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3月18日,在杭州哲学小组线下会,就康德哲学中的“想象力”做了一次分享,本文是该次分享内容的整理,有修改。本分享为爱好者交流,如果有任何错误,欢迎指正。
涉及书目:
-《纯粹Li性批判》、《判断力批判》,康德
-《康德的批判哲学》,德勒兹
-《神经质主体》,齐泽克
康德认识论的起点,或者说我们认识的来源,首先是不可知的物自体。然后,“感性”作为一种认识的能力首先出场,运用其时间与空间的形式,从物自体那里获得“杂多显像”。感性的特点是被动性,只做接收,其过程像是信息被输入一个“系统”。
而这个系统,在康德这里叫做“统觉”,这个角色相当于笛卡尔的“我思”。但不一样的是,笛卡尔的我思作为一个“精神实体”存在,康德的统觉只是作为一种统筹整个认识过程的力量而出现。
统觉,实际上提供了两个保障。首先是认识活动需要一个载体,一个场域来发生。其次,统觉保障了一种“一致性”或者说“兼容性”,各种信息在统觉的统一调度下,能够互相匹配,彼此转换。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果人的意识是一台电脑,那么统觉,就相当于电脑的操作系统,而感性就是电脑的输入设备,负责把数据先导入电脑。
那么,有了“数据”,接下来就要对于数据进行储存和处理,这两个步骤都是由想象力来完成的。两个步骤分别对应“再生想象力”和“生产想象力”。
“再生想象力”负责“数据存储”。当我们见过一个杯子后,就能随时随在脑中再生出对于这个杯子的印象。这是认识活动得以运行的一个基础,因为如果我要思考某物,不可能说必须要求我把某物的实体找来,放在面前,对它着看,思考才得以进行。
我们认识一个事物,像是获得了一份印象的拷贝,存在我们的脑子的深处,可以被随时唤醒。其实,康德之前的很多哲学家,就已经表达过类似的观点。而且,这也并不是我这次要论述的重点。
重点是负责第二步的,“生产想象力”。它是真正来处理认识中的“综合”,这个关键步骤的,使得感性提供的“显像”最终和知性范畴结合,形成最后的知识。
虽然,说了有两种想象力,但其实只有一个想象力,是想象力在不同场合有不同的运用,但这些运用有一个相同的特点是“无中生有”:“再生”是将不在眼前的东西,通过显像再生的方式,来无中生有;“生产”则是完成“综合”,综合本身是产生新的内容的,这也是无中生有。
最后一种先天要素,也已经提及,知性范畴。它作为一种先天的逻辑形式参与认识活动。沿用“意识=电脑”的比喻,则可以将范畴理解为一种标准的“格式”,用来打包信息,方便输出。
在回顾完康德认识论框架后,我想问的是:康德的重点在哪里?他论述的基调是什么?但凡接触过他的文本,这两个问题基本不言自明。
康德的重点当然是“知性范畴”作为一种原则为我们的认识论提供了有利的保障,这点真的厉害、很重要。所谓先验哲学的最高峰:知性为自然立法。
并且,不光是“知性”,当我们遍历他的整个论述,虽然很多车轱辘话,烦杂而恼人,但我们能体会到他力求的那一种严谨性,不厌其烦。比如,十二范畴,就跟黄道十二宫……没有什么关系(死)。十二范畴是从逻辑表中,推演而来,有据可循。还有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正过来推一边、反过来再推一边,至少在形式上非常之严谨。
康德对于形而上学的追求,也就是“科学之科学”,从《导论》一书的全称《任何一种可以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也可见一斑。
但,我在浏览康德所给出的这幅“分工明确、井然有序的图景”时,始终有一丝不安挥之不去。问题到底在哪呢?
其实很明显,想想康德一直在强调的“普遍性”与“一致性”的来源,到底是什么?是的,普遍性来自于知性,一致性来自于统觉,说的很清楚。但说到底这些都是先验的,换句话说,它们都只是“心灵的原则”。它们都只在我们的内心中运作,又凭什么能够为自然立法?
其实说到“心灵原则”,在休谟那里,就已经提出了质疑。“因果律”是不可证明的,它仅仅是人们内心的原则,是人们将其加在经验之上。所以它是不牢靠的,并不能保证任何事情。
而康德的观点是,虽然确实是这样,“因果律”都是人们内心的原则,但人们把它加在经验之上,诶,加得好!这一加,加出了一种普遍性,凭什么这么说呢?
