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的时候,齐拉劝我把蜡烛的火光遮住,别弄出声响。她说,主人对马上要带我去的那个房间有种古怪的执念,从来不愿意让人住。
不知道,她答道。她到这家来,不过是一两年前的事。而且古怪的事情一桩接一桩,她已经懒得去一一盘问了。
我自己也昏昏沉沉的,没有盘问的心思,便把房门闩好,环顾了一圈,看床在哪里。屋里的家具,只有一把椅子、一个衣柜,还有一个大得出奇的橡木箱子;这箱子靠近上盖的地方,开着几个方洞,像公共马车的车窗。
我走近箱子往里一瞧,原来是一张构造奇特的老式卧床(4)。这样造很省地方,不必人人单占一间屋。说它是个小房间也不为过:连宅子的一扇窗户也包在里头,窗台正好当桌子用。我把侧面镶板的推拉门左右拉开,一手举着蜡烛钻进去,再把推拉门关上,就觉得不管是希斯克利夫还是别的什么人,哪怕整夜不睡、守在外头盯着我,我也安全无虞了。
我放蜡烛的窗台上,一角堆着几本发了霉的书,涂过漆的台面刻满了字迹。说来也怪,这些刻痕大大小小、字体各异,却反反复复都是同一个名字——凯瑟琳·恩肖;有的地方又变成凯瑟琳·希斯克利夫,再有的地方又变成凯瑟琳·林顿。
我又倦又懒,把头枕在窗框上,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读着凯瑟琳·恩肖——希斯克利夫——林顿这些名字,拼着拼着,眼皮就合上了。可是两眼闭上还不到五分钟,黑暗里那些白字就像亡灵似的,开始闪出刺眼的光。四面八方,密密麻麻全是“凯瑟琳”这个名字。我睁开眼,想把这些纠缠不休的字赶走,却见蜡烛芯倒向一本霉味扑鼻的书,满屋子都是烧焦的小牛皮味。
我把烛芯剪短,重新坐好。我又冷又恶心,难受极了,便把刚才被烤坏的那本厚书摊在膝上。那是一本小字印刷的《新约》,霉味重得呛人。扉页上写着——“凯瑟琳·恩肖藏书”,还有一个日期,足可以上溯四分之一个世纪。
我合上这本,又拿起一本,再拿起一本,最后把所有的书都翻了一遍。凯瑟琳的藏书本本都是精选,从磨损看,显然常被翻动——不过,未必都是拿来读的。几乎每一章都有蘸着墨水写下的批语——至少像是批语——把版面上仅剩的一点点空白填得满满当当。
有的是一段独立的文字,有的是用孩子气的拙劣字迹写成的日记体的东西。在后面的空白页上方——当初头一回发现这块空白时,写字的人想必欢喜得很——我看见了一幅画着我那位“朋友”约瑟夫的漫画,笔法粗犷却很有力,不由得哈哈大笑。
对凯瑟琳这位素昧平生的女子,我一下子来了兴趣,立刻着手破译她那些褪了色的象形文字。
“倒霉的星期天!”漫画像下面的文字是这样开头的。“爸爸要是能活过来就好了。欣德利代替爸爸,真叫人受不了——他对希斯克利夫也太狠了——希斯克利夫和我打算造反——今晚我们迈出了第一步。
今天下了一整天的倾盆大雨,我们去不成教堂,约瑟夫非要带着大家做礼拜,把大伙儿都召集到阁楼上。这当儿,欣德利哥哥两口子却在楼下的壁炉边舒舒服服地烤火——《圣经》什么的,他们肯定一个字也没读——希斯克利夫、我,还有那个干农活的可怜孩子,却被吩咐拿着祈祷书上阁楼去——我们排成一排坐在麦袋上,一边哼哼一边发抖,心里盼着约瑟夫也发抖,那样他自己觉得冷,讲道就会短一些。可是这指望落空了!礼拜足足持续了三个钟头。就这样,哥哥看见我下楼,还厚着脸皮说:
从前,星期天晚上是准许我们玩的,只要不大吵大闹就行。可现在,哪怕轻轻笑一声,也要被赶开。
‘你们忘了这儿有主人吗?’暴君欣德利哥哥说。‘惹我发火的家伙,马上叫他吃不了兜着走!都给我闭嘴,老实待着。喂,小子,刚才就是你干的。弗朗西丝,你过来的时候顺手揪揪那小子的头发。他弹手指的声音我听见了。’
弗朗西丝嫂子当真狠狠揪了那小子的头发,然后走到丈夫身边,坐在他膝上。两个人一连几个钟头,像两个婴儿似的,又是亲嘴,又是说些无聊的傻话——那些傻话,连我们小孩子都不好意思说。
我们钻进餐具架底下那个拱形的凹洞,才总算躲了躲冷。我把我们俩的围裙系在一起,挂在餐具架底下当帘子,正在这时,约瑟夫从马厩那边过来办事。他把我做的帘子扯下来,扇了我一耳光,扯着沙哑的嗓门嚷道:
‘老爷的葬礼刚办完,安息日还没过完,刚才《福音书》的话想必还没从你们耳朵里飞走,你们倒好意思坐下来玩。不知羞耻的坏小子。有的是读了有好处的书。来,坐下。好好想想你们的灵魂。’
约瑟夫说完,给我们一人塞了一本毫无用处的书,硬把我们按在离壁炉老远、只能借微弱的火光勉强看书的地方。
我可没那份耐心干这个。我抓住那脏兮兮的书脊,喊了声‘这种有好处的书,我最讨厌了’,把它扔进了狗窝。
