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高举无尖的斩首剑,刀刃落下,紫衣俘虏的头亦随之被斩断。这祭品的生命并非了无意义,可使天降甘露,粮食富足。
即使被断头,祭品的无头之躯,仍流着鲜血。腥红的血,顺着精心构建、焚烟烟草的水渠,自高台流淌而去,渗入到土地的每一寸,是众灵之王的领土,亦是皇帝的领地。
肩上有乌鸦的祭司凝神观察,这名祭司并不年轻,也不年老,漆黑的头发绑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发髻,和苍白的面容相映成趣。他的脸上并没有皱纹,可也没有丝毫表情,乳白色的眼目看不到焦点,也不知他是盲目,还是天生如此。
倘若土地在三次呼吸之内彻底干透,只留下似有若無的血腥味,那就是吉兆。反之,如果土地残留血泊,则代表众灵之王并不满意,需要再去献上祭品。而土地若未完全干透,那就是代表王依然饥渴。
天上的太阳,是如此地残忍,如此地耀眼。它是众灵之王赐予宝血后的乌鸦,因此盛载太阳的祝福,于世间日夜轮转,用痛苦和鲜血带来光和热。
王子望向或被剥皮楦草,或被抽肠悬枝的祭品,他们只是平民,不是诗觋,因此不能作为众灵之王的主菜。
他身上隐秘的鞭痕,带来欢愉的疼痛。这些祭品是幸福的,能够享受贵为王子也无权享受的酷刑。所谓的高贵,在此时此刻又何尝不是一种低贱。
风带来精灵的低语,在许多时候,这不过是无意义的杂音,仿佛是远处的人物在不知道谈论什么。如果愚蠢得聆听低语,就会被拉入薄暮。
乌鸦鸣叫一声,提醒沉溺于幻想的王子回到现世。他散漫的天蓝瞳孔聚焦,并不再是幻想受刑的奴隶,而是主人。
「何等荣幸,王饮尽了鲜血。」他高声呼喊,除去于在祭品上的鲜血之外,土地仿佛玩笑般干涸彻底,「鲜血是荣耀冠冕的美酒,是诛杀仇雠的宝剑,俘虏和奴隶的血永远不够,难道祂不能自己掠夺鲜血吗?难道我们不是为了家族,为了朋友而献上敌人的生命吗?」
「自当并非如此!」祭司用出乎意料地洪亮的声音回答,这是戏剧的一环,祂不仅要人痛苦或死亡,还要发自内心地爱祂,「祂慈悲如太阳,爱着世间众人,坚定的黑羊有福了!牠可跟随王的脚步而前进,迷途的白羊有福了!牠可资粮王的心灵而同在。奉献正是怜悯本身,大敌亦可被祂赦免,微不足道的笞罚,是重生的阵痛,是赐圣的棘冕!」
「圣哉!圣哉!圣哉!」
黑羊放声啼叫,帝国乃是礼仪之邦,因此从不用禁绝自由作刑罚,只是要和罪行同等的肉,作为抵消惩罚的债券。
他们或是挖眼,或是断指,或是拔舌,或是割耳,或是刖足,五体完好的黑羊,在其中并无几人。
被命名为黑羊的臣民们,举起缺了手指的手掌,又或者用被剜去眼睛的漆黑空洞望向祭司。他们亦在供桌之上,曾为王的封臣所食,以还清罪孽。
王子高举诗觋的人头,祭品的血仍自颈中滴落,宛若未干透的玺印。诗觋的牙早已被剥去,只要无法发音,诵式不过是鞘中锈剑,其目的仅是诉说魔法曾在此人身上伫留。他双目圆瞪,似是咀咒三神,又或者只是眷恋人世。
