离自己好像很近的样子,一深究发现隔了一千多年,好像大断裂和大开拓的历史被按下了快进一样。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奥利维亚以为对方没听懂,又继续解释说:“就像是,我们不仅在太空航行中经历时间债,还在不同星球地表生活中也经历着它。首星和长烟时间流逝速度就不一样,首星一直在变,长烟却好像一百年前就是现在这样了,一百年后可能还会这样,在这里看老书反而会更有感觉。”
“对对,就是这个意思。”奥利维亚放下《小王子》,只拿着《克诺尔普》,用手指敲了敲书脊,“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漫游者,到处流浪,他不需要家也不需要爱人,明明脱节的是他,却活得这么自在,在最后只是往雪地里一躺就能投入主的怀抱,啊,我不是说我信神...”她讲到后面连忙解释自己的信仰取向。
“我知道,虽然不信,但有些地方又总会提到什么上帝、天理。”
“你也是写小说的对吗?我能冒昧问一下吗,你写的是什么呢?”
对于这个要求,唐子曦愣了一会儿。至少她表现得很意外,但实际上心里早就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性,甚至她抗拒这种可能性的同时,又享受这种可能性,这促使唐子曦做了一个事后也会让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举动。
看完这半成品之后,奥利维亚将机板还给了唐子曦,没有直接给出评价,而是问:“为什么甲虫女士没有名字呢?”
唐子曦思考了半天也想不出答案,最终在感觉最对的那个选项里按下了选择键。
“给人物起名字这种事,我可能不太在行,”奥利维亚把手里的书放下,叠在了一起,“你看,圣埃克絮佩里、黑塞,他们给角色起的名字都特别合适。小王子、克诺尔普、弗兰切斯卡、汉斯·吉本拉特……要是起错了,整个故事可能就不对了。”
奥利维亚没有立刻回答,但她的眼神亮了一瞬,随后露出纠结的笑,手摸了摸两本书的书页,又揉搓了一下另一只手,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用我的名字怎么样?叫利维娅就行。”
身为作家的她看着机板屏幕上正文后面那一长串省略号,脑子里浮现的是甲虫女士以及她身上那多出的附肢……
【银河中心,我思索着这个词的意义,其实压根不需要去思索,仅从字面意义去理解,就是银河的中心,但是这一“中心”还得稍微深入一层去理解,它是一切的中心,因为银河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事实上用“外”这个字都不准确,“银河之外”对于我和甲虫女士还有她的兄弟姐妹来说都是无法理解的,因为银河就是我们能够拥抱的所有时间和空间,你不能谈空间之“外”吧?
甲虫女士的尸体告诉我,她很可能来自一切的中心,来自那颗广袤的丛林星球,但现在,她的尸体却出现在数万光年外的这里。
“银河中心...”死掉的甲虫女士呢喃着,“是的,我来自中心繁茂的丛林,植被的密度足以遮天蔽日,足以夺走土地所有的养分,但是没有关系,丛林的生长周期很短,新生的草树花木足以从刚刚死去的同类那里汲取养分。”
“是的,甲虫和蜜蜂们住在中心丛林的无数角落里,生于丛林,食于丛林,让丛林走进生息死灭之中。”
“大吗?”甲虫女士的尸体显得很迷惑,“在我看来它太小了,和银河相比微不足道。”
我没法否认这点,银河中心的丛林远比银河本身要小,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对于跨越数万光年的甲虫女士来说的确如此。
“但你想得也没错,太大了,”像是要安慰我似的,甲虫女士的尸体说,“大到一个甲虫穷尽一生都走不完。”
“可你为什么要来这儿呢?”说完这句话我才意识到我太蠢了,甲虫女士连名字都不记得,能想起来自哪里已经不错了,又怎能奢求她想起来这片戈壁的目的呢?
果不其然,甲虫女士的尸体回归应有的沉默。但只经过片刻,她再次开口了:“也许,是为了找什么东西吧,我好像有什么东西丢在太空里了,不知飘到了哪....”
原来是为了找东西才来到这吗?不过这也解释得通了,毕竟正常情况下,哪会有丛林甲虫人光顾这片边远戈壁呢?
甲虫女士的尸体沉默了,直到又一阵热风飘来吹散沉默……
接着我再次打量了一下甲虫女士的尸体,思索着我们接下来将如何行动,毕竟她是不会动的尸体呀,虽然不用考虑食物什么的,但也得想办法搬运她。但在此之前....
