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时,我发现了阅读的乐趣。具体就不展开谈了,我小时候不太喜欢看书,上了八年级才遇到一位非常出色的老师,因为她的影响迷上了看书。当时打动我的作品是芭芭拉·汉柏利(Barbara Hambly)的《龙魇》(Dragonsbane),不知为何,这也是第一部真正吸引我的奇幻小说。但要说明的是,我以前也有几次刚好喜欢上某本书,却没有意识到还有同类作品。比如我在六年级时读了简·尤伦(Jane Yolen)的《龙血》(Dragon’s Blood),虽然爱不释手,但没有因此入坑。我读《霍比特人》的感受也一样,结果读了《魔戒》却味同嚼蜡,很难读进去。
我记得自己喜欢过这些书,但那一年我也只读了这么多。看完《龙魇》,我嘀咕着“这本书可真对我胃口啊”,然后就去图书馆检索那种老古董的卡片目录,心想“也许还有类似的书”。索引卡上,挨着《龙魇》的就是安妮·麦卡弗里(Anne McCaffrey)的《龙飞》(Dragonflight),这也是我最先迷上的系列。从那之后,我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我在书架上找到了下一本书,梅拉尼·罗恩(Melanie Rawn)的《龙王子》(Dragon Prince)。正是这三位作家——梅拉尼·罗恩、安妮·麦卡弗里和芭芭拉·汉柏利让我入门了奇幻小说。之后我又发掘出简·尤伦,读了她全部的作品,所以我通常也把她划入我的启蒙作家。最近我把她的全集拿出来重读了一遍,还是觉得十分耐看。她的《翡翠马戏团》(Emerald Circus)也是一部非常棒的选集。最近我为了写序,又重读了《龙骑士:波恩年史》(The Dragonriders of Pern),还是觉得很精彩。梅拉尼·罗恩和芭芭拉·汉柏利的作品也是百看不厌。
大约一年后,我开始读罗伯特·乔丹的作品,那时《时光之轮》刚出第一卷。我显然是罗伯特·乔丹的铁粉,《时光之轮》最终对我的职业生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还有一位值得一提的作家是盖伊·加夫里尔·凯,但我到了十七八岁时才认识他。我读了《提嘉娜》,然后把他写的史诗奇幻大部头全看了,真的获益匪浅。首先,他的文笔非常出色,和前文提到的一部分作家不相上下;其次,他能写单卷本史诗奇幻,这对我来说是革命性的——他讲完一整个故事的篇幅,其他作家只能用来讲完三分之一的故事。虽然作家的写法各自有别,但我还是很庆幸发现了凯的作品,因为我的叙事手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当年我还涉猎了其他类型的书,现在看起来倒是经不起推敲了。刚成为读者时,我一般找到什么就读什么,正好打头就接触到了一大批高质量的读物,但后来就无所谓了。年少时,我不会放弃任何一本书,不管怎样都会读完。我现在的阅读习惯和那时最大的不同是,看不对眼的书就不会看下去,而以前的我是不会考虑这么做的,我会说:“这本书哪怕不太好看,我也得知道内容。”
我仔细思考过奇幻为何对我如此有吸引力。并不是说我八年级之前的老师不好,我遇到过很敬业的老师,他们努力让我看各种书,但没有一本击中我。让年轻人对阅读产生兴趣的原则通常是要让他们找到共鸣,这本来不是什么馊主意,放到我身上却起了反作用。我经常开玩笑说,别人让我看的书讲的都是带着宠物狗的美国男孩的故事,而传统观念也认为这应该是男孩的阅读喜好,可我就是不感兴趣。我当然了解美国青少年的生活,这对我毫无吸引力。我不想看校园类的书,我当然知道校园生活是什么样的。奇幻吸引我的部分原因是其中的未知性。对了,按理说《龙魇》是无法打动我的,因为主角是一位经历中年危机的女性。我哪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对我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体验。我真的对这本书很感兴趣,因为故事讲得太棒了。当然了,书里的世界观构建得也没话说。科幻和奇幻真是绝妙的文学类型。