‘欣德利老爷,’我们那位教士叫道。‘老爷,您快来呀。凯瑟琳小姐把《救恩的头盔》[《以弗所书》第六章]的书脊撕掉啦,希斯克利夫一脚踹进《通往灭亡的大路》[《马太福音》第七章]的头一册里啦!由着他们这么干,还了得呀。唉,要是大老爷还在,非狠狠抽他们一顿鞭子不可——偏生大老爷又没了。’
欣德利哥哥从他的炉边天堂冲过来,揪住我们一个的衣领、一个的胳膊,把我们扔进了后厨房。约瑟夫断言,待在那儿,魔鬼保准来把我们掳走。我们一听放了心,各自躲进不同的角落,单等魔鬼上门。
我从书架上拿了这本书和墨水瓶,把门推开一条缝,让一点光亮照进来,写了二十来分钟。可是我的伙伴希斯克利夫沉不住气了,说要偷来挤奶女工的披风,我们俩一起裹着它跑到荒原上去。这主意倒是妙——不过这么一来,万一那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子回来,没准儿会觉得自己的预言应验了——就算淋着雨,也不会比待在这儿更湿、更冷。”
凯瑟琳多半把这个计划付诸实行了。接下来的文字换了话题,字里行间像是带着哭腔。
“没想到欣德利哥哥能把我欺负得哭成这样!”她写道。“我头疼,疼得连枕头都挨不得。可我还是止不住哭。可怜的希斯克利夫!欣德利骂他是个流浪儿,不光不让他跟我们坐在一起,连饭也不让他跟我们一起吃了。他还说不准我跟他玩,要是我不听话,就把希斯克利夫从这家里赶出去。
他还怪爸爸太宠希斯克利夫,连爸爸的坏话都说(亏他说得出口)。他发誓要把希斯克利夫打回他本来的卑贱地位——”
书页渐渐模糊起来,我开始一点一点地打瞌睡。不知不觉间,我的眼睛从手写的批语移到了印好的文字上。标题是红色的花体字……《七十个七次的饶恕,以及第七十一个七次的头一桩[《马太福音》第十八章]。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在吉默顿·索礼拜堂的讲道》。我半昏半醒,琢磨着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拿这个题目会讲出些什么来,想着想着,一头栽倒在床上,睡着了。
唉,都怪那难喝的茶和那顿气!除此而外,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原因,让我到天亮都受这份罪。自从我懂得什么叫受罪以来,还没有哪一夜能跟这一夜相比。
就在我开始搞不清自己身在何处的时候,我做起了梦。我以为天亮了,还以为自己正由约瑟夫带路,往家里走。路上的雪积了好几码深。我们一边拨着深雪往前走,同伴一边不停地埋怨我没带朝圣的手杖,把我烦透了。他说,没有那根手杖,我就永远进不了家门。说着,他得意洋洋地挥舞自己那根粗棍子。看来所谓朝圣的手杖,说的就是那根棍子。
一时间,我觉得进自己家门还要那种武器,实在荒唐。可另一个念头又闪过脑海:我们不是要回家,我们是在去听那位大名鼎鼎的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讲道!讲的是《圣经》中“七十个七次”那一段经文。约瑟夫、布兰德哈姆牧师,或者我,三个人里有一个犯了“第七十一个七次中的头一桩罪”,因此要在会众面前被揭发出来,逐出教门。
我们俩来到了礼拜堂。说实话,这地方我散步时路过两三回。它建在两座山丘之间一处地势较高的洼地里,旁边就是沼泽;泥炭沼的湿气,对埋在这儿的寥寥几具尸体来说,倒是绝好的防腐剂。礼拜堂的屋顶眼下还算完好,可牧师的俸禄一年只有二十英镑,那两间房的住处眼看就要塌掉一面墙、只剩一间了,所以没有哪个圣职人员肯来这儿任牧师;何况近来有传言说,这儿的教民们觉得,与其从自己口袋里掏一个便士来给牧师加俸禄,还不如让牧师饿死的好——这就更没人肯来了。然而在我的梦里,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的礼拜堂里却挤满了虔诚的信徒。他的讲道,哎呀呀,那算个什么东西!整整分成四百九十段,每一段都有平常一次讲道那么长——而且每一段讲的还是各不相同的罪!他到底从哪儿搜罗来这么多罪,我简直摸不着头脑。看来,他对“七十个七次”这句话有一番独到的解释:照他的说法,信徒每犯一次过失,还得跟上一次犯的是不同的罪。
我累坏了。我扭动身子,打哈欠,打瞌睡,又猛然惊醒!我掐自己,戳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还捅了捅约瑟夫,问他这场讲道到底还有没有个完!