“你还是记不起名字吗?那为了方便称呼,我给你取个名字吧,怎样?”
面对对方这样突兀的请求,唐子曦竟然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在与奥利维亚和小谬又聊了一会儿后,她们就互相交换联系方式,奥利维亚则带着小谬离开书咖回家去了。在新朋友走之后,唐子曦随即便删去了机板屏幕上那一连串省略号,将实际的文字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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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烟市不小,它的市中心规模就比得上其他标准行星上七八个片区的大小,尽管这颗行星上不止长烟一个城市,但长烟外的小城市几乎相当于它的卫星城,哪怕它们在行政级别上一致,用“长烟”来指代它所在的行星——鹊首星本身也没有问题。
长烟历史也不短,它是前联共大开拓时代最早建立的远疆殖民基地之一,地下的矿物能源运输网络——不管是新的还是旧的——在几个世纪前就已经搭建好了框架,现在运行的地铁就是在矿道的基础上改建的,论历史悠久,长烟所在的织女星区仅次于首星所在的核心区。
然而长烟又很不起眼,除了政府网站外,寰宇网络上找不到别的和长烟有关的新闻,时有发生的气候设施故障和某个网红心血来潮的打卡也许会让长烟浮上浩如烟海的寰宇网络,对长烟热点的关注也像泡沫一样转瞬即逝。
综合长烟的各种特质,就可以得出在长烟生活很适合逃避“物欲社会”的结论,这不是我的评价,是某个网红给的,她在长烟待了两天就又跑去隔壁的雍州了。
长烟,这个气温常年维持在20摄氏度以下的城市,总会给人一种“边缘”感,没有比长烟更符合“边疆”刻板印象的城市了。在它因为气候紊乱、温度骤降成为雪中世界时,细雪如絮,天空会出现一种奇观,一边是晴朗得只有织女一的天,另一边是厚重如山脉倒转的云,文青们可太爱这种边疆奇观了。除了奇观,人们还钟情于长烟的“温馨”,我们知道,越是寒冷,人们越会抱成一团,越是孤立,人们越是团结,因此长烟常会给人这种温馨的刻板印象,吸引众多文人墨客。
但它毕竟只是一种印象,长烟是一座规模巨大、历史悠久的城市:它的街道会搏动,它的小巷如毛细血管般插入各个角落,它的温馨皮毛之下,的确可能是温暖,但也可能是腐烂。
标准历3091年,泛猎户臂联合民主共和国(新联共),织女星省,长烟市
夜幕早已笼罩整座长烟,林顿路延伸进乔华区的街头上人烟寥寥,偶有深夜行者匆匆走过,他们多半是临近市中心加班后急着归家的白领,不少白领都在那栋高耸的特莱斯勒大厦里上班。
在街角某个便利店的台阶上坐着一个男人,这个位置抬头就能看见特莱斯勒大厦伸出的尖顶和天线,他正刷着机板上的资讯,在刷到《长烟风物志》的刊登信息时,他只看了一眼就将程序刷去内存清理,再看了眼时间,刚好是鹊首时9点半,他的好朋友们应该在那边等着了,可不能让他们挨饿了。随后他收起了自己的机板,向四周张望,他的焦点是在对面的街区,等下一个倒霉蛋经过时,他就要开始行动。
一个哼着歌的青年经过,他观察了一会儿,正准备起身,就看见另一边开来一辆车停在那里将青年接走,他又坐下了。
没多久,有一个下班归家的疲惫白领从视角右侧出现,形单影只的,他即刻选定了这个白领作为目标,然后装作一个不起眼的路人,一边左右看马路,一边若无其事地走过去,偶尔低头看看机板。
那位白领也在低头刷着机板的资讯,现在他的腰肩屁股都是酸酸的,一想到今天那个蠢主管要自己背锅,他的腰肩就因为火气上涌而疼痛,于是疲倦又驱散了火气,“干脆辞职吧”这种灵光只闪了一下就熄灭了,他只是叹了口气就继续刷机板,结果就是他叹一口气的功夫,他手里的机板就消失了,抬头只看见眼前有一个飞奔的身影。