打个开玩笑的比方,这就好像我老婆哄小孩吃西兰花或菠菜,她会给他们做奶昔,还会说:“瞧,我们现在要让奶昔变绿喽!”他们会说:“噢,天哪,这可太酷了,都变绿了,我们要吃掉!”对我来说,构建世界观就很像奶昔的部分,充满探索新世界的乐趣。“变绿”的是异己者的故事,阅读的过程则是树立同理心的练习,将两者相结合就能在多层面上吸引人。如果有人直接跟我说“这是对异己者的共情体验”,那还是算了吧,太膈应了。但这正是这些书能引起我强烈共鸣的部分原因——卓越的推想小说总是具有双重的冲击力,像我这样只想在想象力方面接受挑战的人,也会在人物塑造方面接受挑战,留下难以言喻的美妙之物。
几年前做签售时,有位烦恼的母亲跑来对我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女儿只喜欢看奇幻,可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写奇幻。”我试着向她解释,人们是不会把《失乐园》塞给只有十四岁的孩子的,但一个年满十八岁的书虫会自发地捡起这本书来读。首先要教会孩子爱上阅读,他们才有可能去读别人认为他们应该读的书。到头来,我对“为什么要写奇幻”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为什么不能写?奇幻也具备其他故事的功能。想读注重文学性的奇幻就选简·尤伦的作品,她的书还加入了挑战想象力的世界观层面。奇幻完全可以像其他文学类型那样发挥,而且奇幻还有龙。所以为什么不能写呢?这也太莫名其妙了。
作者写作的目的各不相同,我不是说每个作者都得这么做,但对我来说,作者的使命就是保证作品里含有多样的视角。这和我儿时的阅读经历有关。如果我在书里看到一个跟我很像的角色,我会希望他能真实地反映出我是谁,以及我为什么拥有现在的信仰。我信奉摩门教,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会的成员,没有什么比看到一本书里的摩门教徒角色遭到不真实的描写更让我难受的了,我也告诫自己永远不能这么写。我希望自己对世界观的描述是准确的,这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之所以爱上小说,一部分原因便是我从那些跟我截然不同的角色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如此,我还想从多方面来展开叙事。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写法,C.S.刘易斯特意选择了说教的方式,这没什么不对,但这不是我的追求。我想尽可能从多角度切入去讲故事。我觉得人类就是通过聆听多元的声音,检验个人信仰,并尝试理解他人的观念,从而逐步接近真理的。
我在构建角色时,经常思考如何才能准确地表现与我迥异的角色,同时将我自身的特质融入其中,这得做大量研究。我们生活在一个便捷的时代,许多人在网上分享生活经历,给我们提供了现成的资源。如今要找人,比如找试读者提建议,可比以前方便多了。我的初稿质量时好时坏,对某些领域也不是那么敏锐。比如在最近一本书中,我自以为做足了研究,理解了人体承受重力加速度的感觉,但我其实完全搞错了,这就挺尴尬的。幸好有两位战斗机飞行员愿意读我的作品,并向我指出了这点。要是在八十年代,我真不知道该上哪儿找战斗机飞行员,而现在只要在Facebook上发个帖,就会有读者回复说:“没问题,我能帮你!”不管是写这种方面,还是如实描绘抑郁的体验,抑或是完善别的设定,我都不想出错。在史诗奇幻中描写无神论者角色,我是格外谨慎的。这在不同层面上都很冒险,首先我本人不是无神论者,再就是在奇幻作品中,我很容易通过世界观的构建无意中贬低角色的观点。我可不想让人觉得“哈哈,无神论者真傻,神就在他们身边,他们却不信”。我得明确构建一个世界观,把不信神的思想合理化,甚至把它变成正确的观点,因为那些神并没有神“应有”的样子。在这种情况下,我才能找到详实的博客和一手资料,在我抛开角色人设、被偏见带跑时指引我走回正路。
我希望作者每本书都能求新,不是非得补短板,写点没写过的东西也好。每当我着手创作时,我都会自问:“我想从故事里获得什么?有哪些是我没尝试过的,或者有哪些短板是能补的?这本书能带来什么启示?”