不幸,我命中注定要听完——牧师终于讲到了“第七十一个七次中的头一桩罪”。正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忽然来了灵感。我按捺不住,霍地站起来,控告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本人才是个罪人,犯的是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必饶恕的罪。
“先生,”我大声说。“我被困在这四堵墙里,一口气忍受了你那四百九十段议论,也饶恕了你四百九十次。整整七十个七次,我都抓起帽子就要走——可你竟蛮横无理,七十个七次地把我摁回座位上。到了第四百九十一次,我可忍无可忍了。在座的各位受难者,打倒这个人!把他从讲坛上拖下来,撕个粉碎。叫他‘不得再回自己的家,他的住处也不再认识他’[《约伯记》第七章第十节]!”
“‘那人就是你!’[《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第七节]”杰贝斯在庄严的沉默之后,俯身伏向讲坛的垫子,大声喊道。“七十个七次,你都张着大嘴打哈欠。七十个七次,我都扪心自问——看哪,这是人之软弱,这也应当赦免!如今,第七十一个七次中的头一桩来了。弟兄们,‘向他施行书上记载的审判——他的圣民都有这荣耀’[《诗篇》第一百四十九篇第九节]!”
随着这句结束语,全体会众拧成一股绳,举着各自的朝圣棍棒朝我蜂拥而来。我手无寸铁,便跟离我最近、扑得最凶的约瑟夫扭打起来,想夺下他的棍棒。人潮之中,一根根棍棒你来我往,冲我来的棍子,落到了别人的天灵盖上。不多时,礼拜堂里敲打声、还击声震耳欲聋,人人都在揍自己身旁的人[《创世记》第十六章第十二节]。布兰德哈姆也不肯干站着,使劲敲起讲坛的板子来。那声响实在太大,我终于醒了过来,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宽慰。
可是,我怎么会做那么一场大闹剧的梦呢?又是什么在那片喧闹里扮演了布兰德哈姆牧师呢?原来那声音,不过是狂风怒号中,冷杉的枝条拍打格子窗、干枯的球果嗒嗒撞在玻璃上的声音罢了!
我将信将疑地竖起耳朵听了片刻,弄明白吵醒自己的原因之后,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又睡着了,又做起梦来。而这一回的梦,竟比先前更加难熬。
这回,我清楚知道自己睡在橡木箱子的小屋里,狂风的声音、暴雪扑打的声音也听得真真切切。冷杉的粗枝反复敲打窗子,那恼人的声音我也听得明白,连它的来由都一清二楚。可那声音实在太刺耳,我下定决心,能办到的话非叫它闭嘴不可,便爬起来,拼命去解窗户的搭钩——至少梦里是这么回事。谁知搭钩已经焊死在扣环上了。睡前我明明看见过,却忘了个干净。
“就算这样,我也非把那声音止住不可。”我嘟囔着,一拳头砸碎玻璃,伸手出去抓那根吵人的树枝。可是我的手指抓住的不是树枝,而是几根小小的、冰凉的手指!
我顿时被噩梦般的恐惧攫住。我想缩回胳膊,那只手却死死抓住我的手不放,还传来一阵凄惨至极的抽泣声。
“我是凯瑟琳·林顿。”一个发抖的声音答道(我怎么会想到是林顿呢?我明明看见恩肖这个姓的次数是林顿的二十倍)。“我回家来了。我在荒原上迷路啦!”
随着这声音,窗外隐约浮现出一张孩子的脸——恐惧使我变得残忍了。我知道怎么也甩不开对方,便把那只手腕按在碎玻璃上,来回地磨,直到淌下来的血把床单浸得透湿。可那哀伤的声音还是不停。“放我进去!”那只手依然攥得紧紧的,说什么也不松开,我吓得几乎发了疯。
“我办不到啊!”我终于说。“要进来,你先把手松开!”
抓住我的手指一松,我猛地把手从玻璃的破洞里抽回来,慌忙把书堆成一座金字塔堵住洞口,又捂住耳朵,不想再听那哀哀的求告。
我想,我就这么捂着耳朵,捂了足有一刻多钟。可是手一离开耳朵,那阴惨惨的悲叫声又传了过来!
“滚开!”我吼道。“我绝不放你进来,你求二十年也没用!”
“已经二十年了。”那悲伤的声音哀求道。“我漂泊了整整二十年!”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轻微的抓挠声,堆起来的书山像是被人推动了。
我想一跃而起,可是手脚一动也动不得,终于吓得大喊出声。
这一声竟真的喊了出来,把我窘坏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朝我的房门奔来。有人猛地推开门,箱式床上方的几个方孔透进一丝光亮。我坐在床上发抖,擦着额头上的汗。闯进来的人似乎犹豫了一下,随后自言自语地嘟囔起来。
我想,还是表明自己在这儿为好。听口音,我知道来人是希斯克利夫;要是我默不作声,他准会搜到更里面来。
这么一想,我便转过身,拉开了床侧的镶板门——这一举动引起的震惊,我怕是一辈子也忘不了。
希斯克利夫只穿着衬衫和长裤,站在门边,手里的蜡烛淌着蜡油,一路流到手指上,那张脸白得跟身后的墙壁一模一样。橡木门吱呀一响,他顿时像触了电似的蹦起来,蜡烛脱手飞出好几英尺远。而且他慌得厉害,连捡都捡不利索。
“是我,借住的客人。”我大声说,因为我不愿看他继续暴露自己的怯懦,让他难堪。“我做了噩梦,忍不住喊出了声。把您吵醒了,真抱歉。”
“该死的,原来是你,洛克伍德先生!我真希望你——”说到一半,房东因为手抖得怎么也拿不稳蜡烛,只好把它搁在椅子上。
“可是,到底是谁把你放进这个房间的?”他接着说,拳头攥得指甲都掐进了掌心,牙关紧咬,下巴直打战,却拼命忍着。“是谁?不管是谁,我真想立刻把他撵出这座宅子!”