白领一开始还愣了一下,等他意识到机板是被抢走的时候,腿比嘴更快地动了起来,随即全身上下的疲倦郁闷陡然转变为愤怒,他也开始拔腿狂奔,向那个该死的混蛋追去。
那偷机板的贼佬听到后不气不恼,腿上的速度也没有因此减慢或加快,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好像是要确定对方是否跟上,白领看了更加冒火,腿上的劲更大了。
他们横穿林顿路,穿过小巷钻进更小的街区,再拐进更窄的小巷,路上的灯越来越少,沿途的管线也越来越暴露和凌乱,随后他们在二里桥前的路边追逐着进入一条只有昏暗夜灯的小巷子里。
没多久,一辆磁浮摩托从空中降落在小巷口,从车上下来的人一身黑衣,带着兜帽,夜色已深,兜帽下地脸深深埋进了阴影中,但阴影中间歇地有红、蓝色的提示灯光亮起。一个长铁匣被背在背后,似乎是一个剑鞘——剑柄都插在上面的开口上。兜帽客环视两边的街道,确认情况后看向小巷里,先是撩开风衣,腰间那把黑枪便亮了出来,枪管绕着线圈,电容器规律分布在枪身两边,他从腰间取下那把手枪拿在手里,轻扣扳机,尖锐呼啸从枪身传来,线圈的电流劈啪作响,这是正常运作的标志。确定枪无误后,兜帽客又伸手握住背后的剑柄,往下一拉,铁匣一口也被拉开,露出了里面寒光闪烁的剑刃,此时,整个铁匣都开始微微震动,像一台被拉响的老式柴油发电机,剑握在手,好像是在蓄能。
片刻以后,兜帽客便拔剑而出,剑身还带着持续的嗡鸣,就这样,这个人提着嗡鸣作响的剑,也走进了昏黑的小巷里。
小巷里,白领还在追逐,贼佬的身影和影子在昏暗夜灯下交映,有时候甚至区分不了影子和真正的形体,但即便如此白领还是在追,没有机板的话他明天怎么上班啊?想着这些,他追着追着便从行人通道追进了一个小型停车场内部,说是停车场,实际上没有几辆车和飞船,有的也都是些闲置许久积满灰尘的遗弃座驾,偌大的空间里灯管却坏了一半,也导致东一块暗、西一块亮的情况。白领路人还在跑,下一秒他一眨眼,前方就只剩下了影子,再一眨眼,就连影子都不见了,这会儿他才终于停了下来。
怒火终于散去,疲倦重新占据了上风,白领路人站在原地大口喘气,渐渐地,一股寒意涌上心头,在这个时候他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一抬头,他就看见前方出现两个人,一男一女,还都是帮派打扮,脸上带着戏谑的笑,他当即想调头离开,结果回头就看见刚才抢他机板的贼佬,只见贼佬将路人的机板丢在一边,脸上也挂起不怀好意的表情,蹲下四肢着地以快到诡异的速度向路人冲过来,比刚才抢包逃跑的速度快多了。白领反应不及,刚一转身他就被力大无比的贼佬按在地上,那尖利的指甲在抓住他的时候几乎掐进皮里,顿时他痛苦大叫。
“我现在站住了,怎么着?”贼佬阴阳怪气地贴近白领的耳朵说,喉咙蛄蛹着发出嘶吼,像饿极了的野兽。
“不,不,求你,我给你钱,我给你所有钱,别,别……”
“别什么?不就是尝一口你的肉吗?钱我要,你的肉我也要....”说着贼佬的身形开始突变,骨骼扭曲,肌肉猛长,嘴鼻变尖变长,毛发覆盖全身,嘴里的牙齿尖锐如刺,那双眼睛布满血丝、瞳孔黝黑,是逾矩的标志,一只饥渴的狼人准备用餐了。
现场的另外两个人也开始化形成狼人,无辜的白领眼见这一幕,差点吓得昏死,但又被抓住他的狼人狠狠掐醒。
“行了,别玩了,赶紧吃完了事,别忘记戴哥交给我们的工作。”说话的是三匹狼人里面体型最大,爪子最畸形尖利的那只,作为头狼,他打算先动口,准备先咬碎那颗在挣扎求饶的脑袋。
白领看见这一幕,心里想的倒不是什么亲人朋友,而是今天晚餐犹犹豫豫没有点的豪华套餐,啊,要是吃了豪华套餐就好了....