文笔一向不是我的长处。要说我有什么明显的弱项,那便是实用型的文风。我遵照的思路有时可被称作“奥威尔风格”:乔治·奥威尔曾说文风就像一扇窗,能够透析作者的思考和叙事,却不该引人注意。这正是我大多数时候追求的境界。我担心自己的行文有时会太啰唆,这几年一直在积极改进。每位作者都有手癖,用得太频繁便产生了依赖。我会罗列自己发现的手癖,在改终稿时让助理标出来,这样我就能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哪里用了那些词。有些手癖很明显,像是“was”和副词,或者是常见的写作问题,比如写得太直白或者被动态太多,但有些则是我特有的,像是“shot”这个表示快速移动的动词,在“someone shot into the room”之类的句子里,表意可能并不恰当,只是写出惯性了。助理很擅长整理我的手癖,我也想努力在这方面有所提高。
我确实写过不少作品。我最自豪的两部作品篇幅一长一短,首先便是《飓光志》的第一卷《王者之路》,但愿它能成为我的代表作。在我逐渐走上职业作家的道路后,我着手写起了《飓光志》,终于准备好创作一部能定义我职业生涯的作品了——这不是我自己决定的,而是要看读者和评论家的意见,还有历史的走向。如果非要指定一本书,那我还是会选《王者之路》,只是我通常不建议从它入坑,因为它是长篇系列的首部曲,而系列的写法是不一样的。《迷雾之子》是我第一个比较畅销的系列,它是个三部曲,第一卷独立成篇。某些系列只读一本书就能获得满意的体验,《迷雾之子》就是如此。它写得不如《王者之路》,但讲了个完整的故事,后者则不尽然,虽然涵盖了大量内容,却只是十卷本上下阶段大主线的一部分,类似《魔戒同盟》,哪怕有高潮,却没到故事的结局。
还有一部作品是中篇《皇帝魂》,用较短的篇幅实现了我在小说创作中想要达成的诸多目标。我经常推荐别人从《皇帝魂》入坑:“这是个小体量的作品,你可以试试。”《皇帝魂》在我的作品中显得更文艺一点。由于我是流行小说作者,我不知道“文艺”这个词是不是适合我。我的本职是讲故事,我也希望把故事讲好,但要和N.K.杰米辛相提并论还是太抬举我了。《皇帝魂》是我最接近那种气质的作品,我觉得这是个非常优秀、值得喜爱的故事。如果你想挑我的一本书来看,可以依据以下标准:《迷雾之子》偏动作冒险,《皇帝魂》偏文艺,《王者之路》则是我的集大成之作。
我的作品时常聚焦人与环境的冲突,几乎每个故事都有弱者的身影,而描述强者如何保持强势的故事则比较少见。这种叙事方式当然完全可行,我以前也写过,很多作者也不例外。
我喜欢给故事构筑出色的结构。结构不是故事的灵魂,却能引导读者翻阅书页,探寻故事的灵魂。如果故事缺乏坚实的结构,读者会感到茫然和无趣。我想确保故事有种流动感。我喜欢研究那些内核相似,但表象各异的作品,比如《安德的游戏》其实是个绝处逢生的竞技故事。同样的叙事方式可以在不同体裁的作品中找到,就像言情小说和搭档探案小说基本上是一样的结构,只是角色关系的结局不同。人们常说“故事的基本类型只有几种”之类的话,但我并不完全认同。我很欣赏冯内古特提出的六大故事原型的说法,这确实有一定道理,但从宏观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能被简化和归类,还有许多不常用的故事类型可以成为作品的框架,在不同的体裁中得以探究。“这部电影、这本书和这部剧尽管体裁不同,结构却很相似。