“是女仆齐拉。”我说着,从箱式床里跳下来,急急忙忙穿衣服。“您那么做也好,希斯克利夫先生。那个女人,您真把她撵出去,也一点不冤。她八成是想拿我做试验,好再添一个证据,证明这家里闹鬼吧?哼,事实上——这地方确实妖怪横行!您把这屋子锁起来,也不奇怪。把我安排在这么个鬼怪的巢穴里过夜,没人会向您道谢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希斯克利夫问。“还有,你换衣服干什么?既然进了这屋,今晚就给我老实睡下。不过求求你,再也别发出那种吓人的声音了。除非你是被人割了喉咙,否则那种声音绝对不许出!”
“刚才要是那个小魔鬼从窗户爬进来,我多半已经被她掐死了!”我顶了回去。“我可再也不想领教您家列祖列宗的盛情款待了——那位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该不是您母亲那边的亲戚吧?还有那个放肆的小丫头,是叫凯瑟琳·林顿还是叫恩肖来着,名字随她去——那丫头准是妖精偷换来的孩子——分明就是个邪灵!她说她在世上漂泊了二十年,那准是她犯了大罪应得的报应,错不了!”
直到话出了口,我才想起那本书里,凯瑟琳的名字旁边还出现过希斯克利夫的名字。方才我竟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我为自己的冒失涨红了脸。不过,我不愿让他看出我在后悔失言,连忙接着说:
“其实,临睡前我翻了一会儿——”说到这儿,我又结巴了。我本想说“翻了翻那些旧书”,可这么一说,就暴露了我不光看了印的文字,连批语也看了。于是我改口接下去说:
“我辨读着刻在窗台上的那些名字。我想,干点单调的事就会犯困,比如数数什么的……”
“你安的什么心,跟我说这些?”希斯克利夫勃然大怒。“住在我家里,你还好意思说这种话!——说出这种话,你是疯了吗!”他说着,气得狠狠拍了自己的额头一下。
我挨了这顿抢白,拿不定主意是该发火,还是该接着辩解;看他受了这么大的刺激,我又觉得他可怜,便又讲起我的梦来。我辩解说,凯瑟琳·林顿这个名字我原先从没听过,可是一遍遍地念,就刻进了脑子里,睡着以后想象力胡乱作祟,才凭空造出了这么个人物。
我说话的工夫,希斯克利夫一步步退到箱式床后,最后坐下来,身子几乎被床遮住了。可是听着他那断断续续、急促起伏的呼吸声,我知道,他正拼命压住涌上心头的激动。
我不愿让他察觉我听出了他挣扎的喘息,便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一边继续收拾,一边看了看表,嘟囔了声夜真长。
“还不到三点!我还以为早过六点了——这家里,时间过得真慢。我们是八点回房的吧?”
“冬天一向是九点。四点钟一定起床。”这家的主人压着呻吟说。看见墙上他胳膊的影子动了动,我猜他是擦了擦眼泪。
“洛克伍德先生,”他又开了口。“你可以去我屋里。你这么早就下楼,只会碍事。再说,你那孩子气的叫喊,把我的睡意全吓跑了。”
“我也一样。”我回敬道。“我在院子里逛到天亮就走人。您不必担心我再来打扰。不管是乡下还是伦敦,爱跟人打交道的毛病,我已经戒了。有头脑的人,有自己作伴就该够了。”
“那敢情是个好伴儿!”希斯克利夫嘟囔道。“这支蜡烛你拿着,爱上哪儿上哪儿。我随后就来。不过,院子最好别去。狗都放出来了。正屋呢——有朱诺守着——再说——不行,你能随便走动的,只有楼梯和走廊。好了,去吧!我两分钟就到。”
我只好乖乖出了房间。可是狭窄的走廊不知通向哪里,我站在那儿,却无意间撞见房东迷信发作;这一幕,同他表面上那副清醒理智的样子实在不大相称。
他爬上箱式床,用力拽开格子窗,同时放声嚎啕大哭起来。
“来吧!进来吧!”他哽咽着喊。“凯茜,进来吧。来,快进来——再来一次!啊,我的挚爱,这一回,听见我的呼唤吧——凯瑟琳,这一回,总该来了吧!”