「这是羔羊的血和肉!」他的身体深处因此生起欲望,「你们可分食之,以此效彷神祇。」
无形的仆役托举紫衣俘虏,并抛到黑羊群中。祂们四肢着地,身上披挂死人的衣衫,并拖着十月怀胎,却骨瘦如柴的形态,贪婪地吞食祭品。
这神圣的景况,只有王子得见。
「圣哉!圣哉!圣哉!」
他的心与黑羊群的啼声竟不谋而合,祭司看不见天堂,黑羊群亦是如此,仅有累世彼此厮杀和结合、仿佛皿中蛊虫的皇帝血脉,方能伸手触及天堂。
少女们熟练地高举被穿刺的人祭,人祭的头和手低垂,皮肤苍白,双脚早在行刑前就已被割断,药术止住了血,使伤口的痂宛若泥水凝固的硬壳。
她们头带蝴蝶似的花环,身穿新娘的无垢白衣,在祈祷自己能够嫁得如意郎君。那名人祭的外表是最为俊朗的,因此可向精灵展示,展示一名俊美的郎君该是如何的。
郎君的身上有创伤,嘴唇的红,由他的鲜血染色。每名高举穿刺木桩的少女都曾吞食过新郎的肉,以此猎获美丽。
在这一刹那,被木桩的人祭于半是太阳,半是雨的天空下得到无有事物可相比的美,雨水洗尽铅华,金乌耀明俗世,被贯穿的他仿佛带上爱与美的皇冠,只是却再也没有生命去享受了。
王子感觉,他恋爱了。绝不是针对这具人祭,而是这一抹景色中一切的一切,证据就是在眨眼之后,那名郎君的美丽已然褪色。
司祭戴手套,他要继续仪式,负责谢肉的狂欢。届时,在精灵享用之后,就要把祭品的肉,加工到可入口的程度。
也许是因为,人本就是精灵的口粮,人的肉向来很好处理,而采用的刑罚大多都和放血有关,因此会导致肉质并没有酸化。
他看见黑羊们,心中不由得泛起慈悲。如果加工成肉汤的话,能够温暖他们的肚腹,而且肉也不会被浪费。名为杜鹃的祭司,认为自己就是众灵之王的牧羊人,除此之外,他什么都不是。
他的同伴们迅速地收敛起祭品,头戴猪头面具的祭司们手握重头的长方形屠刀,身上穿着免去血污的牛皮围裙和长靴,每五名正式祭司中,就有两名负责背着锅和木柴的学徒紧随其后,他们口咬着马的嚼子前行,象征将作为神的牲畜而活。
黑土地上布满鲜血,祭品的内脏和头部将作为和精灵交易的媒介使用,倘若成色过于差劲,又或者因为刑罚本身直接导致缺损,则会被焚烧成炭。
正式祭司负责把肉进行解体和烹饪,学徒则负责架锅和起火。他们有备而来,因此不用像平时一样请求现在正享用宴会的精灵协助。
口咬马嚼的学徒双手合十,缓慢地跪在地上,直到额头碰到泥土地为止,再把双手张开。这是代表最顺服的礼仪,代表手无寸铁,不可能伤及精灵。
火焰升起,带着猪头的正式祭司用屠刀搅拌分解好的肉块,辛辣的调味料有助于掩盖许多味道,也能够让平民吃下更多肉。
祭司贴心地加了猪肉,倘若和其他种类的肉混合,那么人肉的味道就不那么容易品尝出来,对于依然有罪恶感的黑羊来说,也许可以欺骗自己,放进口中的是猪肉。
王子望着面前的场景,金乌的光羽伴随雨水洒落到地上,平民争先恐后地用陶碗盛载辛辣的肉块,仿佛好几条落在祭典上的蛇,即使被斩断,依然前行。
