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惫的FBI探员丹尼尔即将卸任,不想四年前未能侦破的系列命案重又发生:每一个“凶手”清醒过来时,都发现自己身上披着受害者的皮肤,舌头上缠着同一个陌生人的头发,也全都没有案件相关的记忆。
丹尼尔重返故地破案,却发现这一切都与他童年的悲剧和自身的“闪灵”能力密不可分…
《前灯/Headlights》的作者C.J.里德是美国新锐恐怖小说作家,曾获喷溅朋克奖和布莱姆·斯托克奖提名,这部新作融合了多个恐怖元素,并用较多篇幅致敬了斯蒂芬·金的《闪灵》,宣传语称其为“《闪灵》和《长腿》爱好者的理想之选”,也有读者称其为“斯蒂芬·金式的《沉默羔羊》”,我读完感觉这些说的都沾边,但成品完全是另一回事。
丹尼尔六岁的时候,亲眼目睹父亲杀害了母亲,此后他被一对有钱的好心夫妇收养。因为生母最喜欢斯蒂芬·金的《闪灵》,也认为他和书中的孩子丹尼同样拥有特殊能力,总唤他为“我的闪灵男孩”,所以当养父母为他起名时,他选择了这个与丹尼近似的这个名字。
养父母家的房子历史悠久,丹尼尔总是见到鬼影,吓得睡不着觉。看了心理医生后,丹尼尔认为那些黑色的鬼影都是自己的幻觉,自己也没什么“闪灵”能力。
成年后,丹尼尔成为FBI探员,幸运地被指派到故乡工作,并与受训时结识的女友成婚。强大的“直觉”令他在工作中颇有建树,但随后发生的一系列离奇命案给他带来沉重打击。
这八起命案的八位受害人都被活剥了皮,血肉也被啃噬了一部分;“凶手”被发现时,都在公路上行走,身上披着受害者的皮肤,舌头上缠着同一个陌生人的头发,也全都没有案件相关的记忆。
丹尼尔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此前工作中屡次见效的“直觉”没有提供任何帮助,意外车祸令他的养父母身亡,备受打击的丹尼尔与同为探员的妻子离婚,独自去往他乡。
四年后,丹尼尔的内心仍饱受煎熬,并已准备辞职,这时前上司找上门来,告诉他诡异命案重又发生,已有两人遇害。
返回故乡,丹尼尔发现物是人非:挚友的爱人病故,前妻正与他的死对头前同事交往。他又不得不与这位死对头蒂尔曼搭档破案。
这时又一起命案发生,与以往不同的是,一位名叫汉娜的女性与被活剥皮的受害者尸体绑在一起超过两天,她嘴里还塞着受害者生前被切下来的舌头……
丹尼尔与汉娜一见钟情,随着调查进展,他刚发现案件牵扯到当地邪教头子的身上,就与汉娜双双成为嫌疑人——汉娜带着那件特殊的骨质刀具凶器,而所有“凶手”舌头上缠着的都是丹尼尔的头发。
二人都不觉得彼此是真凶,携手逃亡,还住进了斯蒂芬·金创作《闪灵》的灵感诞生地——斯坦利酒店217号“斯蒂芬·金套房”,而随着他俩感情升温,距离真相也越来越近……
——上述内容占了全书的百分之七十左右,而直到前百分之六十,我都读得很享受。
小说以丹尼尔的第一人称展开叙述,序章部分从他六岁时讲起,令读者了解他生母对《闪灵》和传奇民谣歌手约翰·丹佛的喜爱,他的“闪灵”能力和随之发生的悲剧。
待到进入正文,时间已经来到离奇命案发生的四年后,前上司驱车八小时找到丹尼尔请他回去破案。
尽管丹尼尔的内心活动和精神创伤的描写过多过细还有许多重复内容,让人觉得着实有点矫情,且大多数角色都很扁平,但节奏不算拖沓,氛围营造也挺好,诡异的案情更是吸引人。
然而当故事推进到丹尼尔和汉娜一见钟情并进入揭秘环节后,观感越来越差,真相更是看得人想要甩出“地铁老人看手机”表情包。
——丹尼尔六岁时,目睹了生父杀害母亲的一幕,这令他爆发出极为强大的“闪灵”,其“光芒”吸引了一个宇宙恐怖怪物的注意,并将其引到了地球上丹尼尔的故乡。
多年后,丹尼尔的故乡搞起了土地开发,造成环境和噪声污染,动物们流离失所。这个宇宙恐怖怪物的思维偏向野兽,而且被丹尼尔内心的痛苦误导,以为痛苦、暴力和恐惧才是人类交流的方式。