这样的结构为什么有效?”指出这点在我看来是很有意味的。教学生写作时,我总会谈到主厨和厨师的区别。厨师会照着食谱烹饪,哪怕是我也能当个不错的厨师,照着食谱完成烘焙,只是一旦出岔子就不知道错在哪里了。而主厨会说“做不好是黄油不够软”之类的话,他们知道每种食材的功效,能够混搭和改良菜品。作为作者,我的一大目标便是成为主厨,而非厨师。我不想随意添加未经考究的内容,也不想因循守旧,我希望每个元素都发挥实际的效用。遇到不熟悉的地方,我会先弄清楚它对作品的影响,再分析它的原理。
我一直想写有张力的角色互动,尤其是变化多端的家庭关系。家庭关系非常有趣,亲情上的冲突往往和生活中其他方面的冲突不同。我们和家人通常是对立的,我们既爱着他们,又和他们拉扯,这种双重性十分吸引我。
我目前的青少年小说项目是《夺取群星》。我想写“男孩与龙”的故事已经很多年了,前文提到的《龙血》是我最早读过的青少年奇幻之一,而《白龙》则是我钟爱的安妮·麦卡弗里的作品。这类故事主要讲的是孩子发现龙蛋把龙养大,最后做了些出乎意料的事,结构很有趣,我从小就喜欢,但一直没机会写,因为我觉得套路被用滥了,特别是《伊拉龙》在我准备出道时就问世了。我把想法埋在心底,希望以后能找到机会用上这个结构。
我开始构思一名想当飞行员的少女的故事。在这个阶段,我通常先在魔法设计、角色冲突、设定元素和剧情结构上想出有趣的点子,把它们比作原子,四处碰撞形成分子,发生化学反应,等这些元素结合在一起,变得和个体截然不同,就促成了一本书。我考虑过要塑造一个听《蛮王柯南》的故事长大、想当飞行员的少女角色,这写起来就很好玩。我转念一想,如果把男孩与龙的套路替换成女孩与飞船呢?于是我把这个结构放进科幻故事,写一个少女渴望当飞行员却进不了飞行学校,后来在山洞里发现了一艘装有叛逆人工智能的破旧飞船。这种“人龙”互动对我来说非常有趣,我也希望在故事中写到人工智能。
有些书一上手就很顺,有些书则比较费劲,但写起来也不无乐趣。当我还是新人作者时,我和科利·多克托罗(Cory Doctorow)有过一段愉快的长谈。我提到自己在写作时碰壁,他便对我说:“不要纠结一本书难不难写,读者分辨不出。只要你下功夫,他们不会知道哪些书好写哪些书难写,每本书只是情况不同而已。”他的话我一直记得,也从不怀疑。写作有时需要死磕,有时却有如神助,这里面没什么规律,哪怕看成品质量也看不出来。
《夺取群星》很好写。结构、角色、故事都有了,写起来就很容易了。幸亏如此,因为前一本书被我砍掉了。我本来要交一份题为《末日卫士》(The Apocalypse Guard)的青少年小说稿子给出版社,但最后没合作成。我依然不明白为什么,所以一直没出版。虽然我觉得故事结构、叙事手段之类的规则是我能理解的,但写作毕竟是门艺术,有时就是怎么写都写不好。这不是瓶颈,只是有时作者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写出不如预期的作品,推给读者却收到和预期不同的反馈,通常是负面评价。这时作者就知道出问题了。不仅读者不接受,连我自己也不满意,所以我就撤了项目。我依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但我就快想通了。于是我告诉出版社:“稿子还没准备好,不能出版。”他们有点慌了,我便说:“我还有个很好写的点子,如果能写出来就出版这部。”我真是碰上了好时机,因为出版社正巧有新书排期。每本书在改稿阶段都会有困难,这本书也不例外,但都是能改好的普通问题。我一般在开头就能发现稿子不对劲,经常先写个三四章再重开,《夺取群星》也不例外。序章的质量通常很高,我会在其中表现故事的理念,概括故事的主题,但前三章通常没有这么稳。我给《夺取群星》写了三个开头才定下来用哪个。第一版写得有点夸张,角色的漫画感太重了,第二版则写得太无趣了,就是在堆设定。我放弃了前两版,最后用了第三版。我很庆幸这本书写出来了。
