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对着主神起誓,我接下来写的每个字都是真的——我知道每个人都会这么说,但是拜托,我真的需要你相信我。
在接着往下讲之前,容我先检查一下门锁。不管那个女的怎么咒骂、哀求、咣咣砸门,反正我是不可能把她放出来了。
当时我正埋头写近代史作业,《炼金学会与工业进步运动关系考辨》之类的,反正就是你出了校门就不会多看一眼的玩意儿。我深呼吸了十来次,才勉强静下心来,沉浸在一大堆从档案管理中心借出来的书里。
好吧,如果你妈开始叫你全名,你最好赶快听话。看了太多同龄孩子的遭遇,我早就总结出这条铁律。
我把书推到一边,轻拂扉页上手写的名字。汤米·特里斯,这么个普通的名字,为什么写下来感觉平平无奇,从妈妈的嘴里喊出来就那么让人毛骨悚然?
打开门,我潦草地打了个招呼,拖着脚步坐到餐桌前。晚饭已经摆好了。黑面包,腌肉,还有一大碗放得有点凉了的豌豆汤,一切都和往常一样。这种东西什么时候吃都差不多,实在没必要特意喊我好吗?
我看了一眼妈妈的脸色,没把心里话说出来,而是安安静静地把面包掰下一块,泡进汤里,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你一个人坐在墙角,忽然发觉背后有一道目光在盯着你。不可能,你也没证据,但你就是知道。
但这房子实在很小,这也是我租得起它的原因——厨房和盥洗室是公用的,卧室小得几乎只能放下床。一张小书桌别别扭扭地挤在床尾,上面堆满了书,每次我想腾出空间来写点什么,都得把一部分东西堆上床。衣柜门还没修好,歪歪斜斜地敞开一条缝,足以让我看清楚里面只有一团还没洗的脏衣服。窗帘大开着,落日的余晖肆无忌惮地洒进来。
“我……我不知道……”我犹豫着,还在神经兮兮地四处张望。
把碗一搁,我大踏步出了门。身后传来紧张的询问声:“汤米,你去哪里?”
我没加理会,猛地把门撞上,确认自己听到齿轮咔咔咬合的声音,飞跑着出了公寓。
带着凉意的晚风扑在我脸上,脑子里乱作一团的想法忽然就清晰了起来。
我是亚伦·威尔克,今年17岁,蒸汽学会慈善公校的学生,同时也是一个孤儿。十年前,我站在塞尔南河畔,亲眼看着母亲的骨灰被洒进河里。我先是在济贫院呆了几年,然后就进了慈善学校,不久前我终于勉强能养活自己了,才刚刚开始独居。
恐惧顺着脊椎颤抖着爬到头顶。我在街上狂奔,跑得嘴里都渗出了血味。一辆巨大的蒸汽车拉着自动风琴从我身边驶过,嗡鸣的愉快乐声提醒了我,周围是理性且安全的现代世界。在街角,我找到一个空着的电话亭。
一个礼貌但毫无感情的警方接线员接听了通话。我花了好几分钟才让对方相信我没发疯,也没拿他寻开心。接线员合乎义务地安抚我几句,说警方很快到达,建议我“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注意家中的状况”。
什么大不了的。一个疯子闯进了我家,可能还给我下了药什么的才让我把她当作自己的母亲。
但一切都过去了,警察就快来了,就算有什么问题,他们也会帮我解决。
我觉得我最好是回到门口,守在那儿,免得那个疯女人溜走——当然,如果她破门而出,我大不了脚底抹油。
那个女人先是在门里高声咒骂,然后又是低语哀求。我静静听着,甚至开始觉得这一切有点好笑。或许我应该把这些都记下来。离谱的事可不是每天都有,没准我还能把它卖给报社,小赚一笔。
所以我就这么干了。掏出随身携带的纸和笔,一笔一划地开始写。
是的,我知道这件事有点匪夷所思,我自己也还没完全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我不是个神经病,我写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等它登在报纸上你们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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