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兹拉是电视台的纪录片节目主持人,对拍摄那些千篇一律的原住民部落庆典活动早已感到厌倦。这时他受到某神秘原住民部落邀请,前去北极圈小岛拍摄数十年一度的古老庆典。埃兹拉以为事业将迎来突破,带着拍摄团队欣然前往,却不知道这个部落有着食人的传统……
《我们喜欢樱桃红/We Like It Cherry》出版于去年七月,是一部融合了超自然、民俗恐怖、极地生存和食人等多重元素的恐怖小说。
作者杰西·莫里斯是一位美国原住民恐怖小说作家,他在访谈中坦言,新作的灵感源于自己的噩梦,梦中他在巡回宣传新书时被人邀请参观部落仪式,结果惨死,梦醒后他立刻抓过笔写下细节,包括酷炫的潜水艇和原住民的机器人装置艺术等等,但写书时为了增强现实感和恐怖氛围,这些不现实的内容都被拿掉了(•́ω•̀ ٥)
我读完的感想是,作者要是用这种态度去处理小说的结尾部分,那该多好啊……(´-ι_-`)
埃兹拉是电视台的纪录片节目主持人,对拍摄原住民部落庆典早已感到厌倦——这些活动大多是专为白人游客准备的表演,内容大同小异。
这时,神秘的原住民马科邀请他来自己的老家,拍摄部落数十年一度的古老庆典。埃兹拉以为事业将迎来突破,欣然带着团队赶往那座很是偏僻的北极圈小岛。
拍摄团队共四人,除了主持人埃兹拉自己,还有他的摄像师恋人,粗鲁的音效设计师和责任心很强的制片人。
音效设计师和制片人是白人,埃兹拉和摄像师是美国原住民,只是摄像师在城里长大,埃兹拉则是在原住民保留地长大,还因性取向暴露被父亲赶出家门,多年来未能和解。
为了维护不多的粉丝和自己的公众形象,埃兹拉要求摄像师对外隐瞒二人的恋爱关系,但音效设计师和制片人早有察觉。
仪式将要持续三天,地点在部落的圣地冰川。上岛第二天,年迈的部落长老和三十来位青壮年划着数艘鲸骨海豹皮小船,带着拍摄团队来到那处冰川,他们要脱光衣服潜入水下,通过冰缝空隙爬上冰川。原住民不仅为团队们准备了潜水服,还为昂贵的拍摄器材准备了防水盒。
时值夏季,但气温最高也不过十几摄氏度,海水更是冰冷刺骨。埃兹拉早年的白月光恋人在冲浪时遇难,这让他对入水有很大阴影,即便原住民马科用绳子拉着他,埃兹拉还是陷入恐慌,差点淹死自己。
圣地冰川上,当埃兹拉躺在冰屋中昏迷不醒时,原住民们围坐在篝火旁,唱起古老的招魂歌谣,引祖先的灵魂过来附身。有灵魂进入了埃兹拉身体,与埃兹拉交换记忆,令彼此都很震撼。
待到原住民们全部被祖灵附身,双眼泛白的他们便图穷匕见了。
这些人先烧伤埃兹拉,再杀死制片人,并当场生食制片人的血肉、大脑和部分内脏,随后又杀死试图逃亡的音效设计师,同样分食,还分给埃兹拉和不太坚定的素食者摄像师吃。
数百年前白人侵占原住民领地时,他们杀了这些入侵者,分食、献祭,意外发现此举令祖先的灵魂更强大,让它们能不断地在部落中降生、轮回。
每当部落遭逢大难时,祖灵就会降下启示要求举办仪式,给部落带来生机。
这些年,随着全球变暖,冰川迅速融化,极地生物大量消亡,而部落依赖冰川谋生,同样面临生死危机,圣地也眼看不保。他们决定举办仪式增强先祖灵魂,随后搬迁整个部落。
用机器记录整个过程,是为了让后人观看学习,延续传统。
他们嘴里经常嘟囔的“我们喜欢樱桃红”,一方面是人在剧烈运动(被追杀)后,肌肉会变得鲜红,“味道更好”;一方面是早年入侵的白人遇害前曾掏出珍贵的樱桃乞饶,祖先们吃了樱桃和这个白人,对两者的颜色和口味都很欣赏。
