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文明中,「人」往往被认为并非由灵肉两个部分,而是三个部分组成:心智(Nous)、灵魂(Soul)和身体(Matter)。 有据可查在西方最早系统论述这一点的,是前4世纪的哲人柏拉图(前427-前347)。
心智对应的希腊文用拉丁字母写法是Nous(也常译为“心灵”,或音译为“努斯”),是组成人的最高级部分。这一划分,被后世的柏拉图主义广泛吸收和发展,于是正式奠定了人的灵肉三分结构:
心智/心灵/努斯(Nous,精神性的高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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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Soul,精神性的低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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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Matter,物质性的部分)
这一点在后世西方文化中被广泛继承。除了成为希腊化时代的几大学说(柏拉图主义、赫尔墨斯主义、诺斯替主义)的共识外,也影响了基督教神学。基督教中同样将人依其看重、信仰自己身上的哪一部分,将人分为“属灵的”、“属血气的(属魂的)”、“属体的”三个层次。
这样的观念在其他文化中也广泛存在。中国传统民俗中,认为人分为魂、魄和身体三个部分,前两者是非物质性的。魂属天、是偏超越的;魄属地、是偏世俗的。古埃及人则认为人分为「卡」(Ka)、「巴」(Ba)和「身体」三部分。「卡」是灵体中偏精神、理性的部分,更偏向人的本质;「巴」是灵体中偏肉体、偏本能的部分。人在冥界的复活,就是「卡」和「巴」的重新结合。
新柏拉图主义世界/灵魂观 vs 佛教灵魂观
在佛教的《般若波罗罗蜜心经》中,则认为人是「五蕴」(色、受、想、行、识)的复合体,这五蕴具有各自的独立性。并不存在其上的一个「统合的灵魂」或「灵魂的内核」,因此人并不存在「本质」,「我」是一个幻象。这就是佛教中拒绝「我执」的理论基础。
如果将两者对照,可以认为柏拉图的灵魂观是洋葱,有内有外,越内层越核心和本质。只要界定某个基准线,那么就可以定义里面为「人的本质」了。而佛教《心经》的灵魂观则像蒜,只有几个平等的蒜瓣,彼此互不隶属,无论怎么界定,都没有「人的本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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