举着木桩的少女团依然在绕着圣地巡游,她们正抬眼望去,是否有能使少女怀春的英俊少年。作为贵族之女,她们有权利强迫平民的男子入赘。反过来,也是同样的------贵族可以强行迎娶平民女子。
王子眯起眼睛,如果不去注视现世,那么薄暮就会自然地浮现在眼前。这是每位王子都知道的道理。
眼前的景象,再也不是面前的祭典了,而是更古老的世界,过去的遗迹,未来的预兆,乃是一片由拙劣女工编织而成,由破布片构成的杂色布匹。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铁锈的尖锐气味、烟草的苦涩、和野兽的腥臭味,皆混合为一,恰是那布匹上又黑又粗的针脚。
腹部肿胀而四肢枯槁的仆役,已然散去。王子只看见龙,在世的真龙。祂的蛇身扎根在大地上,有千百个形似蝮蛇的首级,那怕放在平原之上,祂的身躯仍并非人眼可以彻底捕捉的。
祂既不呼吸,也不眨眼,其目光和呼吸,都可以赐圣凡物,使牲畜沾染龙气,有翼一类化作双足飞龙,四足之兽则化作麒麟,就连植物,也会化为龙涎草和龙血木。
而王子也是龙,其他皇族亦是如此。他看见薄暮中的自己,伤痕累累的龙,血痂层叠又层叠又层叠,宛如是鳞片般密密麻麻地堆积在皮肤上。
真龙仿佛是一棵支撑世间的古树,颈是不堪重负的枝桠和叶子,牠的千百个龙首则是甘美又硕大的果实,正择人而噬。
皇族乃是人和真龙媾合而流传的血脉,第一任皇帝正是怀有龙子的女帝,而第二任则正是半人半龙的龙子。
王子走下高台,王的领地不允许马车冲突,因此他要走到祭典的外围,才可以坐双轮马车回到皇宫。无头的马,和无头的车夫已然等候,他们都是死魂灵,死于王子手上的魂灵。
车夫高举竹条,鞭打无头的马。
王子回头望向自己的子民,他们用陶碗大快朵颐,黑羊的肉,白羊的肉,似乎都并没有任何分别。
精灵扰动双轮马车伞盖上的风铃,相比起廉价的人骨和眼珠,风铃使用青铜锻造,饰有黄金羽蛇的象征,眼眸用红宝石装点。
而双轮马车的伞顶,则是经过处理的乌鸦标本。它连死去腐烂的权利都被剥离,徒留下活着的虚影残留。
王子倚着双轮马车低矮、只及中腰的靠背,马车的靠背则左右延伸,再往前伸出,仿佛是一张精心打制的座椅。
他眯起眼睛,享受地任由清爽的凉风吹来。时值秋季之末,冬季之始,因此需要奉献生命,使精灵不会在冬天取去太多。
石板路传来沉闷而持续的声响,仿佛慢慢绞紧某物一般。王子认为那就是命运的脚步,命运是一头孔雀,有千只在尾羽上的眼眸,每一枚眼眸,都回望向凝视命运之人。
双轮马车向皇宫驶去,和那些奢华的索利弗不同,阿舒赫人更习惯住在地穴之中,而他们苍白的皮肤、较为矮小的身材,也正是在地底生存中培养出的。
首都,名为塔莫特-亚特爾,意思是龙兴起的地方。王托梦予血的族裔,使人身的龙驱使受启蒙的黑羊,供奉白羊。
当王子看见皇宫的时候,便已跪地行礼。皇帝的威严不可侵犯,在血缘关系之前,是尊卑关系,是纯粹力量作准则的天秤。