如果我们超越我们在经验中所获得的东西,这是根据我们的原则,必然是主观的原则。这种获得不能创立我们超越获得的运作。
尽管如此,我们光有原则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有实践这些原则的机会。我说‘太阳明天仍将升起’,但如果太阳不升起,明天就不会成为现实。如果经验自身不被证实,即填充我们的超越,我们很快就会失去实践我们的原则的机会。
——《康德的批判哲学》,德勒兹
这段第一句也是稍有迂回,意思是:我们从经验中得到的东西,不能超越经验去运用。所以但凡超验的,肯定是我们自己主观的原则。
重点,也就是第二段所说的,这些原则的运用方式:我们只在有“奏效”的时候,才能顺利地运用它们。这就很容易让人想到,休谟关于“习惯”的论述,所谓:习惯是人生最好的指南。
区别在于,休谟认为,所有的习惯之间并无关系,彼此独立,这个习惯和那个习惯都是特殊的、纯经验的。但,康德指出,习惯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虽然习惯的内容五花八门,但它们其实共享了一套相同的底层代码,或者说一套相同的语法,也就是知性范畴。
就比如上面提及的这个例子:太阳升起,明天到来。如果让休谟来评价,他会说,这事情是纯偶然,谁也没办法断定太阳一定升起、明天一定到来。而康德会说,你不要管这些,我们脑子里就是有一种范畴,是用来处理“前后相继”这种因果关系的。我把范畴套到这个事情上,能用啊,那不就有知识了吗?
复读一下这句话:我把范畴套到这个事情上,能用啊,那不就有知识了吗?
这里十分明晰地说出了,知性范畴被运用的方式,一种被动的方式,是“我把它套到事情上”的。其实这也很好理解,“知性为自然立法”,立法确实很了不起,但,法则并不会自己伸张自己。法则有了,还必须有一个能动的力量作为中介,才能让知性之法发挥作用,那么这个中介是什么呢?
因此,我们有一种纯粹的想象力,它是人类灵魂的一种先天地作为一切知识之基础的基本能力。凭借它,我们把直观的杂多一方与纯粹统觉的必然统一性的条件另一方结合起来。两个终端,亦即感性和知性,必须借助想象力的这种先验功能而必然地相互联系,因为若不然,感性虽然会提供显现,但却不会提供一种经验性知识的对象,从而就不会提供经验。……因此,想象力的综合中的形式统一性就基于这些范畴,而且凭借这种形式的统一性,这种综合(在认知、再生、联想和把握中)一直下降到显象的经验性应用都基于这些范畴,因为惟有凭借那些要素,显象才能属于知识,并且一般而言属于我们的意识,从而属于我们自己。
——《纯粹Li性批判》,康德
主要看加粗的两句话,“生产想象力”所主导的这个“综合”过程,到底处理了什么问题?是调和感性和知性,形成知识。而这两种能力,用康德自己的描述是“两个终端”,可见他们的差异之大。那么想象力又是如何实现综合、如何工作的呢?
其具体过程,就是“图式法”,AKA“图形化”,翻译有不同。“图式法”,基于我个人的理解来表述,它是一种抽象和联想的能力。
一个例子,让画家来画一个球,分几步?首先,他会在脑子里构思,获得一个“概念的球”,然后他动手打草稿,获得“草图的球”,最后添加细节、不断完善,获得“具体的球”。而我们的认识过程,也就是:先看到具体的球,获得显像,然后通过抽象和联想,获得球的草图,最后通过范畴的运用,获得概念的球。
再一个例子,布偶、暹罗、美短,三个品种,虽然大家肯定各有所爱,但我就是要说,布偶最可爱的捏!(?)好吧,其实是要说,虽然党争不可避,但起码有一点是可以求同存异的,就是,大家都是猫猫。而,对于它们的认识过程,也是,先从具体的猫,到草图的猫,最后到概念的猫。
为啥,要举这两个例子?肯定不单因为喜欢猫猫,更是要进行对比。会发现,球球和猫猫,两个认识的过程,在其中感性和知性,各种认识能力不仅仅是扮演的角色有差别,更有参与程度的差别,出力多少的差别。
先说球的认识过程,明显直观的成分更多。就算是我们小时候,不用教学,就可能通过自己的认知,知道什么是“球”,就算还不懂“球”这个词语,也能知道。但猫猫就不一样了,各种各样的猫猫,差别其实还挺大的,我们需要更多的抽象、推理能力,甚至是后天的学习来帮助掌握,完成对于不同种类猫猫的认识。
通过两个例子,首先,确实可以看到图式的作用,它两边都能“说的上话”。图式的能力是先天的,更靠近直观这边,但图式的内容,又是可以偏向抽象、统一性这边的。它能够作为知性和理性之间的桥梁。
但,两个例子之间的对比,又暴露了另一个问题:重点其实不是图式能办到的事情,而是它具体如何办到?如果每一次的综合之中,知性和感性、杂多与统一,它们力量的对比都是不一样的,到底是谁来做这个分配?如果是想象力出面做这个仲裁,那么似乎,它的作用才是在综合之中更加重要的?