可幽灵偏偏任性得很,丝毫没有露面的意思。只有旋卷着肆虐的风雪,一直刮到我站的地方,把蜡烛吹灭了。
那哭声里奔涌而出的悲恸,让我还没来得及觉得可笑,就先动了恻隐之心,悄悄退开了。我既懊恼自己无意间听见这些,又后悔把那个荒唐噩梦告诉他——正是这场梦勾出了他的痛苦。至于其中缘故,我自然一无所知。
我小心翼翼地下了楼,走进后厨房,凑着拢在那儿的一小堆火,把蜡烛重新点着。
屋里没有一点动静,只有一只灰色的花猫从炉边悄悄凑过来,没好气地喵了一声。
两条弧形长凳,差不多把壁炉围在中间。我在一条上躺下,那只老猫格里马尔金(5)跳上了另一条。我们趁没人闯进这个藏身之处,都打起盹来。不多时,传来约瑟夫顺着通向阁楼的木梯子咯吱咯吱下楼的声音。那梯子穿过一道活板门,想来是通到他的阁楼房间。
约瑟夫阴沉沉地瞪了一眼炉栅栏之间那点明明灭灭的小火苗,把猫从长凳上撵走,自己在空位上坐定,开始往一支三英寸长的烟斗里装烟丝。我待在他的地盘上,显然罪不可赦,可他连骂我都不屑。约瑟夫默默地把烟斗叼在嘴里,抱起胳膊,噗地吐出一口烟。
我决定不去打扰他这份心安理得的享受。他抽完那一锅烟,重重叹了口气,站起身,迈着和进来时同样庄严的步子出去了。
接着进来的脚步声轻快多了,这回我刚要开口道一声“早上好”,又把话咽了回去——问候没能出口。原来哈里顿·恩肖正在角落里翻找铲雪用的雪铲或铁锹,一边找,一边嘴里念念有词,把碰到的东西一样一样低声骂过去,倒像是在做祷告。他隔着长凳靠背朝我瞟了一眼,鼻孔张了张,但对我和对旁边的猫一样,压根没打算打招呼。
看他收拾好了,像是要出门了,我便从硬邦邦的长凳上站起来,想跟在他后头走。他察觉了,用铲子尖捅了捅通向里屋的门,含含糊糊地咕哝了几句,意思是:想挪地方,就往那边去。
门里头是起居室,女人们已经起身忙碌了。齐拉正用一个硕大无比的风箱往烟囱里吹火星;希斯克利夫家的少夫人跪在炉边,就着炉火的光亮看书。
少夫人把手罩在眼前,挡住壁炉的热气,看来正读得入迷。她放下书本的时候,无非是火星子溅过来时骂女仆两句,或是推开那条时不时把鼻子肆无忌惮凑到她脸上的狗。
没想到希斯克利夫也在。他背朝我站在壁炉边,刚刚劈头盖脸地骂完齐拉;可怜的齐拉,时不时停下手里的活儿,撩起围裙角,呻吟一声,像是压不住满腔的愤懑。
“还有你,你这个废物——”我进屋的时候,他转头骂起儿媳妇来,还用了一个本义跟“鸭子”“绵羊”一样无害、印出来却通常要用破折号遮去的骂人词。
“又在那儿干没用的勾当!别人都自己挣饭吃——你却靠我的施舍活着!把书本那种没用的东西扔了,干点活去。你成天在我眼前晃,害我受这份罪,早晚得给我付代价——听见没有,你这个该死的贱货!”
“反正我不放下,您也会逼我放下,那我就放下吧。”少夫人说着合上书,扔在椅子上。“可我什么活也不干。随您怎么破口大骂。我只干自己想干的事!”
希斯克利夫一抬手,少夫人立刻闪到了安全的地方。显然,她知道那只手打下来有多重。
我不愿旁观人家家里吵架,便快步走上前去,装作只想到壁炉前烤火,对争吵视而不见。两个人倒也懂规矩,没再吵下去。希斯克利夫压住怒火,把两只拳头揣进口袋;少夫人把嘴一撇,走到远处一把椅子那儿,她果真说到做到,在我离开之前一动不动,像一尊铜像。
其实也没过多久。我谢绝了和他们一起吃早饭,曙光一照进来,就赶紧逃进了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天空一片澄澈,暴雪停了,空气冷得像无形的冰。
我还没走到园子的尽头,房东就大声叫住我,说要陪我穿过荒原。这提议求之不得。要知道,整个丘背已经化作一片白浪起伏的汪洋。雪面上的高低,跟底下真正的地势完全对不上——至少,有不少坑坑洼洼都被填平了。昨天沿途默记的地标,那一排排采石废料堆成的土丘,如今全被抹得一干二净。
我原先注意到,路的一侧,每隔六七码就立着一块石头,排成一线,贯穿整片荒地。这些石桩涂了白灰,为的是在黑夜里也能当路标;就算像今天这样下了场大雪,叫人分不清较坚实的路面和两旁深深的沼地,它们也该派得上用场。可是这会儿,这些石桩除了东一处西一处露出几个黑点,全都不见了;哪怕我自以为正顺着弯弯曲曲的路走,朋友希斯克利夫也不得不一再提醒我往左还是往右。