他低头,拖着跪下的双腿前行,皇宫前的路遍布嶙峋的碎石,恰是龙牙之路。王子或是出于信徒的虔诚,或是出于奴隶的驯服,于龙牙的道路上跪行,使真龙不再饥渴。
王子不知道走了多久,直到庞大的七色阴影投下,他方才被戒律允许,仰起头来。绚丽的彩虹之桥,是真龙显现的,其中一个奇迹。
十人环抱的虹桥,其起始和终结于虚无之处聚敛为弥散的光晕,仿佛树叶的脉络,于单调的绿中生起棕和白,如若要用指尖细细追溯,便会发现脉络和树叶的界线本就极是模糊。
相比之下,虹桥则仅是停伫于空中、带着草腥味的彩虹本身,触手不可及,若想走至尽头,好比永无止尽、终点为苦难的行军。
王子再次望向碎石,于彩虹的阴影之下,于王子的血湿润之下,本应作为刑具的石子,在王子眼中化为染上彩虹、仿佛鲜艳糖果似的残酷宝石,这宝石的湿润和气味,令人误会产生凄惨的绮畸梦境,破碎的宝石取自活物胸腹,却被不满其成色的猎人因忿怒而散落一地,粉身碎骨。
望向彩虹之外,魔法便随之而解除。没有彩虹,自然也没有宝石,王子把视线放向自己来时的地方,除了鲜血淋漓、仿佛狰狞牙齿的恶路之外,并没有任何让人联想到魔法的事物。
在虹桥之后,就是潜藏在地底之下的皇宫。白蚁的精灵曾慷慨地教授建筑师们,如何用木材和泥土兴建水火不侵的宫殿和居所,相比起立于大地的房屋,能够躲避险恶精灵的地穴更显得隐蔽、安全。
皇宫的入口,乃是一张无唇的巨口。用作货币、打磨光滑的镀铜牙齿密密麻麻地于泥塑的大口中生长,仿佛要来访的人物。
但并非如此,此举仅为炫耀财富。镀铜的牙齿,绝不是人可以仿制的,其中死去的魂灵必须曾有魔法的回响,笛声在山谷徊荡,而魔法,亦有相同的回响。
王子闭起眼睛,泥塑的腔口往前蠕动,把同有龙血的人物吞没入腹。这并不只是白蚁的魔法,而是「母亲」的魔法。
最终,王子到达了皇宫。他脱下华丽的上衣,坦露伤疤的躯体,上衣由朝贡的蚕所编织而成,用金丝和黑线,勾勒出夜色和无数个遥远的太阳。
他用赤子之身,往前走去。接下来要断定王子中的谁人,才被允许作为祭品,因此他们不可穿着衣服,必须赤身往前走去,若是越多伤痕,则代表越为虔诚。
一想到自己要作为祭品,他的下身就硬挺起来。皇家的血教育他彼此吞噬的道理,血脉会因为扩散而稀薄,即使母亲和儿子同眠,兄弟和姊妹同眠,也只能使力量不流失得太快。
所以需要通过彼此吞噬来重新聚集,直到再也没有一人去分享皇帝的力量,方才罢休。皇宫的路途上并没有朝拜的精灵,只有同样行走的王子,无论男女,都是王子。
他看见自己一名交好的兄弟,他用自己的眼眸献给火焰,高挺的鼻梁上尽是扭曲、变形的伤痕,因为脊骨受龙所吻,青黑色的鳞片没了他背部作为人的皮肤,仿佛野兽一般伏在地上前行。
但愿他的血和肉,献给真龙。王子心中怀着喜悦,伏拉克配享荣耀,比他更加配享作为祭品的荣耀。
相比之下,另一名兄弟就显得不够诚恳。他没有伤痕,难道真龙不是值得用生命去献祭的伟大精灵吗?莫非奉献本身,不就是赐予的荣耀吗?