就在头狼即将下口之际,他的余光扫到停车场的入口处,那里多了一个人,一身黑风衣,带着兜帽,正当他辨认出对方手里的枪和剑之际。
一声枪响,闪电划过,贼佬化形的狼人脑袋像水球一样炸开,碎骨碎肉夹着脑浆血液溅在了头狼和同伙的身上,那原本按住白领的爪子也松开了,白领看见眼前冒着烟的残骸,直接吐了起来。
“灰牌啊!弄死他!快!”头狼被同伴的残渣糊了一脸,一时间看不清状况,立刻下令让同伴动手。
话音刚落,身旁那匹狼人已经四脚着地飞扑出去,直冲停车场门口那身穿风衣头戴兜帽的“灰牌”而去。
一身黑衣的“灰牌”依然站在原地,手里的枪已经瞄向扑来的狼人,但狼人动得更快,让枪口无从瞄准,眼见着狼人冲到跟前,恐怖的大嘴呲牙一笑随后张开就咬,没想到却咬了个了空,灰牌已经不知所踪,但敏锐的感官让狼人感觉到身后的气息,随即伸爪回旋,没想到再次挥空,这回狼人看见灰牌在哪了,只见对方腾空跃起,白光一划,狼人的上颚便连同大脑被整齐切开,不甘的眼睛还伴随着飞舞的肉块在空中旋转几圈才落下。
待头狼拭去糊眼睛的残渣,眼前这一幕让他几乎看呆了,不过几秒的功夫自己就折了两个同伴,这个灰牌超级危险!但生存本能还是让头狼大脑飞速运转,随即准备抓眼前的路人当人质,没想到灰牌已经预判到这个想法,又一声枪响,头狼伸出去的爪子在他眼前被打碎了。路人瞅准这个机会,连滚带爬地往殊务员的方向跑。
狼人咆哮着,怒意与痛苦剧增,他的血管如黑蛇一样蔓延四肢肌肉,身形变得更加魁梧和扭曲,他决定和这个突然杀出的“赏金猎人”斗个鱼死网破,顺便把眼前这块逃窜的鱼肉切碎咬碎。头狼摆好架势就往预定的方向冲过去,爪子先瞄准逃走的路人,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在爪子即将落到路人脑袋前,“ping”的一声,他的爪子便被架开了。
是那个灰牌!手上寒光乍现,嗡嗡作响,是一柄高频剑,灰牌以更快的速度冲到了路人身边,挥剑挡在狼人面前。狼人这才看清,对方的兜帽下,是灰黑的战术面甲,眼部闪烁的红色提示灯像宣告死亡信号。头狼顿时心里升起恐惧,但他的愤怒依然压倒了一切,他怒吼着与灰牌展开近身的搏斗,他不信凭对方的小身板能在力量上压倒自己。
在最开始,头狼还是进攻方,如狂风骤雨般倾泻爪击,领会到那把剑的威力后他也不敢随便上嘴咬了,尽管他的挥击密不透风,但攻击全都被轻易化解了,随即便是来自对方同样疾风暴雨的削砍,头狼的速度还比不上他的这个对手,魁梧的体型在这个时候也成了致命的弱点,他像活靶子一样遭受酷刑般的切割,如果不是自身的自愈能力远胜同类,他恐怕早就葬身剑下。
爪与剑,齿与刃,像交错的齿轮,在拼杀中互相咬合、错开,头狼的每一次攻击都被眼前的殊务员轻松躲闪或架开,这让头狼越来越困惑与愤怒。头狼不由得退后,并绕着这个人游走,同时观察着:这家伙身上是基准人的味道,那速度和力量证明对方肯定穿戴着轻型外骨骼,但这种型号就能爆发出如此迅猛的势能吗?秘密应该还藏在拿剑的手臂上,这个人用左手拿剑,那条左臂应该是义肢,在某一瞬间,利爪与剑刃相接角力的瞬间,头狼清楚地感受到那条手臂传来的力道与他自己的力量不相上下,什么型号的义肢会如此强力?不,这还是不能解释那迅猛的攻势,即使有外骨骼和义肢,也不会快到这个程度才对,他的爪子明明已经挥出,这人手里的剑却总能先一步架开并削过来,他的每一个念头都像被预判了。明明是一个基准人!
