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刚刚一个人搬来上海,住在灵石路上的一个老小区里。
小区的年纪比我大很多,新建电梯的工程把小区里砸得乱七八糟,再配上每个窗户外都长长刺着的晾衣架,这地方像一个破败的古代城堡。我这一弄的每道单元门前都放着一把椅子,大多是塑料椅或者很老的钢折椅。只有我这个单元的楼下是一把精致的、刚刚上过皮革护理剂的皮椅,我认得那个味道。
楼下的皮椅上常常坐着一个大爷,我第一次和他说话,是中介还没给我配带单元门钥匙的时候,请他帮我开门。他慢慢站起来,身上凝滞着的烟味和酒味一下松散开冲进我的鼻子。
“我看你一天晃进晃出也没个正事,你是干什么的啊?”
他帮我开了门,这句话说得不紧不慢,但我能听出来他心里憋着这句话很久了。
让我没想到的,他的眼睛一下红了,跌坐回那把椅子里。我错身上楼回家,没有太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后来中介给我配了钥匙,更何况我打从心底里不喜欢烟味。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抽烟。
我的生活停滞了,我总是要不断地写,不断地等,以至于总是活在绝望中。
我想要叫上朋友去城里鬼混,却又没办法开口,我怕他们会拒绝我。我其实每天都化好妆、打扮好从那道门里走出来,但我谁也不见,哪里也不去,就是走到附近的公园里坐一整天。发呆、对着树说胡话,把自己未曾拥有的痛苦和思念编出来,记在本子上。我越是以为写小说就是我的一切,我只要有一张桌子一台电脑就可以活下去。我的确能活下去,但是这种生活很痛苦,并且终于在有一天彻底压垮了我。
我去漕河泾见一个曾今熟悉的编辑,她在见面前就满怀期待地嘱咐我,一定要打印好新书的序章,她非常期待。她在拿到书稿以后当场就读了起来。她读东西的样子很可爱,时而紧张,时而微笑,情节的发展会马上反应在她脸上。我就那样假装搅着咖啡,慢慢欣赏着她读我的文章。
就是这句话击溃了我。这可以认为是一句赞美,至少没有贬义。可我明明已经不一样了,为什么她看不到呢?我早就下定决心,不再写那些男男女女的暧昧情愫了。我明明已经写了别的东西,她却总记得那个过去的,我不想再承认的我。
我把话说得很不客气。我预期着最热烈的赞美,所以哪怕得到了真诚的赞美我也不珍惜。我在什么时候扭曲成了这样。我哭着从咖啡店跑了出来,我又搞砸了一切。人,尤其是我总是这样,太自以为是,不珍惜别人的爱,一次又一次地伤害爱自己的人。
那天我回家的时候大爷正在楼下和保安吵架,他在用明火烧什么祭祀的东西,风一吹,黑色的残灰飘满了树廊下的小巷。我听不懂他们的上海话,大爷在保安气愤地离开以后又点上了火。火焰橘红,在墨蓝色的黄昏中一闪一闪的,好像马上又要被吹散。大爷在那火熄灭之前,把烟伸过去点着了火。
他什么也没说,把烟递给了我。我想沉溺于烟酒,我有了一个具体的自伤计划,我唯独没有把那根烟放到嘴唇上。
我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在那阵温柔又恶心的烟雾中存在。
“你快走吧。”他突然和我说。我不明白他要我去哪,我无处可去。我是从那些锈迹斑斑的栅栏间看到警灯才明白了他的话。
“旁边有一个鲜花批发市场。”我拿着烟退进门里,“我和你一起去给她扫扫墓吧。”
保安正朝小区门口招手,他笑着、张扬地叫喊着、舞动着双手,大爷却跑向他,一拳打在了他的左腮上。
那以后我有几天没见到大爷,我的生活还是和原来一样绝望,只是我学会了抽烟,我也不清楚是加深还是减轻了绝望。我的衣服开始带着烟味,手指和电脑也是。我讨厌这样的自己,却也接受了自己是个讨厌的人。
大爷回来那一天,我们去批发市场买了两束玫瑰,是我出的钱。然后我们坐着公交车去了郊区的公墓,一路上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就什么都没说。他没有落泪,我们蹲在坟前抽了1个多小时的烟。抽了很久我才猛然想到,也许他们需要一点独处时间。于是我站起来,把那点时间留给他们。
小区的电梯在我要搬家的时候全都修好了,新书卖得不好,我租了更便宜的房子。走的那天大爷把皮椅送给了我,我不敢送他我的书,我怕他又掉眼泪。那是把很舒服的椅子,我从来不在上面写字,我只在上面抽烟,抽烟的时候我有时候会想起自己曾经住过灵石路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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