「伏拉克留下来。」皇帝的声音,在洞穴中回响。她记得伏拉克,可怜的伏拉克,皇帝和第一王子交媾而生下的伏拉克,因为先天的诅咒导致无法直立,却用更多、更深的虔诚作为弥补。「其他的王子,只能请你们继续投入杀场了。」
或者成为皇室司祭,被阉割的司祭。王子没有说出这句心里话,皇室司祭必须被阉割,免得真龙的力量,通过未经允许的繁殖流失。
王子回头走出皇宫,用冷峻的眼,打量着兄弟姊妹。既有可能是伴侣,也有可能是仇敌,视乎双方的态度。
势力最大的第一王子,由数位作为伴侣的王子托举而行,他们恰如神像下的仆人,事奉高台上的神祇。他苍白、俊朗,肩膀宽阔,双臂粗壮得仿佛壮士的小腿,如果不是因为先天的畸形,想必能够拥有惊人的武艺。青黑色的细鳞自双腿蔓延到小腹,壮大的阳物平时由精心制备、涂上没药的人皮斗篷遮掩,此刻却仿佛长矛一般竖起。
真龙的力量显现在那双古怪、永恒盘坐的萎缩双腿上,大腿尚算正常,小腿却扭曲、变形如两株无可寄生的毒藤,脚掌仿佛只是两个发黑的尖刺,作为这可怕植物的尽头。
如此傲慢的态度,并不会被选为祭品。而他也不会作为祭品,而是作为未来的皇帝而存在,作为伴侣的王子不会背叛第一王子,因为其纯洁早已由第一王子夺走,其他王子不会让自己染指污秽之物。
「好久没见了,雅蔑。」他用温和的声音呼唤王子的名,王子亦是他的儿子,在众多王子中,他皇帝生子是最多的,皆因第一王子的面容,除去萎缩扭曲的双腿之外,和皇帝的亡夫和兄长如出一辙,因此不由得受到皇帝的偏爱。
「大王子殿下。」雅蔑低下头来,他的父亲并不虔诚,但是足够地爱他,经常赐予他牙齿和精灵作为赏赐。「贵体盛载龙的荣耀如旧,并未褪色半分,而而我也同样感到光明。」
第一王子轻轻抚摸前方一位圣仆的头发,她是第四王子,也是第一王子的正妻。梳着高高发髻的第四王子,弯下腰来,樱桃色般的唇向下弯着,总是怀着对现在的不满和怨恨。
第一王子随之低下头来,他的上半身本已有一人高,而四位王子又把他托举到有常人的肩高,在黑暗的洞穴中,雅蔑不由得错觉,那是巨人低下头,正俯视自己。
「你的伤痕比我虔诚得多。」他微微、认可地点了点头,用用于祭祀的古哈利扎语说,「雅蔑会是一名虔诚者的名字,正如伏拉克会是一名虔诚者的名字。」
不是客套,而是真心实意。古哈利扎语是用于大祭礼的语言,用于撒谎的话,就会散发导致精灵绝不会接近的臭味。
雅蔑的双眼流下泪水,他们也许终有一天会互相厮杀,但不会是今天。至少,序列第二十七的王子会任由不受控的喜悦冲刷自己的身体,直到明天日出为止。
「别哭,我的儿子。」第一王子抿了抿嘴角,「哭泣是圣事,用伤口,用流淌的鲜血去替代眼泪,知道吗?为神流的一滴血,胜过千滴汗水。」
一阵卑贱的快感盖过雅蔑,信仰的暴力中有爱,而异教徒的暴力中没有爱。他泪眼模糊地下跪,第一王子又一次亲吻了他的肩,以及眼眸。那温暖的唇瓣,湿润的牙齿,柔软的舌头,使他生起蒙羞的情欲。
「再见了,愿孔雀的眼光照拂着你,愿你于命运的迷宫中手握拐杖,引领黑羊。」巨人再一次挺起身来,「圣哉。」
「圣哉。」
雅蔑只能以刻于骨肉的礼仪,呆滞地回复此句,第一王子以言语和亲吻,剥下他相连骨肉的冠冕,使他沐浴在虔诚的光明之下。
他已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地回到行宫。行宫的女仆迎上前来,她的每一枚牙齿都被剥了下来,徒留下舌头,用于更隐秘、私密的侍奉。
