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很随便的事,并不高尚。讲一个自己的事。前几天去西西弗听课的时候,看见一个穿旗袍的女孩趴在桌子上读《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亚麻色的发丝散开,伏在醉红色的面颊上,慵懒凌乱。很难对她不动心,像是味蕾轻触糖果般不由愉悦,直到男孩的出现。扣书、扭头、露笑、离开,很是轻盈。我已无心读书。
这不是一件羞耻的事。算上她,大抵已经爱过数十女孩,有的一见钟情,有的日久生情,唯一的共同点,是只有我知道。在其中,有的一直独身,有的一直成对,还有的半途有了变故。可我对她们一视同仁,就像对青春第一位心动的女孩那样,在某一时忠贞不渝。这种间歇的深情伴我左右,是我的知己,也是我的骄傲——尚且没有丢失心动的能力,作证爱的暂存。我很欣慰。
爱本身无道德,对别人的女友心动也不可耻,对于我来说,那不过是一个可爱的个体、值得尊敬的生命。真正考究道德的,是爱的行为。
摆在第三者面前的选择有三种,暗恋、争抢或放弃。争抢能带来直观的冲突,观众爱看,也很滥俗;放弃很高尚,但没看点;暗恋是高级的折磨,起初折磨暗恋者,途中折磨观众,最后拉被爱者下水,在一个特定与偶然共存的空间内,三类人一同哭泣,像是为爱情办的葬礼,罗曼蒂克是它的棺材,用月桂制成。
人们爱道德吗?根本不爱。如果人们对道德五体投地,那21世纪的偶像还是孔子。道德与爱有天然的隔阂,一切伟大的爱情都是道德冒犯爱情但不逾界。想想陌生女人对R的痴情,想想巴恩斯与勃莱特没有性的爱。他们(作家们)把道德撒在爱情上,不过是为它增添色味。
茄子蛋有一首歌叫《把你的女朋友送给我好不好》,歌词很真实,也很男孩。我说的是传统意义上的男孩,就是那些可以滥情的家伙。如果这首歌改成《把你的男朋友送给我好不好》,就不对了。“女人怎么能滥情”,某些粗犷的野人如是说,“她们就应该贞洁,最好死心塌地,就像她们几千年来做的那样。”——这是他们的心声了吧。在我爱上他的女友时,总有一个女孩会爱上她的男友。她能否意识到这并不可耻呢?她能否又明白,自己的爱并不低贱?
“《把你的男朋友送给我好不好》并不合适,合适的是《我爱上一个不属于我的人》。”——这又符合一些一视同仁的正人君子,把男人和女人区分明显,认为长着喉结就不该敏感,长着乳房就不该果敢——只是人,唯有人是不同的。
人对于爱情的通病不分男女,无论是否冷酷,在失恋时人都会心痛。那些不心痛的,不过是欲望缠身。我崇高地认为欲望比爱情低一等,就像奥威尔与赫胥黎写的那样:欲望随处可见,爱情难能可贵。爱情早已不单单是简单的男欢女爱,而被升华为人类情感的至高,不可磨灭的反抗,光耀的共生。而退却这些光环后,残酷的现实是,爱情不过是人类诸多情感的一种,是性为它化了淡妆。
这种在东方被唾弃的本能,是爱情的第一调味剂;是欲望,爱情的叠加,也可以分离出来,成为单独的醉生梦死。是爱情的崇高让性变得丑陋,即便他们是连体婴儿。而性欲没有苦难,是纯粹的欢愉。当它身上的污垢逐渐被清洗干净、露出洁净的肌肤与来者不拒的性格后,谁又愿意接受爱情那朵带刺的玫瑰呢?性的自由是一种不自由地补偿,而爱的自由是自由的象征。人们只是不自由,他们没什么错。
我理解人们对于纯粹爱情的向往,他们希望另一半永不背叛,在困难时不离不弃,将全部的爱与浪漫赋予自己。为此,他们常常认为自己是完美恋人,并时刻提醒自己,完美是爱神的馈赠,我是你的应得——那些始乱终弃的人起初也是这么想的,甚至是阿弗洛狄忒最忠诚的信徒。
