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旨在分享一部热映电影《初步举证》,并对比其他法庭戏作品,最后讨论疑罪从无这一司法原则。内容涉及完全剧透请酌情观看,包括《十二怒汉》,《哗变》,《初步举证》。
国际妇女节当天,我在电影院观看了初步举证。这部由朱迪·科默一个人出演独角戏非常完美调动了我的情绪,其过硬的台词能力和肢体表达能力,叹为观止,惊为天人。过去我只看过独角滑稽戏,这次观影体验刷新了我对于话剧艺术表现力的认知。
让我们先介绍一下这部剧的基本情况:本片是由贾斯汀·马丁(Justin martin)执导,苏茜·米勒(Suzie miller)编剧,朱迪·科默(Jodie Comer)主演的英国国家剧院现场舞台纪录电影,也是中国内地院线大规模发行的首部NT Live影片。
本剧于19年在悉尼首演(这部剧的首演时间我不太确定,可能18年已经登上过舞台了),2022年本剧在伦敦西区上演,引发社会强烈反响。于23年第47届英国劳伦斯·奥利弗奖评选中,获得 最佳新剧奖 和 最佳女演员奖 。后续登陆百老汇,一票难求。本次播放的是在伦敦西区演出录像。
核心情节如下:一位出身普通但是努力向上,坚信疑罪从无的优秀刑法律师泰莎(Tessa),与律所中来自律师世家的朱利安(Julian)彼此欣赏。两人曾酒后在办公室内为爱鼓掌。 之后,两人周末约会,饮酒,并在女律师的公寓里再次为爱鼓掌。
因饮酒过度,在卫生间疯狂呕吐许久的虚弱不适的泰莎被男律师抱回床上,以一只手压住泰莎双手,另一只手捂住泰莎嘴的方式对泰莎进行了粗暴的侵犯,期间无视泰莎的反抗与拒绝。几小时后,逃离公寓的泰莎报警,起诉朱利安强奸了自己。经过漫长的782天,泰莎在证人席上出庭作证。最终,陪审团判定被告“Not guilty”。
除了主线内容外,剧中还穿插了其他三起案件的庭审过程,以及泰莎回家看完母亲,案件结束后精英律师们舞厅狂欢,泰莎回忆法学院开学典礼等等桥段。主次角色超过十五人。
这部作品是朱迪的第一部舞台作品,她用自己精湛的演技与台词功底征服了所有观众。在100多分钟的时间里,把泰莎这个角色刻画的入木三分,同时非常流畅和清晰的讲述了全部的剧情。除了女主角外,母亲、男律师、第一个案件中的被告、性侵案件中的被告等等角色,通过演员的几句台词和几个肢体语言,都能让人脑补出一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人物形象(当然,我要承认这些形象有些刻板,类似的人物无数次在其他作品里出现过,所以很容易让我联想)。
这部作品真的非常令我惊喜。唯一遗憾的是,我个人英文能力实在一般,要分神看字幕。对于英文听力优秀的朋友,能全身心的将精力投入到表演上体验感会再提高一个档次。
下文我会先分享几个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最后再讨论一下司法审判这个问题。
开场,泰莎头戴马鬃假发,身披律师长袍,将法庭对抗比做赛马。在交叉询问期间,泰莎从起身提问开始,就给证人挖了一个精巧的陷阱。她先是重复证人的回答;反复翻看卷宗,装作一个稀里糊涂的新人律师,让证人放松警惕;再不断地示弱,让证人觉得自己要大获全胜,不自觉的在法庭上侃侃而谈,讲出一些前后矛盾的话,吐露一些本不应该说出的实情;最后出其不意,泰莎抓住叙述错漏,砰,砰砰砰,连续的质询给证人当头几棒,完美的赢下无罪辩护。事了拂身去。
朱迪出色的台词,完美的叙述了这一过程。她时而叙述现场情况,时而分饰其他角色,配合急促的鼓点配乐,把整个庭审过程表现紧张又刺激。最后主角事了拂身去,绝不拖泥带水。问就是一个字: 专业 。
在这个段落,让我想起了话剧《哗变》的最后一次交叉质询。格林渥律师在舞台上盘问奎格舰长,先是引用下级军官在各种日常事务上对舰长的控诉,再抛出“黄色染料”这个绰号,逐步给舰长施加压力。利用舰长“类偏狂”型的人格特征,让舰长“自圆其说”。把他自己性格上的种种弱点在法庭上展露无疑。最终,为自己的委托人,被告马瑞克上尉打赢了官司。