她的容貌美丽,眼神湿润。这是王子的俘虏,一位相对罕见的女诗觋,一名肤色美丽的索利弗人,一具战利品。
王子剧烈地把她拥抱入怀,把神圣的欲望下降成世俗的欲望。欲望之火在小腹燃起,女仆的身体僵硬,她从未习惯进行夜晚的侍奉,哪怕已经重复千次,依然会梦见曾经拥有尊严的时候。
但王子的举动,打碎了她仍有尊严的梦。阿舒赫的王子,把苍白却粗糙的手指伸入索利弗女人宛若伤痕的口腔,剥去牙齿的嫩肉生起钝痛,索利弗女人想要张口逃离,但王子的另一只手却牢牢地固定她的下巴。
「别跑啊。」
王子下意识地喃喃自语,阿舒赫的贵人没有必要留下俘虏作仆人,只要在杀戮之后,祈求精灵用尸体作为容器,就拥有忠心的死仆。
他把手指伸入索利弗女人的喉咙,享受地打量着她窒息,却无以反抗的凄惨模样。她噙满泪水的眼中有仇恨,这正是王子要的。
圣礼不可留有温情,雅蔑拔出了手指,唾液的丝线拉成银丝,索利弗女人的口,曾使他在无数个夜晚获得快乐。
她美丽的面容因痛苦和仇恨扭曲,雅蔑松开手,用手势命令女仆取来鞭子。索利弗来的蛮人向来语言不通,所谓的三神夺去了他们的意志,使彼等只能用古怪的语言互相沟通。
女仆踏着细碎却轻盈的脚步离去,赤裸的脚掌在青石地上响起柔软的声音,王子愉快地望着她远去的窈窕剪影,仿佛在观赏一件大放光明的华丽首饰。
他坦露背脊,爱怜地抚慰自己的伤痕,它们尚且新鲜,鲜血宛若情动时的花蜜溢出。雅蔑期待着女仆的施暴,他对她的暴力怀有感情,想必她也是如此……这正是爱的变奏。
王子满怀期待,女仆将会出于何等的怨怼和仇雠,给予他至高无上的悦乐。唯有时刻思考,如何令受虐者受到最大痛苦的时候,施暴的行举才能和爱相连。
女仆毫不犹豫地鞭打着王子,倒刺的铁链在她柔软的小手上,挟来了风,勾带走血和肉。她面无表情地把手指插入王子的伤口,一边在其中搅动着。
伴随她的动作,伤口的皮和肉逐渐因手指的动作而分离开来。被缓慢拉扯的感觉使王子颤抖,只有进行反抗,才能够构成「受虐」的事实,而他要珍藏自己的童贞,一直到值得自己受虐待的对象存在,方才允许释放自己忍耐已久的欲望。
他感受到欲望在小腹中燃烧,再蔓延到四肢百骸。而女仆的手指则在欲望的门户中翩翩起舞,她爱着他,因为她的暴力中饱含怨和恨。
女仆的眼神带着轻蔑,作为索利弗人,她不理解用痛苦作礼拜的行举,而她曾经尝试过,尝试使王子死在欢悦之路上,但这并不可能。
雅蔑布置的精灵在看着,那些该死又邪恶的魔物,永不休息和睡眠。而雅蔑也从未失去警觉,他只是把女仆的行为视作一种趣味,一种辛辣的调味料。
「好了。」王子强而有力的手握著女仆的手腕,平静的眼眸望着女仆,「我用完你了。」
女仆恐惧地停下手来,她不再是施予痛苦的主人,而仅是一介被剥齿、于夜晚侍奉主人的奴隶。
王子轻轻地抚摸着女仆的头,动作甚至可以称为温柔。索利弗人只有作为祭物的价值,但她不是,她有作为工具的价值。
女仆宛若受过训练、必需亲近人类的小兽,颤抖着更加靠近王子的手掌。否则,她的指甲会被生生剥离,像掰开某种植物的果实,却粘连着腥红汁液。
「乖孩子。」他轻柔地吻著,安慰著女仆,这是对于器具的保养,「你很擅长暴力,这是一件好事。」
刹那间,女仆头骨粉碎,粉红色的脑浆洒落一地——并未发生。这残暴的景象仅存在于王子的脑海中,他是仁慈的人,绝不会杀戮仆人去满足自己的欲望。