其实,康德自己也觉得,没有在《存粹理性批判》中说清楚这个问题,后来用“判断力”来打个补丁,但并不解决问题。因为判断力无非就是说: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你多做多做就好了呢!
通过前文的梳理,我们明确了一个问题。其实康德已然意识到了,想象力的重要性,并且花了相当的功夫来论述它的作用,想方设法地去管束住想象力,使其成为认识体系中的一环,服从于整个“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认识体系。
但我们发现,似乎“想象力”才是在认识活动中真正占据主动地位的力量,而知性反过来,像是用以辅助想象力的,为其活动提供了依据。
打个比方,如果说,知性是一把尺子。那么对于尺子来说,我们能够做的就是明确规则,来确保大家手中的尺子都大差不差,1厘米就是1厘米。但我们无法保证的是,每一个拿着尺子的人,具体去测量什么东西、如何测量。我既可以用来眼前桌子的长度,也可以用来测量我眼中太阳的直径,只要我愿意,不管是靠不靠谱,我可以测量一切。
这就已经体现了,想象力的暴力:对于知性的任意使用。而,综合更是一个暴力的过程。
前文有提及,知性与感性的差别之大。而知性范畴作为一种单一的标准,去规范显像的杂多时,必定会遇到许许多多无法被纳入到标准之内的东西,而它们会被直接抹去。就比如,如果用最小刻度为厘米的尺子去测量时,小于1厘米的长度自然就无法被计算。
另一个例子,来自于齐泽克的《神经质主体》,“知性蒙太奇”。所谓知性蒙太奇,是一种电影剪辑技法,有鼎鼎大名的苏联蒙太奇学派龙头大哥,谢尔盖·米哈伊洛维奇·爱森斯坦,他发明。但用语言表述很繁琐,并不打算讲。
说一个低配平替:“库里肖夫实验”。库里肖夫同样是一位苏联电影工作者,他做了一个实验,成为了“蒙太奇”理论经典案例:他将一个著名男演员、“苏联唐国强”——伊万·莫兹尤辛的特写,与其他三段并不相干的影片片段连在了一起,让并不知情的人看。
第一种组合是,“男演员特写+棺材中的女性”,大家看完就说,这人死了老婆,非常悲伤;第二种组合是,“男演员特写+一碗热汤”,大家看完说,这人好惨,被“深夜放毒”,好饿哦;第三种组合式,“男演员特写+睡美人”,大家看完说,这人是一个GUO蝻(?),在这里搞“男凝”,凑流氓!
明明是一样的画面,通过不同的剪辑与前后文,就能使人得出截然不同的判断。想象力展现出了它的活跃,它就是可以在“综合”之中随意地去组装、揉捏感性和知性的组合。它的暴力,使它成为了一种真正自由的力量。
其实,对于这个“综合”的过程,康德自己也有评价,从杂多到一般:“这里存在着某种深刻的神秘性与某种隐秘的艺术。”这句话什么意思?不就是他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啥么。
截至目前,所得到的结论是:在认识活动中,康德重点错,想象力似乎才是真正举足轻重的力量,它活跃异常,展现出了一种“自由”的力量。
其实这也符合我们对于“想象力”的一贯认知。它并不像康德意义上的,担任一种自动、死板、格尽职守的角色,作为认识活动熨帖的一环而存在。想象力就应该是自由的。
在《神经质主体》中,提到了一个观点,说自由有三个面向,分别为:丑、美以及崇高。这里的“丑”对应的是否定一切的绝对否定,作为自由的消极面,是对于一切束缚、限制、决定的否定,因此它是虚无的、过激的。而“美”则是自由的积极面,是建构、文化,或者康德喜欢的说法,是善、目的、道德、形而上学,它们是用来对抗丑的造物。
美丑之分,也就是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任意与决断的分别。那么崇高是什么?崇高就是康德的崇高,是一种体验。但不一样的是齐泽克认为,崇高不仅仅是一种体验,更是一道面纱,而在美与丑的界限、文化与虚无的永恒交锋之中显现,遮盖了某些东西。