头狼在等待时间,他也确信对手在等待时机,毕竟对方脚下的步法可没有停止变换过,那精湛的武艺也是毫无疑问的,他着实遇上了个硬茬。
这下头狼就没有太多的选择了,只能以命相搏。他再次主动发起攻击,收敛速度,转以蓄力的进攻,一虚一实,还真起了点效果,灰牌此刻只能被动地招架、躲闪,但还不够,头狼的直觉告诉他,必须速战速决,于是他再次转换策略,以爪挥击做了假动作,骗出对方招架的姿势后,另一只自愈到一半的骨爪直接去抓住那剑刃,只要能钳制这把锋刃哪怕一瞬,他就有破局机会,即便自己一只手被切成臊子也无所谓。
结果并没有如头狼所料,那把剑在他抓住之前就已经收回,随后以更快的速度将那残臂削下,剑刃没有停下,殊务员另一只手收起枪,双手握剑,往下横斩,削开了头狼的双膝,剧痛之下头狼失去了平衡,眼见着那把剑落到了自己头上,他还想伸剩下的爪子去挡,但灰牌手里的剑刃忽地爆鸣起来,随即举剑一记力劈华山,连同爪子将头狼的脑袋斩下。
头狼那掉落的脑袋还留存有一丝意识,那满是凶光的眼睛依旧死死咬住那个将它斩杀的猎人,灰牌则不避不躲,低头直视那不甘的眼睛,直到那眼里的光彻底消失。
处理完所有威胁,殊务员才抬头看向刚才白领跑走的方向,果然,那个人还没跑多远,现在正扶着一根支撑柱,一脸惊恐地看向这边,腿止不住地在抖——腿脚都被吓软了。见此灰牌便振剑甩干血污,将剑收入背后的鞘里,然后拉开兜帽取下战术面甲。
“殊务员,这里没事了。”面甲下是一副清秀的脸孔,一头黑发扎着马尾,左鬓染了一层灰白色,像煅烧过一样,她的胸前贴着一枚属于殊务员的徽记,在灯光下泛着亮灰色。
白领颤抖着点了点头,终于瘫软地坐在了地上,努力平复着呼吸。身为殊务员的女人见此则同时拨打了公安和急救中心的电话。随后她从风衣内侧取出一个小仪器,来到三匹狼人的尸体面前,俯身将仪器伸出的探针插入尸体里,“滴”的一下,一阵提示语音便通过脑机传输到她的脑内:
没一会儿,警用无人机、警车、救护车,该到的都到场了,两个民警从警车上下来,看见一地狼人的尸体,皱起了眉头,他们又看向另一边,医护人员正照顾瘫坐在地上的目击者兼受害人,离那不远还站着一个女人,她胸前的“灰色徽记”表明是殊务员。
于是民警们小心翼翼地绕过尸体,走到殊务员面前打算核验信息。
唐子曦说出自己的名字,随后脑机连接民警手里的执法记录仪输入了自己的公民ID:
A70421307811284031
民警看了眼执法记录仪的屏幕,ID认证没错,殊务员身份也没错,还是个体户独行客。非基准人类特殊事务处理员,简称“殊务员”,他们负责处理非基准人等特殊公民和社会之间异常失衡行为事件,最常做的工作就是处决——杀死逾矩者。
在确认身份无误后,两位民警才开始做简单笔录。唐子曦则冷静地陈述了事件经过,在记录完之后,民警就又转到受害人白领的方向去了,这个时候又一辆警车到了,从上面又下来了两个刑警,一女一男。
在现场向刑警交接工作后,民警们退场,两个刑警接手准备开始检查现场,两个刑警分头行动,男的那位确认目击者和受害人情况,女的那位来到了唐子曦面前,那个棕肤卷发的女人率先打了招呼。
“这么晚还接委托呀,子曦,肚子饿吗?”警官问出前半句就后悔了,她在说什么呢?不是晚上的话还没有殊务员委托可做呢。
“今晚整理了一堆案件,刚下班跟福特吃了点宵夜,就被叫过来了。”苔丝看了眼一边的搭档,那就是她口中所说的福特,唐子曦当然也认识他。
“辛苦警官你们了。”两位警官对唐子曦来说都不陌生。
苔丝与邦克·福特,在唐子曦刚刚在长烟接委托时,她就认识这对刑警搭档了,都是基准人,人到中年,两个人都不约而同选择独身,不同的地方在于,苔丝还选择收养了几个孩子。唐子曦也认识苔丝的孩子们,每次偶遇,小鬼头们都会绕着她转然后“姐姐,姐姐”地叫。和很多警察一样,这些孩子都是苔丝在案件里接触到的“幸存者”,这点唐子曦再清楚不过,每次和苔丝接触都会莫名联想到自己那位警察养父。
“彼此彼此。”苔丝寒暄完便往被无人机拉起封锁的现场走去,穿过全息的封锁线来到还算完整的狼人尸体前,那是刚才被唐子曦干掉的第一只狼人,搭档福特就蹲在那检查着,除了消失的脑袋,身躯相当完整,死因一目了然,所以苔丝直接跳过这个问题问:
“电铳,哇哦,真是只剩下渣了。”福特指了指一旁散落一地的血肉残渣说。
苔丝转头向不远处的唐子曦问:“你用的是最大功率吗?”