受虐的肉欲,宛若储存良久的红酒,在解封之时便会有等待良久的趣味。不如说,期待本身,就是一种趣味,并会是最终的滋味增添光华。
披挂伤痕之鳞的龙子,深知天国需要等待的道理。他愿意一直等候,直到能教育他痛苦的人物,把他蝼蚁似凄惨地杀掉。
他的指尖滴落血液,龙嗣的宝血珍贵,他能看见无形的精灵已经骚动,观测灵,传达感知和耳语,仅能通过摆动来进行占卜的弱小精灵。
这些可悲的存在甚至不能在薄暮中稳定存在,既扎不住过去的根,也开不出未来的花,自然现在的支干也不复存在,每时每刻,烟雾般的形体都在变幻,唯有眼眸,眼眸依然存在。
「既然饮尽了这口血,那么就请告诉我,最近的风声。」王子闭起双眼,和需要死者作容器,才能和精灵沟通的司祭相比,皇族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们可以直接和弱小的精灵交涉,「我想避开危险,拥抱幸运,我残酷的兄弟姊妹们,又要把谁当目标了,我并不想成为目标。」
观测灵的低语大多只是碎片,或者没有意义。长得像女人的石头旁的树苗是桃树、某户人家的水缸破了、甚至新诞生了十数只蜘蛛,都是秘密,可都是碎片,都没有可作为真正秘密的意义。
王子并没有绑起用于束缚秘密的头发绳结,任由秘密变成风中的细语。诉说低语后的观察灵会变成碎片,在薄暮中飘荡,直到不知道何等时刻,才复又受肉。
他亲手绑紧的第一个绳结,是「永远别让人知道你知道的秘密」。这也是每位王子的第一个绳结,也是最有力量的秘密。
最终,观测灵的低语,仅有三两句话语有其价值存在,被谨慎地留在了王子的绳结当中。
一千个夜晚,一百个秘密,鸽子以世间的秘密为食,于餍足后,就会分享一个有力量的秘密,或是技艺,或是禁忌,或只是仅有一人知晓的历史。
雅蔑招手,呼唤女人到来,进行唇舌的侍奉,泄泻那滚烫的情欲之火。他按着她的头,仿佛只是在使用盛载种子的容器。
王子吸着手卷的烟,空洞地望着雕有蛇龙的大理石天花板。他的行宫由符匠所设计,并无抽象化的物符,而是顺应阿舒赫人风格的壁画,同样拥有魔法。
蛇龙栩栩如生,它凶恶的獠牙仿佛正滴落唾液,和大理石同色的眼眸,正盯着王子,却显来一种苍白的盲目。
当时,阿舒赫帝国正忙着和伏噩伊学士领开战,可本应用作蛇龙眼眸的黑琉璃产地,因战争而断绝通路,因此迟迟未能点睛。
无首的精灵敲门,送来了伏拉克的宴,即是他的血和肉。雅蔑心怀感动地吃着,肉中的血已放净,因此没有发酸,杯中的血锈味在喉咙滚动,迟迟未有落入胃中。
他分得的是手掌,味道厚重,可肉量稀少。雅蔑舔着伏拉克残留的指骨,仿佛仍和这位兄弟在床榻间作着欢愉的游戏,品味彼此的荔枝和种子。
王子茫然地望着四周,他想要活命的理由又少了一个。雅蔑于人世的牵连像是蜘蛛编织的脆弱网络,经不起庞然大物撞上一下。
这该死、他他妈的世界。他想,宛若这个如同瞭望镜的窄小的范围就是世界本身,正以一种缓慢但是不可逆转的力摧毁着他。
王子的心分作了两个派别进行战争,一方面拥抱并且甘于作为力量的奴婢,另一方面则是可鄙视的本能,人这种生物之所以高尚,是因为会选择死亡,渴望生存只是一种习惯的苟且,一种可克服的本能。
他深黑色的眼望向蛇龙,在夜明灯的光芒之下,最接近真龙血脉的兽活了过来,裂开了牙,嘲笑它和王子之间、宛若天渊的虚无。
王子的痛叫,撕裂了行宫凝聚的夜色。他抱着伏拉克的手掌哭泣,晶莹的泪水落在卷曲的胡子当中,恰是黑森林中的小小足迹。