这两位律师形象有着很大的区别。泰莎,信奉司法系统的公正性,相信疑罪从无的重要性。自己作为律师,只要做律师该做的,找到对方证据中的漏洞。认为自己是司法体系的捍卫者,只关心司法事实,而不在乎真正的“事实”。置身事外,不选边站;考验法律;程序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都是他们的准则。在后面的故事里,她和律师亚当,取笑了一位询问委托人是否真正无罪的新手律师,这位新人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法律行业。
这个形象很刻板,符合我对精英律师的想象:精英中的精英,利用各种资源和门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利用一切能利用的规则条款,巧舌如簧,颠倒黑白只为获得陪审团的支持。
格林渥上尉在他入伍前也是一位优秀的律师。他看清楚这次”哗变“的本质后,迫于无奈他将奎格舰长推上了审讯台。自己内心备受煎熬,他明白在现有司法体系下,他没办法对真正的始作俑者做出任何审判,只能在故事结尾,以大闹宴会收场。他表现的更有人情味,而不是只追求程序正义。是我心目中“好”律师的典范。
相较之下,我很难认为泰莎是个“好”律师。但是她确实是非常优秀的律师。
泰莎曾经做过几次性侵案件的代理律师,其中詹娜的案件令她印象深刻,甚至对自己行为的公正性产生的怀疑。这次案件中,被告詹娜勇敢且坚定,以公开露面的形式作证,只为让被告伏法。但是在性侵案这种特殊的案情条件下,詹娜独木难支,在猛烈攻势下,最终败下阵来。泰莎,又一次做了第一名。
朱迪·科默利用自己强大的无实物表演能力,对着一张椅子,完美的演绎了辩护律师这一角色。这个桥段是一个镜像设计,后问她自己遭遇了性侵,角色互换,她坐到了椅子上出演证人。
这两段表演都只包含质询一方的台词,精巧的设计让我们通过一方的话语即可在脑中脑补出对方的应答或提问。这两场戏角色呼唤,身份对调,非常优秀的戏剧冲突。前面泰莎有多么风光,今日泰莎就有多么狼狈。
我对剧作结构一无所知。但是整个观剧体验非常流畅,朱迪在舞台上一边叙述剧情一边切换服装道具,如行云流水。我印象里,除了几段主角情绪酝酿的场景,朱迪的嘴几乎没有停止过。
我第一次在舞台上见到真的雨,朱迪真的被全身湿透。这一设计极大的强化了泰莎此时内心世界的表达,那种女性在被侵犯了之后的无助与脆弱,愤怒与不甘,想要得到公正,但又知道公正难得的挫败感以及恐惧。这段表演的共情和感染力非常强,坐在我后面的女孩都泣不成声了。
这一桥段后,朱迪第一次退场了。这也是全篇她唯一可以休息的几分钟,她要去换干衣服。倒地的椅子,淅淅沥沥的雨水,低沉的钢琴,以及时间投影,非常好地烘托了被害人煎熬的岁月。782天,终于到了终审的一天。
苏茜·米勒在剧作出版的前言中写道:“多年的人权律师和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经验增加了我女性视角下对法律系统的质问和拷问。因为我坚信着‘无罪推定原则’是人权的根基,但是在性侵案中,我却感觉‘无罪推定原则’其实并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因为性侵案中的无罪或者有罪的判定只关注男性(通常情况下被告是男性)是否认为女性(通常情况下控告人是女性)表示了性同意 。一直以来,都是受害者(通常为女性)在“受审”,报案、提交诉状、忍受法庭的延期受理、开庭、接受交叉询问、被迫一遍又一遍重温她们的屈辱经历,甚至被媒体公开报道。她们的起诉动机有时候也会遭到质疑 ——甚至遭到其他女性的质疑! 这些经历对任何人来说都需要巨大的勇气。”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媒体。编剧所著的同名剧本(小说)的中文版,今年3月份刚刚出版,目前还没有发货。我本来想读完原著再写这篇小文,但是胸中有所郁结,不吐不快。索性先写了。后面读完如有变化在做修订。
这部剧与欧美这些年的#metoo以及其他女性权益运动切合度非常高,故在欧美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与讨论,在西区,百老汇一票难求。
我认为,这部作品是很好的话剧作品,有优秀的剧本,精湛的演员,优秀的舞美。是一部能让人很容易就能共情的艺术作品(如果是现场观看,那效果一定更好。真是羡慕西区的观众)。剧中对被侵犯的女性的内心情感的刻画是非常独特的视角,过去类似内容只能通过文字传递,今天,这部独角演绎更能直击心灵,打动人心。能够让所有的观众都体会到,女性受害者在现有司法体系下所承受的压力与其维权的艰难。