我们几乎没说话。到了鸫十字庄园的入口,希斯克利夫停下脚步,说走到这儿就不会迷路了。道别时他只匆匆点了点头,剩下的路,我只好自己判断着往前走。门房里还一个人也没有。
从大门到宅子有两英里。可我准是把它走成了四英里。我在树林里迷了路,又陷进齐脖深的雪里——那种绝境,不亲身经历的人是体会不到的。总之,我也说不清自己是怎么东绕西绕的,进门的时候,钟正好敲十二点。按暴风岗到这里平常的路程算,每一英里,我整整耗了一个钟头。
随宅子雇来的女管家和她那帮手下,争先恐后地跑出来迎接,七嘴八舌地喊,说他们都以为我准没救了,闹得天翻地覆。人人都当我昨夜已经不在人世了,正琢磨着上哪儿找我的尸首呢。
我说,我好歹活着回来了,别这么大惊小怪,随后拖着冻得连心脏都麻了的身子上楼。换过干衣服,我又在屋里来来回回走了三四十分钟,好让冻僵的身体暖和一点,然后走进了书房。可是我的身体已经虚弱得像只小猫,熊熊燃烧的炉火也好,女仆为我沏的热气腾腾的咖啡也好,我都消受不起了。
4. 这里描写的家具,应是一种叫“箱式床”(box-bed)的卧具,即在巨大的箱子里做成的长椅状床铺。箱子的顶、底和侧面均为木制,正面多以滑门或百叶门开合。本书中,这个小房间应是挨着宅子的墙壁,其中一扇窗户朝外。即使寝室只有一两间的家庭,也能靠它保住隐私和温暖。(原注)
5. “格里马尔金”(Grimalkin)是对猫的一般称呼,尤指年老的母猫。(原注)
人啊,总是既虚荣又善变,跟随风摇摆的墙头草没啥区别!我明明下定决心断绝一切社交,好不容易找到这块几乎无从与人来往的地方,还一再庆幸自己走运——结果呢,瞧这份没出息的软弱劲儿。天黑以前,我好歹还跟忧郁和孤独搏斗了一阵,最后却不得不举起白旗:内莉(6)送晚饭来的时候,我借口要打听在这儿过日子必备的事情,求她在我吃饭的时候坐下来陪陪我。当时我是真心盼着,她能跟我聊聊,给我提提神,要不就当催眠曲,哄我睡一觉。
“你在这儿待了不少年头了吧?”我开了口。“是十六年来着?”
“十八年了,先生。太太出嫁的时候,我过来伺候她。太太过世以后,老爷又雇我做了女管家。”
话到这儿就断了。我担心起来:内莉是不是除了她自己的事,就不爱闲聊了?可她自己的事,我又实在没兴趣。
可是她两手搁在膝上,顿了片刻,红扑扑的脸上浮起几分沉思,随后冷不丁冒出一句——
“可不是嘛。”我附和道。“你这些年,一定见了不少变迁吧?”
(“好,把话头引到房东一家身上去!”我暗想。这可是个绝好的引子——还有那位漂亮的年轻寡妇。她的身世,我非打听打听不可:她是本地人呢,还是——这更有可能——一个外乡人,所以这些绷着脸的本地人才不肯认她做自家人?)
打着这个算盘,我问内莉:希斯克利夫为什么把鸫十字庄园租给别人,自己却住在地段更差、宅子也逊色得多的地方。
“是不是手头不宽裕,没能力把这份产业好好经营下去?”我问。
“人家可是大财主!”她立刻答道。“有钱着呢。他到底有多少钱,谁也不知道,只知道一年比一年多。他当然住得起比这儿气派得多的宅子。可是他小气——是个守财奴。就算他本打算搬到鸫十字庄园来住,一听说有个好租客,能再多赚几百镑,这种机会他是断断舍不得放过的。真叫人纳闷,他孤零零一个人活在世上,怎么还那么贪财。”
“哎,她就是我家故去的老爷的千金。出嫁前叫凯瑟琳·林顿。是我从小带大的。真可怜!我一直盼着希斯克利夫先生能搬到这儿来住。那样的话,我说不定又能跟小姐一块儿过了。”
“什么,凯瑟琳·林顿!”我吃惊地叫出了声。不过稍一琢磨,我就明白她跟那个幽灵凯瑟琳不是一个人,于是接着说:“这么说,在我之前住这儿的,是姓林顿的?”
“那么,那个姓恩肖的又是谁?就是住在希斯克利夫先生家的那个哈里顿·恩肖。是亲戚吗?”
“是。少夫人故去的丈夫也是她的表亲——一个是她母亲那边的,一个是她父亲那边的——希斯克利夫先生娶的是林顿先生的妹妹。”
“是个顶老的世家。哈里顿先生是恩肖家最后的子孙,凯瑟琳小姐是我们家——也就是林顿家——最后的子孙。您去过暴风岗了?恕我冒昧问一句,小姐她身子可好?”
“你是说希斯克利夫夫人?她看着挺精神的。人也漂亮得很。不过,好像不大幸福的样子。”
“哎哟!那可难怪了!那边的那位老爷,您觉得怎么样?”
“他呀,像锯子一样粗,像玄武岩一样硬!您还是尽量少跟他打交道为妙。”
“他能变成这么个粗人,想必也有过一番坎坷经历吧。他的来历,你知道些什么吗?”