但一名虔诚又暴虐的信徒,则是要用血代替泪的。他紧紧地抱着自己,几乎结痂的伤口裂出血来,只是鲜血,没有任何神圣的附加价值。
「王子,请用热水。」
眼前的精灵,或是死人伫立。那是他第一次猎取之物,已更换了三次,或是四次躯壳。和二流的司祭不同,王子知晓如何用遗骨束缚,通过杀戮而被占有的灵魂。
他用软布擦干净了血,褪色的血宛若排遗,或是水洗会失色的廉价染料。不信精灵的Móyuk将不净之事称为罪行,连同这宝血亦是如此。
在女人仍有牙齿可伤害自己,或他人之前,他曾拷问过她,忽略血淋淋、陈列在女人眼前的十只指甲和十颗牙齿,气氛其实仿佛茶话会一样轻松,至少他们不用太提防彼此,只是给予痛苦和承受痛苦的角色。
他浸泡在热水当中,棕精只需牛奶,就能完成所有家务,当然鲜血更好。他的血挣开痂皮,在热水中蔓延,似是兑稀的藏红花茶。
他忘记了空虚,忘记了伏拉克的死……成为皇帝,或者成为被阉割的皇家司祭,死亡则是另一回事,祭品外的死亡皆是不名誉的死,眼底的黑有青紫色的光晕流淌。
王子一直倚在浴缸中,他的力量随着血而流走。但真龙不会叫他死去,真龙的力量会戒除魔法之外的死亡,而精灵绝不允许杀死主人。
血的力量驱使他站起来,那并不是冲动,而像是傀儡被丝线拉扯,把他当成黏土揉搓,铁丝则作为骨架伫立,像儿童的玩偶一般。
若要享受悦乐,那就要忍受之后的虚无。王子这样地说服自己,他没有面对悲伤的工具和方式,因为都被升华为超越悲伤之物了。
死仆伛偻地向前行走。他是王子第一名亲手杀死的人,是精挑细选过的俘虏,足以作为少女们穿刺、高举的新郎,当时的王子满眼都是他,直至逐渐麻木,方才忘却了他的面容。
死仆的五官被黑线缝纫,唯有高挺的鼻梁、丰满的嘴唇诉说他曾经是英俊人物的事实。他的五脏六腑被铁勾取出,留下蜈蚣似的痕迹,连脑髓也不允许幸免,粉红色的液体仿佛脓血在鼻孔流出,王子记得当时的颜色,很是健康。
要说最能代表其曾经的生,那必然是头发和指甲。诚然,他的生命早已连同五脏六腑一同被取出,肉体也因此防腐的药草烟而干枯发黑,甲丝也本应如此。
可并没有如此,他的金发依然鲜艳如阳光,指甲泛着可爱的粉红色。诚然,指甲和发丝早已不复生长,却依然保留生命,和死仆生前的风华。
死仆穿着玉制的鳞衣,代表他生前曾经是一名异端的军官,只有他们才被允许穿鳞甲。未被玉鳞衣覆盖的四肢,则用防腐的绷带死死缠绕。
王子爱着死仆,正如他爱着女俘虏。死仆曾经给予了他巨大的痛苦,毫不在乎他的感受,只是施加伤口。相比之下,那个被剥了牙的女人完全不行——她是什么货色,竟然在暴力的悦乐中混入自己的恐惧?
死仆扶着他行走,而王子准备写上一封信,一封关于向大王子谋反的信。弑父的王子,何等甘美的言语,难道世上还有比起憎恨,更加接近恋爱的感情吗?难道还有比起暴力,更加接近亲吻的举止吗?
他并不相信会有。感情就像是浴池中的血水,混浊而又丑恶不堪。唯有欲望才是真实,至少它留下的伤痕依然在肉体当中,而不是在记忆中逐渐褪色,最后连名字和印象都留下来。
他准备再一次投入到暴力的循环当中,想必大王子在发现自己最宠爱的儿子背叛时,必然会欣喜若狂,并以和巨人之躯相匹配的暴力蹂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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