作品产生很多的有价值的社会反响,鼓励更多女性受到侵害后,能勇敢的站出来。科普遭到性侵后,不能洗澡,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的常识。 以及引起公众们,对于“性同意”话题的再次热议。
我很高兴,这样一部作品能在中国公映。我推荐一切戏剧爱好者去看这部剧。(39块钱就能看到西区的官摄,比自己去官网订阅会员便宜多了。绝对物超所值)也希望未来有更多的NT Live系列作品能走上大荧幕。
p.s我是一位支持男女平等,平权的男性观众。不过我悲观的认为,男女的平等跟人人生来平等的“平等”一样,是一个伟大理想和追求。鉴于男女的生理物理结构差异,短期内想要实现平等难度很大。但是随着科学技术,例如人造子宫技术等的进步,以及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未来女性的社会地位会一定会得到更大的改善。
实话实说,我本人对于当今网络上的利用性别对立所引发的讨论非常的反感,我认为很多人都是借此宣泄情绪和赚取流量。其可能对于提高女性社会地位有一些作用,但是弊大于利。
我在写这段文字的时候,反复的思忖要怎么聊这个主题。我非常无意讨论这个主题,但是这部影片又不可能绕开这个问题。所以我也就在此简要的说明一下自己的理解。如果各位有其他看法,我完全同意。
五 关于无罪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我个人还是喜欢用疑罪从无这个说法,不过鉴于专业性,后面都会使用无罪推定。 我要声明,本人非法学专业人士,也不是相关爱好者。仅仅从一个普通观众的角度聊一下这个问题。顺便安利一下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十二怒汉》1957年版。以下涉及部分剧透请酌情观看。
我个人第一次真切的理解什么是无罪推定是看电影《十二怒汉》。
电影里8号一人力排众议,带领众人抽丝剥茧,发现了现有证据中的重重疑点,将被告从电椅上挽救了回来。结尾雨过天晴,阳光普照大地,众人走下法院的台阶回到各自的平凡生活中去。这一切仿佛都在高呼:美国的强大,来自公正的司法,公正的司法来自优秀的陪审团制度和无罪推定的原则。
当时的我就是这么觉得的,我没有意识到,片子中8号作为英雄角色所起到的作用。而是觉得这种无罪推定原则才能真正的保护被告。在今天,我们也知道,陪审团制度与其他司法制度一样有很多问题。例如这次剧中,男女陪审团人员比例就很有讲究。而无罪推定更是直接让被告脱罪。
在剧中,一切信息泰莎一人讲述。我们可以认为,她告诉我们的都是实情,全部是实情,除了实情以外别无他物。但是从陪审团的角度来看这个案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原告与被告之间关系暧昧,两人都是单人;在办公室发生过关系;两人主动约会;周末一起吃了午饭;女方还跟亲近的朋友表示过对男方的欣赏;前两次性行为双方都表示很舒适;两个人都喝了不少的酒;双方各执一词;没有其他的人证和物证;男方出身名门,还是公益律师,过往并无劣迹;女方在法庭上的表现并不好,她的记忆不清晰,很多细节方面可能存在矛盾;双方还可能有利益冲突。
这一案件,没有其他物证,司法检验也没提供更多信息(至少剧里没提)。作为陪审团成员完全可以怀疑是原告处于某些目的诬告,或者原告记忆错乱。如果8号在陪审团中,他力排众议,投票guilty。 他能如何说服其他陪审员呢?请容我8号附身,给各位说道说道。
这个案子最大的疑惑来自原告的行为。对方是一位律师,并且在案发后的数小时内就报警。本次诉讼对她个人似乎没有任何好处。从这个出发点,我愿意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如果她说的都是实情,她在不舒服的状态下到了被告的粗暴对待。被告明知原告的拒绝,但是无视。这就是强奸。
这一切都是推测,事实真相外人几乎无法知晓,但是司法真相无法认定被告有罪。所以他幸运的逃掉了。
《十二怒汉》片中卫生间的对话,6号问8号:假设你说服了所有人,但是那个孩子真的杀了他的父亲呢?