为了保护心爱的丹尼尔和“领地”,并达到震慑目的,宇宙恐怖怪物操纵无辜的“凶手”犯下这一系列罪行,给“凶手”的舌头缠上丹尼尔的头发,是为了表明它的领地也属于丹尼尔。
汉娜和丹尼尔一样,都有“闪灵”力量。她与灵魂伴侣登雪山时被困,为了活命,汉娜吃掉了伴侣的尸体,留下严重的内心创伤和对人肉的渴求,而她爆发的“闪灵”力量同样吸引了这个宇宙恐怖怪物。因此每次杀完人,怪物都引汉娜过来“进食”,就像在喂养心爱的宠物。
之后丹尼尔远离故乡,怪物与这片土地羁绊太深,没有办法跟过去,而汉娜也在努力控制自己对人肉的渴望。苦等了四年,怪物决定把心爱的男孩和女孩凑成一对,召回来放在麾下保护,才继续犯案……
而正如怪物所料,丹尼尔和汉娜果然一见钟情,并在逃亡中逐渐相信了“闪灵”力量和宇宙恐怖怪物的存在,为了召唤怪物并与其沟通,他俩在《闪灵》灵感诞生地——斯坦利酒店的217号“斯蒂芬·金套房”里亲热,目的没达成,却贡献了一场荒谬的亲热戏。
与他俩不同,邪教头子比丹尼尔大两岁,有一定的“闪灵”能力,打从他八岁时目睹了宇宙恐怖怪物降临地球时的景象,便心驰神往,甚至为此创办了邪教。
邪教头子嫉恨丹尼尔和汉娜得到怪物的喜爱,打算杀死二人取而代之,因此在故事进展到高潮部分时绑架了丹尼尔的上司和前妻,控制住了丹尼尔和汉娜。关键时刻,怪物应丹尼尔召唤而来,并让他了解到命案的全部真相。
为了引走怪物,令其不再犯案,汉娜告别深爱的丹尼尔,与怪物相伴而去。
事后,邪教头子被当作真凶抓捕,丹尼尔贡献了养父母的丰厚财产去补偿遇害上司的家人和24个无辜受难的家庭(拢共发生了12起命案,有12个“凶手”和12个“受害者”),他救助了一条金毛狗狗,了解到汉娜已经变成了不同的生命形式,最终与自己内心的伤痛和解。
——单看封面和简介,我还以为这本书讲的是个另类的狼人故事,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恐怖元素和支线情节,又是童年创伤又是超能力又是连环杀手又是失忆又是硬汉侦探又是爱情天降又是食人又是邪教又是民俗恐怖又是宇宙恐怖……
更想不到的是,看到最后这居然是个环保内核的故事!而一个制造了十二起命案、毁掉二十四个家庭的宇宙恐怖怪物,最后却被包装成深情守护者和热心月老……这种“大爱”我实在理解不了。
很明显,作者想把丹尼尔塑造成有心灵创伤的硬汉侦探,但正如前面提到的,他的心理描写太多太细,也有太多重复的过往回忆,以至于让人觉得过分矫情了;汉娜的形象十分扁平,仿佛是为了将“食人”元素合理化硬加上去的角色。
小说后期,他俩的恋爱戏码非常难看,先不提莫名其妙的逃亡和“闪灵”力量促成的“一见钟情”,俩人那段最初目的是召唤怪物的漫长亲热戏真是令人费解,其中还有丹尼尔一边那啥一边把手指给汉娜吃的情节,就很怀疑疼成那样还能ying得起来?
相较之下,丹尼尔的“死对头”同事蒂尔曼要更加有趣。尽管作者分配给他的笔墨不算多,但这个人物却最为生动鲜活。蒂尔曼一直相信UFO的存在,在丹尼尔看起来古怪又笨手笨脚,没什么情商,其实他胸中有沟壑,面对难题总能另辟蹊径解决,在故事的最后也得到了丹尼尔的由衷钦佩。
总的来看,小说的前半部分最为吸引人,诡异、可怖的系列命案和主角的“闪灵”能力,还有贯穿始终的对斯蒂芬·金的致敬全都令人人欲罢不能,但故事发展到中后期时却迷失了方向,许多元素和情节被胡乱堆砌到一处,完全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还让人越来越不耐烦,收尾更是无法令人信服。
而就我的感觉,哪怕将怪物设定成这片土地孕育的自然灵,都比书里这个宇宙恐怖怪物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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