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中文法律语境里,通常只有一个用法:某人涉嫌犯罪。它的主语是行为人,不是受害者。
但 4 月 8 日,这个词出现在一个奇怪位置,各大新闻头条中写着:全红婵涉嫌遭受网暴。
这句话在暗示: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待考证。她是否真的遭受了网暴,尚不确定。甚至,她自己会不会也有什么问题?
不过在展开之前,有几个事实要先说清楚,不能冤枉好人,也不能漏掉那些在语言里藏心机的人。
这句话,并不是媒体先说的。源头是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4 月 8 日发布的声明原文(现已删改重发)写道:
近日,我中心跳水运动员全红婵涉嫌遭受网暴一事,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我中心已向公安机关报警。
随后,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等媒体在转发时直接沿用了原句。一个本来属于表述问题的细节,借助庞大的分发网络迅速放大,最终演变成舆论焦点。
但并非所有媒体都这样处理。新华社的自采稿用的是遭网暴,国家体育总局直接定性为网络暴力,这些用词本身就是一种态度,对原声明的隐性修正。
所以,把这个锅全扣在媒体头上,并不公平。但不是我先说的,也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
训练中心算是全红婵的娘家人,出声明本是应该。问题在于,他们为什么选了涉嫌这个词?
有一种解释是:他们想表达的其实是法律层面的谨慎,网暴是否达到寻衅滋事、诽谤或名誉权侵权的立案标准,还需要公安机关最终认定,作为非司法机构不能把话说死。
如果是这个意思,正确的词应该是疑似。「全红婵疑似遭受网暴」,既保留了机构的谨慎,又没有把受害者推向模糊地带。
但还有另一种可能:撰稿人想让这份声明看起来更有威慑力、更具法律效力,于是选了听起来更「官方」的「涉嫌」,却没有意识到这个词在中文法律语境里有固定的方向,它指向的永远是行为人,不是受害者。
结果把一个本该保护全红婵的声明,写成了一句语法上把她推向嫌疑位置的话。
那些拥有一流编审团队的媒体,为什么会集体放过这么明显的一个病句?
媒体长期承受着诉讼压力。在案件尚未经公安机关最终认定之前,一旦直接下结论,就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所以新闻实战里有一套成熟的避险词表:未决案件里不能说罪犯、网暴暴徒,要说犯罪嫌疑人、涉嫌、据指控。这套词表用久了,就变成了反射动作。
所以在警方刚刚接警、200 人微信群里的言论是否达到法定诽谤标准尚未查明之前,没有人敢在标题里直接写「全红婵遭网暴」。最省事的做法,就是照抄原文,附上截图,等于在说:不是我说的。
但这是一种推责。传播力越大,责任越重。训练机构可以语言不专业,媒体没理由不把关。遇到明显有问题的表述,至少该加一句原文如此,疑为语病,或者直接改成「疑似遭受网暴」。这是对读者最基本的交代。
对此,我中心表示严重关切,并坚决反对。(现已删改重发)
严重关切是外交语汇,用于国家之间表达立场时的距离感恰到好处。但全红婵是训练中心自己的运动员,用这个词,读起来像是在处理一件与己无关、需要保持克制距离的外部事务。娘家人发声明,却用了邻国外长的腔调。
低谷时的一份包容。
一个本该旗帜鲜明保护运动员的声明,在结尾用了包容,这个词天然指向的是:对方有某种需要被包容的地方。 再加上低谷的定性,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她之所以遭受攻击,是因为她自己状态不好?这种语气,是在谴责施暴者,还是为受害者归因?
这些和「涉嫌」放在一起看,很难不让人联想:这种刻意语言模糊,是不是为了避免直指体育系统内部的责任方。
不知道全红婵看到这份声明是什么感受。从自家训练机构发出,经由国家级媒体的分发网络送达亿万读者,告诉所有人她「涉嫌遭受网暴」,这本身就是一种二次伤害。
网络暴力的伤害不需要我多说,一个 19 岁、拿过世界冠军的女孩,不该承受这些。
不过涉嫌这个词,虽然位置用错了,但意思没错,它只是暂时没找到现实中的主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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