“我赶到的时候,这帮人差点就要下嘴了,只能下死手。”唐子曦掀开风衣,露出腰间挂着的AMR电弧手枪,发射出去的高能电弧能在短时间内蒸发目标体内血液进而引爆目标,以它为代表的一类高杀伤电弧手枪都被广泛称为“电铳”。
好吧,无可挑剔的理由,苔丝也不好多说什么,“那么,死者是非基准人,都是兽化种,且皆为...”她看了眼那些尸体魁梧的身形和发达的肌肉,再看另一边那颗仅剩的完整脑袋——一颗化形完整的狼头,对了,不要忘了那些爪子,剃刀一样的、带有反钩的爪子,典型的...
“阿尔法型狼人。”福特接了苔丝的话说,“三只都是,刚才问过那位受害人说,他是被引诱到这边的。”
“蓄谋的团伙作案吗?也是帮派成员了,多数是狼人,应该是凯尔帮了...”
在一旁看着刑警们侦查的唐子曦在这个时候想到了些什么,也走进了封锁现场来到自己斩杀的头狼旁边。
两个刑警闻言小心地绕过尸体走了过来,苔丝来到头狼的尸体边蹲下。
“体型确实大了一圈,有改造痕迹,这不得了了呀……”福特端详着头狼的尸体嘀咕着。苔丝则招了招手,一旁的警用无人机就飞过来打开了手电,照向了唐子曦所指的前臂内侧:针孔的疤痕密密麻麻,新旧交叠,从手腕一直延伸到上臂。她又从无人机上面找出手套戴上,伸手翻看了爪子的角质边缘,很粗糙,甚至有不规则的倒刺,化形状态不太稳定。然后是眼睛,瞳孔完全扩散,细纺锤体形状,血丝密布,兽化特征明显,这是吞食了大量活人血肉的标志,是罪无可赦的逾矩者。但还有一些特别的地方,比如发黑的眼白,仔细一看是无数细小的黑斑点,苔丝看着这些特征沉思了一会儿,随后便起身摘下了手套丢在无人机的处理箱里,看了眼福特,示意他也看一下,然后又转向唐子曦,欲言又止。
“说呗,反正没多久我们就要发新委托了,但小声点。”福特淡淡说了一句也拿了手套开始蹲下检查。苔丝叹了口气便开始跟唐子曦说:“这些凯尔帮的狼人和我们一直盯着的非法集团有关联。”
唐子曦轻轻点了头,做了这么些委托,她也多多少少能看出些联系,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听警方的情报了。
“中央研究院最近有一个新成果,叫什么逆生抑制剂。”
“字面意思,抑制嗜血冲动,甚至阻滞兽化,使逾矩后的异种逆生。”
逾矩者,每一个非基准人,不管是兽化种还是血裔,只要他或她违背了那条规矩,都会被视为逾矩者,他们是堕落者,不再被视为拥有完整人权的公民,等待他们的结局往往只有两个,被杀,或者被关押收容在戒断所。
那条规矩被写在《联共非基准人规则案》的第一条,那就是:“不得吞食活人血肉。”
非基准人一旦食用活人的血肉,就会不可避免滑向嗜血的终点,无论出生时的基因编辑将嗜血冲动压制到何种程度,哪怕是一滴血,也会让非基准人对血肉的欲望走向无法控制的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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