我喜欢青少年小说,一方面是因为它通常只聚焦一个角色,通过单一视角深入探讨角色的身份认知。我在史诗奇幻中写的一般是大群像,角色间会有比照,虽然乐趣十足,但我在青少年小说中却能深入剖析一个角色的性格和世界观。我一般采用第一人称,因为我很希望主角的口吻能成为读者看待世界、设定和叙事的主导因素,而第一人称可以达到其他人称达不到的效果。至于角色在能力和性格上的缺陷,通过描写角色如何掩盖自己的缺陷来展现这些缺陷是很有意思的。
单卷本的可读性因系列而异,取决于叙事的自洽程度。我当然不推荐直接从卷三开始看《飓光志》,也不推荐中途入坑某系列。尽管内容自洽、拥有起承转合的独立故事是存在的,但我依然不推荐。哪怕是安妮·麦卡弗里的作品,每卷讲的都是不同的角色,从中途开始看相对容易点,我也不推荐,因为系列会随着作者的创作逐渐发展,按顺序看才有意思,不要先看后面的再回去考古。
我不是合作写书的行家,因为我只有寥寥几次经历。长期以来,《时光之轮》末三卷都是我最为人熟知的作品,但那是一种特殊的合作,是原作者去世后进行的。我在职业生涯中没有参与过太多合作,很想尝试一下这个领域,所幸有写作圈的朋友帮助。埃里克·弗林特(Eric Flint)的解释对我来说很有裨益:“要明白,合作不是双方各担一半,而是各担75%的量。总的来说,双方都要倾注更多心力。合作项目的工作量比单人项目大,不能增光添彩就别做。”我想合作的作品都是我觉得无暇深究便难以下笔,或者不改故事便难以呈现的题材。我和彼得·奥鲁利安(Peter Orullian)合作的项目深耕重金属乐迷文化,我在这方面虽然有所了解,却算不上其中的一员,只是觉得这种亚文化很有魅力,多年来一直想讲个相关的故事,而彼得恰好是那个圈子的人,所以我才找了他。我和玛丽·罗比内特·科沃尔(Mary Robinette Kowal)合作的科幻小说《本体》(The Original)深入探讨了女性与丈夫的关系,要我自己写可能真驾驭不了。所有作者自然会努力创作超出自身经历的作品,但这个故事的某些特质让我渴望女性的参与。我找玛丽·罗比内特是因为她的加入能让故事变得更好,而事实也是如此。我并不精通合作,但我还是想试着从别的作者身上汲取经验。
我喜欢都市奇幻的原因是隐秘世界的设定相当有趣。在那个时代成长起来的幻迷大多觉得自己是隐秘世界的一份子,而这个由书籍、奇幻和传说所构建的世界并不属于主流文化。我们遇到同好时会说:“我居然不知道你也喜欢!”我十几岁时网络还不普及,发现乐队课上的同学看过罗伯特·乔丹的书,我的感想便是:“哇,我们都属于这个隐秘世界!”如今科幻和奇幻已经更多地融入了主流文化,但隐秘世界的想法还是挺好玩的,至少吸引了一部分人去看都市奇幻。不是所有都市奇幻都有这种设定,但我指的是《巫师神探》(Dresden Files)和“梅塞德斯·汤普森”系列(Mercy Thompson)之类的作品。我和彼得·奥鲁利安合作的新作还不能透露太多,毕竟那只是一本书,我们还没决定要往哪个方向发展。