“他就是只占人窝的布谷鸟——这一辈子的来龙去脉我全知道。只有他在哪儿出生、父母是谁、头一笔钱是怎么挣的——这些我不得而知。哈里顿呢,就像只羽毛未丰的林岩鹨,被从自己的窝里挤了出去。可怜见的,这教区里还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家财产被骗走的,就剩他一个了。”
“我说内莉,你给我讲讲这些人的事吧,那可再好不过了——我上了床也睡不着。来,坐下,陪我聊个把钟头。”
“好说好说!我去拿点针线活来,拿了就来陪您,您想聊到什么时候都行。不过,您这是着凉了。瞧您直打哆嗦。您得喝碗热粥,把寒气赶出去。”
好心的女人急急忙忙出去了,我挪到壁炉跟前。脑袋烫得发烧,浑身却凉透了;再加上神经绷得太紧,脑子转个不停,人简直要糊涂。我也说不上自己有多难受,只是一直心神不宁:昨天和今天发生的这些事,会不会闹出什么严重的后果。
内莉很快就回来了,端着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粥,挎着一只装针线活的篮子。她把粥碗搁在壁炉内侧的搁板上,把椅子拉近。见我这么愿意找人作伴,她显然很高兴。
来到这所宅子以前——内莉不等我催,就讲了起来——我几乎一直待在暴风岗。因为我母亲是欣德利·恩肖少爷——也就是哈里顿的父亲——的奶妈,我常跟那边的孩子们一块儿玩。跑腿打杂我也干,晒草料我也帮过忙。我总在农场附近转悠,叫我干什么活儿,我就干什么。
那是一个夏天的早晨——记得正是收割刚开始的时候——老爷恩肖先生收拾停当,要出远门,从楼上下来了。他吩咐完约瑟夫当天的活计,就转向欣德利少爷、凯瑟琳小姐和我——因为我也正跟两位小主人一块儿喝粥——对欣德利少爷说:
“好啦,孩子,我今天要去利物浦……给你带点什么礼物好呢?想要什么,说吧。不过要挑小件的东西。来回都得走路,单程六十英里,可不近哪!”
欣德利少爷说要小提琴。老爷接着问凯瑟琳小姐。小姐还不到六岁,可马厩里哪匹马她都骑得,她说要一条鞭子。
老爷也没忘了我。他有时候是很严厉,可心地实在善良。他说要给我买满满一口袋苹果和梨回来,然后跟孩子们吻别,出门了。
老爷这一去就是三天,谁都觉得日子长;凯瑟琳小姐更是一遍遍地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恩肖太太估摸着他第三天吃晚饭的时候能到家,只得一次又一次把晚饭往后推。可是老爷始终不见回来。到后来,孩子们连跑到大门口去张望都腻了——天渐渐黑了,到了太太安顿孩子们睡觉的时候,孩子们却哭哭啼啼地缠着不肯睡。约莫十一点光景,门闩轻轻抬起,老爷进来了。他一屁股倒进椅子里,又笑又哼哼,说谁都别靠近他,他这条命差点没了——这么大老远的,就算把三个王国全送给他,他也再不走了。
“好容易走到了头,还得吓掉半条命!”老爷说着,解开了裹着怀中那件东西的大衣。他对太太说:“你瞧,我这辈子还没叫什么事折腾得这么筋疲力尽过。不过,你得把这当成神赐的礼物。虽说黑是黑了点儿,简直叫人疑心是不是魔鬼的孩子。”
我们都围了上去。我从凯瑟琳小姐的头顶上望过去,看见一个黑头发、衣衫褴褛的脏孩子。这孩子已经到了会走路、会说话的年纪——从长相看,他比凯瑟琳小姐还大些——可是把他往地上一放,他只是四下里东张西望,翻来覆去地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我害怕起来。太太更是恨不得把这孩子扔出门去。她气坏了——自己家里还有一群要吃饭、要养活的孩子呢,亏他想得出,带这么个吉卜赛小子回来。她就这样质问老爷:你打算拿这孩子怎么办?你是不是疯了?
老爷拼命解释事情的经过。可是他累得半死,太太又在那儿暴跳如雷,我从他们吵嚷的间隙里好歹听明白了:老爷在利物浦的大街上看见这孩子快饿死了,无家可归,几乎不会说话,就把他收留下来,还四处打听是谁家的孩子——结果没一个人知道。可是老爷的钱和时间都有限,他又打定了主意不能把这孩子扔下不管,便想:与其在利物浦白耗钱财,不如干脆把他带回家。
得,最后太太嘟囔着嘟囔着,总算平静下来,老爷吩咐我给那孩子洗个澡,换上干净衣裳,再让他跟孩子们一块儿睡。
刚才那场风波还没平息时,欣德利和凯瑟琳只在旁边看着、听着,没有再闹。风波一平息,两个孩子便翻起爸爸的口袋,找答应给他们的礼物。欣德利十四岁了,他从大衣口袋里拖出来的,是把已经压得粉碎的小提琴,当场放声大哭。凯瑟琳呢,一听说爸爸只顾照料那个野孩子,把她的鞭子弄丢了,就朝那蠢小子龇牙咧嘴,还啐了一口,结果被爸爸狠狠打了一下,教她懂规矩。
孩子们说什么也不肯让那孩子上床,连房门都不许他进;我也并不比这两位小主人懂事多少,就把他放在楼梯的平台上,盼着他明天一早自己消失。也不知是碰巧,还是听见了老爷的声音,那孩子爬到老爷的房门口,被出门来的老爷撞见了。老爷追问他为什么睡在这种地方,我只好如实招认,结果落了个胆小鬼、没人性的罪名,被撵出了这所宅子。