我必须承认,背叛才是人经久不衰的传承,甚至无法分辨,是先有背叛,还是先有受伤。这种螺旋式的交汇使得恋人在强势与弱势间徘徊,始终无法觅得平衡。控制欲由此诞生,它试图将这种式微又渐起的波纹捋平,强行构建一种以自己为主导的平等(完美),来实现心目中的乌托邦恋爱。有了控制的欲望,就不会有纯粹爱情——完全超越性、超越欲望,完全平等的爱情,我并不认为这种爱情会在碳基生物中存在。人类的智慧远远无法匹配他们的野心,为了填补落差,贪婪就被从宗罪中释放出来,对此带来的后果,往往是毁灭的。有的人失恋后短暂地失去了对异性的好感,有的人选择死亡。
但这并不意味着纯粹爱情不存在,就像绝对正义、美、善良在柏拉图的世界中存在一样,纯粹爱情一定存在。与其说人们向往它,不如说他们向往完美恋人。完美往往是极端道德的象征,要求对方摒弃所有欲望来达到侍奉自己的目的,不枉为个人主义的极端。到头来,人们对爱情的模糊概念,或者是放任的感性,招致他们无法学会如何去爱,也不懂如何被爱。他们只是笼统地察觉,爱即己悦,就像杜鹃生于他巢却依旧被喂食一样,人们并不关心自己是否获得爱情,他们在意的是快乐、满足与不对等的回报。
但有人会反驳:那为什么老一辈或初恋总是那么美好,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直不间断的爱情。《隐入尘烟》给出一种答案:老一辈没有选择,没有欲望。他们的爱情带有契约精神。当个人没有觉醒,意味着他无欲于求,不会为自己争取自由,也不会有权利可言。他们唯一的功能,便是生育与抚养——人们绝不会接受。这一切的答案(老一辈是一种偶然情景),在于环境。环境愈复杂,爱情愈短暂,长久必然被淘汰,若想维系,就必须接受他人的欲望与背叛,同时,也要清楚爱情不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社群行为,是要求双方都要付出代价——人们也不会接受。
有些人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到了四十岁还如胶似漆,十分甜蜜。一个总是失恋的女人向妻子取经,如何才能抓住男人的心?妻子的回答令她难以接受:让他纵欲。这种纵欲不全是男人的夜不归宿,而是如何将爱情与欲望区分开。在渴求性时单纯当作性伴侣,在需要精神慰藉时单纯谈天论地,去掉这些环节,剩下的生活,便无限趋同于纯粹爱情。
可人们愿意接受这样的爱情吗?女人最终选择与妻子决裂,以此“捍卫自己的良心与道德”。我想大多数人也不会接受,只是单论道德,人们也不会为它献上一生。若人们真如斯宾诺莎一样珍视道德,那他们绝不会陷入爱情的迷茫。现世中道德的价值仅体现在让自己居高临下,却并不表现在行动上。若一个人清楚当别人的小三是绝对败俗之事,那世界上将不会有伦理剧。
让我真正担忧的,是人们不再相信爱情。这种担忧来源一个心理实验,请大家一起去想象一个无爱的世界:所有的母亲在抛弃与利用孩子间选择,恋人、朋友互相举报——这不可能。人们松了一口气,即便是在哥谭,也会有阿尔弗雷德这样的善人。无法想象一个无爱的世界,是否意味着无爱的世界不存在呢?非也,你无法想象蛇类的繁殖,并不意味蛇类不繁殖。倘若有一天,“父亲”与“母亲”成为世界上最淫秽的词语,但一个男人与七个女人交往是被允许的,那么性欲将会代替爱情成为新的爱情。到那时,人们想象中的完美恋爱也将实现——完全超越性、超越欲望,完全平等的爱情。我想人们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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