《本体》基于一个我琢磨了很多年的设想。故事发生在一个独特的世界,社会不会派警察追捕罪犯,而是会克隆罪犯,为克隆体植入探案技能,命令其追捕原身。我尤其喜爱这个构思,因为罪犯要在不清楚犯罪动机的情况下追捕自己。为了呈现主题,需要动用一些叙事技巧,这在高概念科幻中并不罕见。在这个世界,人类在机能上实现了不朽,尽管还是会衰老,但体内有纳米机器人维持生命,只要每周检查一次,系统就会备份并上传大脑数据,更新纳米机器人,之后就能继续生活。然而一旦犯罪,最新的大脑备份便可用于创建克隆体追捕罪犯,如果克隆体杀死原身,就能取而代之。有意思的是,同期出了部威尔·史密斯主演的电影《双子杀手》,这部电影不太行,情节却和我们写的差不多。作者就怕撞梗:“啊啊啊被抢先了!”虽然电影上映时我们的初稿已经写好了,但没法先出版,我只能认命:“好吧,这是难免的。”克隆人是科幻作者热衷探讨的话题,有趣的故事也有很多,但放到现在来看点子都有点老了。《本体》出彩的地方在于,深爱丈夫的女主人公某天醒来却发现自己成了克隆人,在前后两次数据上传间的那一周,她出于某些缘由杀害了丈夫,并踏上了逃亡之路。在故事中深挖角色的这一面实为妙笔,我们从悲伤的五阶段[1]入手,第一反应——“当然不是我干的,这不可能是真的,我肯定被骗了”,接着试图理清思路——“等等,也许我真的干了,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这种接纳另一个自己的故事只能用推想小说的形式呈现。我们都因为日常互动而有别,克隆体经历得越多(这些事都是原身没经历过的),和原身作为个体的差别就会越大,哪怕仅仅相隔一周的时间。这种推想小说里才有的概念提供了在其他类型文学中无法实现的角色塑造和叙事的途径。这正是科幻最大的优势之一——提出“如果”的问题,并以其他叙事手法无法企及的方式探索人类的体验。
《本体》是一部原创有声书,是和一家有声书公司联手打造的,由玛丽·罗比内特担纲朗读。让作品契合音频的形式也是我找她的一个理由。她对稿子做了很多调整,使其适配音频播放。我们以后会推出文字版,但还要做一些润色,好让故事跃然纸上,而不单是听着精彩。
《飓光志》是一部大型史诗奇幻系列。史诗大部头是我的初心,我看《龙骑士:波恩年史》和《时光之轮》正是受到了这种吸引:见证一个世界和其中的角色在漫长岁月和浩繁书页中逐渐演变。我一直渴望讲述这样的故事。《飓光志》是我年少时就在极力构思的作品,大多数作者也都有类似的经历。与乔治·马丁和罗伯特·乔丹等创作大型史诗奇幻系列的作者相比,我有一项优势,那就是我能够读他们的作品。作为一种类型文学,长篇史诗奇幻诞生的时间并不长。其实小说本身(至少是我们理解的那种小说)从宏观角度来看也是比较新的概念,科幻和奇幻就更是后起之秀了。角色持续登场的大型史诗奇幻系列并不多见,但罗宾·霍布等作者已经在这个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在着手创作自己的系列之前,我读了大量优秀的作品,发现长篇史诗奇幻容易在中段丧失特色。这一点在《时光之轮》的卷七至卷十间尤为明显,故事不再有始有终,变成了只能窥见片段的冗长陈述,有时会引发读者的困惑:“这又是哪一卷?”其他史诗奇幻系列也存在类似情况。另一个常见问题是,作者觉得配角过于迷人,便不再关注主角,转而刻画起配角,由此引发读者的不满:“这些配角是很讨喜,但我们已经搞不清故事的重点了。”