无论是十二怒汉还是初步举证,这些都是文艺作品。其案件结构,证据的表达方式都是作者精心设计的。一切都是为了作者观点的服务。本剧中案件的判决是公正的,虽然正义没有贯彻,坏人没有被惩罚,好人却备受折磨。这就是法律框架下的正义。
编剧本人也很矛盾,她一方面宣称自己的无罪推定的坚定拥护者,另一方面她又认为,性侵案件其特殊的关系又不能完全依靠无罪推定。 我只能说一句:“你不能只在,自己权益被侵害的时候,你才觉得无罪推定不好。”
大家混迹互联网多年,想必都看过那张德国法庭上,母亲开枪击毙被告人的动图。司法体系从来都有弱势群体被欺凌,正义无法执行的时候。这不是针对女性的设计,是针对 一切弱势群体 。剧中主角反思自己律师身份为坏人脱罪的时候,曾经说:“这不是我的错,是检察官没有做好相关的工作。”(如果你认为女性本身弱势,所以更容易被侵害权利。这一点我也同意。)
剧中最后一场交叉质询,也是我认为本剧内容最失败的地方。泰莎精英律师的身份被抛弃了,一次性侵把她变成了弱小无助,缺乏理性思考能力的普通受害者,在被告律师的伎俩下完全无力招架。与我而言,泰莎绝对不是这种人,她的内心应该更强大,她应该能预判出对方律师提出的各种话术。怎么可能一句“她可能是自己捂住了嘴”就方寸大乱。
最后一幕,完全是编剧借泰莎之口说话,旨在说明女性被侵害案件的特殊性。呼吁人们和法学界能重新认识和看待相关案件。剧中强调,每3名女性就有一个人被强奸过,两次呼吁我们应该左右看看。我无法确认这个统计数据的出处,所以,姑且相信。(很遗憾我左右都是男性观众)。
The law of sexual assault, it spins on the wrong axis. A woman’s experience of sexual assault, it does not fit the male-defined system of truth. So...so it can not be truth, and therefore ,there cannot be justice.
剧中最后对于女警察的描述,过大的男性尺码警服,支持的眼神,我觉得这是为了迎合GHG刻意制作的桥段。(这里我又要承认了,作为男性某些女性问题我无法理解共情,这是我的问题)仿佛整个案件,是社会对于女性的又一次成功压迫。
我真是受不了。这不是什么男女的问题。 这种问题也不是只针对性侵案件 。在其他案件里你们就视而不见了?看看劳动者的维权案件吧!看看版权侵害案件吧!!看看“民告官”案件吧!!!哪个不是劣迹斑斑,哪个不是胡搅蛮缠。哪里有那么多完美的受害人?
我支持人的自由与权利高于一切,在性行为中,双方都应该有说不的权利。 这事儿重要,但是也没那么重要。作为普通人,被迫的事情太多了,哪有什么自由。在很多更有价值的问题上,奋力呼喊的人寥寥无几。只是因为做那些事情没有流量,不能写书变现出圈赚钱。
历史上有很多起出名的性侵案件,比如科比的案子,东哥的案子,朱军的案子。这些案件都有复杂的审判流程。在现实中,很多人都预先站队了,无关事实的情绪宣泄是很容易的。对他们来说,审判没有任何价值,司法原则都是狗屁。我只要,我认为。
本剧中编剧刻画了这样一个相对特殊的的案情(好吧,我很难衡量这个案情的特殊性,可能在英国这事儿是普遍案情也说不定)。完整的的表达了编剧的中心思想: 疑罪从无原则在性侵案件中不完全适用。男性主导的法律框架缺少对女性的照顾与帮助,性侵案件中受害者被反复压榨,权益难被保护。
这些都是事实,也希望未来法学届的有识之士能有所突破,提出更可靠有效能被广泛执行的,能得到大多数公民用户拥护和支持的法学原则。
P.s.搞一个规范化性行为app可能真的可以,社会强制执行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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