这就是希斯克利夫头一回进这家门的经过。过了两三天我又回去了——因为我觉得,撵我归撵我,总不至于是一辈子的事——那时,那孩子已经有了名字,叫希斯克利夫。这原本是老爷一个夭折儿子的名字,从此既作他的名,也作他的姓。
凯瑟琳小姐跟这孩子好得不得了,欣德利少爷却讨厌他;说实话,我也一样。我和欣德利合起伙来欺负他,说来惭愧,还挺来劲。因为那时候,我还不懂事,不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太太呢,看见他受欺负,也从不护着他。
他是个阴沉沉、耐性十足的孩子。也许是受惯了欺负,已经麻木了。欣德利少爷打他,他眼都不眨一下,一滴泪也不掉;我掐他,他也只是倒吸一口气,瞪瞪眼睛,仿佛是不小心撞上了什么,跟谁都没关系似的。
他这么能忍,老爷看在眼里,越发火冒三丈——照老爷的说法,他儿子竟敢虐待“没爹的可怜孩子”。也不知为什么,老爷就是疼希斯克利夫。他说什么,老爷都信(在这一点上,这孩子话不多,也不大撒谎),宠他远胜过宠凯瑟琳小姐。凯瑟琳小姐太淘气,又不听话,所以不讨老爷喜欢。
这么着,希斯克利夫从一进门起,就在宅子里埋下了怨仇的种子。不到两年,恩肖太太去世时,欣德利已经把父亲看成压迫者,而不是自己的靠山;把希斯克利夫看成抢走了父亲的爱、抢走了他这个做儿子的种种特权的篡夺者。他成天郁郁地琢磨这些委屈,怨恨越积越深。
起初我也同情欣德利少爷。可是后来孩子们得了麻疹,我得看护他们,小小年纪就操持起大人的事来,这时我的想法变了。希斯克利夫的麻疹出得很凶险。病重的时候,他一刻也不许我离开他的枕边。他大概是觉得,我为他费了不少心力。他可没想到,我是没法子才这么做的。不过有一点我要说清楚:看护过的孩子里,我从没见过像他那么安静的。把他跟另外两个孩子一比,我不由得比从前对他公道了些。凯瑟琳小姐和她哥哥,真把我折腾得够呛。希斯克利夫却像只羊羔似的,一声也不抱怨。不过,他不折腾人,是因为性子倔,不是因为脾气好。
他扛过了麻疹,大夫说,这多亏了我出的力,夸我护理得好。我一受夸奖,心里美滋滋的,对那个让我受夸的人也温和起来。这么一来,欣德利少爷连最后一个同盟也失去了。不过,我还是没法真心疼希斯克利夫,而且常常纳闷:这么个不声不响的闷孩子,老爷到底喜欢他什么?在我记忆里,那孩子虽然受尽了宠爱,却从没露过一丝感激的神色。他对恩人倒不是蛮横,只是无动于衷。他分明知道自己抓住了老爷的心,也清楚只要自己开口,整所宅子都会对他言听计从。
举例来说,就有这么一回事。恩肖老爷在教区的集市上买了两匹小马驹,赏给两个年轻人。希斯克利夫挑了漂亮的那匹。可是没过多久,那匹马驹就瘸了。希斯克利夫发觉以后,对欣德利少爷说:
“跟我换马吧。我不喜欢我这匹。你要是不肯,我就告诉你爸爸,说这个礼拜你拿鞭子抽了我三回,还把这条一直青到肩头的胳膊给他看。”
“你最好马上就换。”希斯克利夫一边往马厩门口退,一边不依不饶。“反正你早晚得换。再说,我要是把刚才你打我的事也说了,你还得连本带利挨回来。”
“滚开,狗东西!”欣德利少爷嚷道,抄起一块称土豆和干草用的铁砝码吓唬他。
“你扔啊。”希斯克利夫站着不动,顶了回去。“你敢扔,我就把你吹过的牛全抖出来——你说等爸爸一死,就立刻把我从这儿撵出去。看你爸爸不立刻把你撵出去才怪。”
欣德利把砝码扔了过来,正中希斯克利夫的胸口,他倒了下去。可他马上又摇摇晃晃站起来,脸色煞白,上气不接下气。要不是我拦着,他准会径直去找老爷,让自己那副惨状替他说话,再暗示是谁下的手,狠狠地报复一场。
“行了,把我的马牵去吧,吉卜赛混蛋!”恩肖家的儿子说。“骑上它摔断你的脖子才好。牵走,去死吧,你这个穷酸的外来户!你把爸爸哄得团团转,把他的家产全骗到手好了。等骗到手了,再让他看看你的真面目,你这撒旦的小鬼——再吃我一下,最好叫它把你的脑浆子踢出来!”
希斯克利夫已经解开马缰,正要把马牵进自己的马栏——他从马屁股后面走过时,欣德利不再骂了,把他打倒在马蹄底下,连看都没看他有没有如自己所愿被马踢着脑袋,就一溜烟跑远了。
我吃惊地看着希斯克利夫若无其事地站起来,接着干刚才的活计。他换好马鞍等物,又在一捆干草上坐下来,缓了缓那记狠打引起的恶心眩晕,随后才进屋去。
我劝他,让我把他身上的青伤都说成是马弄的,他痛痛快快答应了。反正想要的东西已经到手,别人怎么编排这事,他都满不在乎。说实在的,这类纠纷,希斯克利夫极少抱怨什么,所以我当真以为他不是个记仇的人——我可真是彻底看走了眼。怎么回事,您听下去就知道了。
6. 内莉·迪恩太太,也称“艾伦”等,本书统一作“内莉”。(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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