在开启自己的系列之前,我仔细揣摩要如何处理小说结构才能避免这两个毛病。我搭建起一系列框架,想预防这些问题。我决定把系列打造上下两个大型的五部曲,而不是浩浩荡荡的十部曲,因为五卷篇幅的史诗奇幻对我来说恰到好处。这纯粹是种直觉。我还决定把配角的戏份汇成短篇集收录在书中。《飓光志》就有穿插在主线章节间的插曲章节,通过配角的视角展现世界观的一隅。我通常在正篇剧情完成后再写这些短篇,并设了五六篇的限额,每篇词数控制在两三千,这样便满足了探索世界观和其他角色的需求,同时也形成了一套有条理的方法,能让读者产生期待。他们知道每本书有多少插曲章节,也知道最多看完三篇就能回到主角团的视角,由此我可以在不偏离主线的前提下尽情探索世界观。
我还对《飓光志》做了一项结构设计,运用拦腰法(或称中途倒叙法)叙事,开篇就让所有角色处在各自人生的中途,他们经历了对故事至关重要的事件,而这些事件发生在“第零幕”,也就是故事开始前。《飓光志》的每一卷都会聚焦这些角色中的一位,为读者呈现该角色长达六七万词的回忆篇,几乎可被视为与主线并行发展的独立小说。卷一围绕核心主角卡拉丁展开,他是个在前线操作攻城器械、充当肉盾的奴隶,他的回忆篇从他儿时随父学医讲起,勾勒出他由医者转变为奴隶的轨迹。卷二聚焦的角色则是在卷一中试图窃取他人物品的沙兰,她的回忆篇从她在偏远地区的贵族家庭度过的少女时期讲起,这样的人物在故事的开头是最不可能出现的。卷三围绕卷一开场时的重要角色达力拿展开,他是国王的弟弟,和国王一同征服了祖国,他的回忆篇展现了他年轻时的风貌,与他后来的样子形成了鲜明对比。
运用这种结构旨在确保每一卷都具有独特的灵魂。虽然它们都是宏大叙事的片段,但每个片段都围绕并行的叙事线索展开主题。我在卷四尝试了不同的方法以免形式僵化,创作了一对听者姐妹的回忆篇。听者其实是这个世界观的反派种族,有点类似我笔下的兽人,但愿没有兽人的大部分刻板印象。人类角色在卷一对抗的反派是面目模糊的怪物,但随着系列的推进,读者对他们的了解逐渐增多,随后便是两姐妹的回忆篇,揭示了她们的文化是如何与人类产生冲突的。这基本呈现了她们的故事,与现代的剧情线平行。这本书出版于2020年11月,之后还有一卷,我还需要为一位核心人物创作回忆篇,那就是在卷一序幕中登场的白衣刺客泽斯。他刺杀了达力拿的哥哥,触发了所有后续事件。他来自截然不同的文化,我还没写过他是如何陷入当前境地的。这是系列上半部分最后的回忆篇,将和系列中已经发酵了五卷的重大事件的高潮部分平行。
我期待卷五的部分原因是终于能讲泽斯的故事了。等待这些情节的公布实属不易,虽然对整个系列有好处,但我想写的东西还有很多,总算能揭晓把十卷本一分为二的理由了。这本书最终深挖的内容将促成系列的两段式结构,我对此深为振奋,只是因为涉及剧透,目前不便透露。
不管怎样,能遇到一群愿意在这段旅程中支持我的读者,我感到无比幸运。写《飓光志》是我年少时就心怀的梦想,如今梦想实现了,这是我无上的荣耀,也是最大的回报。
1. 描述人对待悲伤和灾难过程的五个独立阶段(否认、愤怒、讨价还价、抑郁、接受),由瑞士裔美籍精神科医师伊丽莎白·库伯勒-罗斯(Elisabeth Kübler-Ross)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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