原住民们准备吃埃兹拉时,摄像师罢工,说绝不会拍摄自己爱人遇难的场面。这让原住民们犯了难。
按照部落传统,绝对不能只杀一对爱人中的一个。而他们原本打算放摄影师一人生还,以便视频能散播到“南边”,“让南边的人知道他们(造成的全球变暖)在杀死我们”。
恰逢这天是埃兹拉的生日,算是有某种特权。长老和祖先们商议了一番,决定给埃兹拉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冰川另一侧的洞穴是这个部落的发源地,堪称圣地中的圣地。如果埃兹拉能在这三十来个原住民的追杀下,活着赶到那里,就放二人生还,如果埃兹拉死在途中,他们就分食摄像师。
——小说读到这里,尽管有一定的超自然元素(祖灵附身),但总的来说还是偏现实向的。
无尽的白昼、酷寒的环境和食人场景相当生动细致,原住民在冰川上围着篝火吟唱的画面似乎就在眼前。作者写得如同亲历,读得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真是又冷又骇人。
经过一番惊险逃亡,途中还有已是非人样貌的另一族群乱入,埃兹拉的精神和意志得到部落某一祖灵的认可。
这位祖灵通过附身,帮助他忽视烧伤和疲惫等负面影响,这才能在冰川上连续攀爬、奔逃了三个小时。
摄像师把鞋子让给奔跑的爱人后,自己赤脚扛摄像机跟在后方,一只手忙着拍摄一只手忙着爬山,同时把手持武器的原住民战士一个接一个地拽下来摔死,最后还能躲过雪崩,寻机夺过原住民的长矛再捅死对方……
这一番勇猛表现,完全不像是城里长大的普通原住民青年,比起被祖灵开挂的埃兹拉也不遑多让了。
埃兹拉相对顺利地进入圣地中的圣地,在祖灵的允许下得饮“圣水”,烧伤和身体机能都得到迅速恢复,随后他扛起体力耗尽的摄像师,在慢慢崩塌的冰川上一路小跑,还能一跃跳入冰冷的海水,再爬上海豹皮小船,奋力向视线之外的陆地划去……
这对没有任何求生装备的恋人如何凭借原住民小船和一身破衣烂衫撑到获救?书里没写,而是一下跳转到奥斯卡颁奖典礼之夜。
埃兹拉上台领奖,在获奖感言中缅怀了被吃掉的制片人和音效设计师,感谢了轮椅上被冻得缺胳膊少腿的恋人,随后满怀惆怅地走下舞台。
——这结局过分离谱了啊!简直让人槽多无口,我严重怀疑这些都是埃兹拉被冻死前的幻想……(●—●)
很明显,作者借这个极地生存恐怖故事,探讨个人追求、身份认同与自我束缚,还捎带了几笔环保和白人迫害致使原住民传统断代、消亡等内容。
主角埃兹拉为了实现明星梦,一直隐瞒自己的性向和恋情,被火烧时还大喊“别烧我的脸”,但他和摄像师恋人的确是真爱,前期是否公开关系的内心挣扎,后期困境中的相互扶持,都挺打动人;粗鲁的音效设计师和责任心强的制片人虽然着墨不多,却都能留下深刻印象。
原住民并非刻板印象中那种纯然的原始野蛮。他们推崇祖灵崇拜,生存重于一切,食人仪式的实质也是吞噬他者谋求生存。埃兹拉极为看重的性取向问题、对名利追求、旁人的评判等等,在附身他的祖灵眼中全都无关紧要,而祖灵的观念也令埃兹拉顿悟并转变。
只是加上后面格格不入的这段,小说又割裂又显得浅薄,整本书的档次都拉低了似的,就挺让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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