所以为什么要提“崇高”?因为在其中,有大量的想象力的运用,以及知性综合的必然失败,它们将更好地揭露,认识活动中蕴含的暴力。
那么还是基于我自己的理解,解释下在康德这里,所谓“崇高”是什么:是在认识活动中,我们会遇到一些绝对大的对象,我们会被震慑,然后克服它,而进入一种奇妙的体验,也就是崇高的体验。
什么是“绝对大”?是说一类对象,它们在量级、体积或者力量上已经远远超出了知性所能处理的程度,而可被称为“崇高对象”。当我们要去认识一个崇高对象时,我们会发现普通的认识活动无法正常运转,知性综合遭遇了失败,于是我们被崇高对象所震慑。
“被震慑”并不是什么好的情绪,是因为在崇高对象面前,我们意识到了自己的有限性。但是,我们又可以通过某种方法,去克服这种不好的情绪,将自己从中挽救出来,或者说将认识活动挽救下来。
这个救星,也就是理性。由于理性是可以把握无限性的,因此,当知性失败,理性就来把崇高对象给接下,并把握掉了,认识活动以另一种奇妙的方式重新可能,同时给我们带来了奇妙体验。
所以,崇高体验的过程可以概括成“一破一立”,是知性综合的失败,作为“破”,以及理性综合的成功,作为“立”。
数学的崇高,也就是当人们直接遭遇那些绝对大的数量、尺度时,会产生的崇高。例如,在《严华经》中有一个神奇的计数单位“不可说不可说转”,一个单位的“不可说不可说转”用科学计数法写作10^(3.72*10^37)。这个计数单位就是崇高对象,它大得离谱,在知性范畴内考虑没有任何意义,无法使用,因此我们只能跳过知性,用理性推理来获得对于这个数字的想象。简单说,这是一种“不能理解,只能想象”的对象。
而力学的崇高,比较常见的对象,比如自然界的各种现象,瀑布、大海、狂风、暴雨、雪崩、海啸,以及头上星空。自然现象对于我们有压倒性的力量,康德叫它“强制力”,使得人们感觉自己的渺小,从而心生敬畏。但,我们的理性又可以将其把握、将其超越,战胜敬畏,将目标设立在星辰大海的彼端,而产生一种崇高,力学的崇高……听起来是比较中二啦。
也就是在这“一破一立”之中,我们又能窥见暴力的踪迹。
在数学的崇高中,对于绝对大对象的强行把握,展现出的是想象力自身的暴力:它迫使感官延伸到了极致,使得知性失败,而让自己陷入了一种极其混乱、不可名状的形象之中。在力学的崇高中,对于强制力的把握与超越,则是理性对于想象力施加了暴力:理性迫使想象力施展全力,却又对于它的成果加以否定,让它陷入了失败的境地。
两种崇高,两种失败,展现出了什么?是我们认识能力的扭曲。想象力的巨大能量,是狂野、无所拘束的暴动;而理性是一种弥补、一种抑制,当想象力陷入暴动状态,知性一败涂地,它必须出来收拾烂摊子,以暴制暴。
而,对于崇高的论述,恰恰证明了康德也意识到了这点:在崇高的面纱之下,认识活动之中潜藏着某种混沌。要找寻这种混沌的真面目,需要将目光再次放回“自由的三个面向”,我们会发现,其实“美”和“崇高”都在康德的体系内有它们的位置,唯独“丑”不被接受。
康德在论述“恶”时,提到了一种和“善”形式相同的恶,被称为“恶魔之恶”。光是想象这一种恶的存在,就让康德感到不适,他极力否定“恶魔之恶”的存在。什么叫做形式相同?也就是“恶”和“善”一样,以一种纯粹的形式出现。就像康德的“善”是一种主体自发地、合情合理地对于形式的服从,那么“恶魔之恶”就是一种主体自发地、合情合理地对于形式的违背。
当然,这里的“善恶”早已不是一种简单意义上的做好事、做坏事,这里的善恶对立,也就是自由之美与自由之丑的对立,一种肯定的建构与否定的暴力之间的对立。当康德拒绝了自由之丑/恶,他的自由就是不完整的。
那种自由之丑、恶魔之恶、混沌、暴力、过激,康德在它面前退缩了,他选择了诉诸一种科学形而上学,通过知性和理性去搭建宏伟的形而上学大厦。但,我们始终可以瞥见,大厦之下埋藏着更多值得去探寻的东西,而那就是另外的一些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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