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有独立统治的女皇帝,但中世纪的西欧同样有独立统治的女王、女公爵和女伯爵等世袭女性君主。她们都凭借自己的权利或继承权进行统治,其中至少有27位这样的女性。
然而,有些人的统治并不一帆风顺,但这和人们是否接受女性作为统治者似乎没有太大关系。
西欧第一位独立统治的女王是莱昂和卡斯蒂利亚的女王乌拉卡(Urraca),她于1109年至1126年在位。她的故事体现了女性统治需要面临的问题,因此值得细细品味。
她的父亲阿方索六世通过战斗取得了王国的唯一统治权,并扩大了王国的领土。与拜占庭的最后一位马其顿皇帝不同,阿方索一直在努力争取男性继承人,他先后五次结婚,但都没有生下合法的儿子。
乌拉卡是阿方索六世的嫡长女,阿方索六世为她安排了一门亲事,女婿是移民法国的勃艮第贵族雷蒙德,乌拉卡与雷蒙德育有一子,也叫阿方索。由于没有婚生子,阿方索六世本应将王国的继承权许诺给这位女婿——勃艮第的雷蒙德,但雷蒙德却先于他去世了。之后,阿方索似乎将自己的私生子桑乔视为继承人,但他也先于国王于1108年(阿方索去世的前一年)在战场上阵亡。
阿方索现在只能将整个王国传给他的女儿乌拉卡。但如果乌拉卡再婚,王国的一部分,即西北部的加利西亚,将留给她的儿子阿方索。
加利西亚曾是雷蒙德伯爵的大封地,因此,如果乌拉卡再婚,他的儿子就可以继承加利西亚。
1109年,乌拉卡确实再婚了,当时她父亲刚刚去世,她自己也刚刚继位,乌拉卡屈服于压力,选择了新的丈夫。国王刚刚下葬,贵族和伯爵们就聚集在一起,对他的女儿乌拉卡女士说:“除非你找个丈夫,否则你将无法统治或保住你父亲的王国,也无法统治我们”。
临终的国王命令她,没有西班牙大贵族的建议,任何重要的事情都不能做,因此她是在他们的建议下结婚的,尽管“并不情愿”。
在她父亲去世后不久,乌拉卡于1109年7月22日发布的一份文件中,她自称为“乌拉卡,奉上帝之命成为整个西班牙的女王”。她的独立统治持续了大约三个月。与前文提到的拜占庭女皇帝佐伊一样,她也被迫“在婚姻中寻求力量”。
为她挑选的丈夫立即带来了复杂的政治和个人问题。他就是阿拉贡国王“战斗者阿方索”(Alfonso the Battler)。
如果乌拉卡与雷蒙德伯爵所生的儿子阿方索被排除在外,乌拉卡和战斗者阿方索的婚姻原本可以促成两国的合并。
然而,这一切都建立在战斗者阿方索是一个好丈夫,而不是一个残暴的“战斗者”的前提上。
战斗者阿方索的绰号实至名归。与乌拉卡结婚后不久,他就深入加利西亚以残酷的手段镇压叛乱,乌拉卡之子阿方索的监护人、当地贵族组成了反对派的核心。
更戏剧性的是,当一位乌拉卡女王所熟知的叛乱骑士,逃向她寻求庇护,她用斗篷和手臂包裹着他,以示保护,阿方索“像一个野蛮人一样”,用长矛刺穿了他。乌拉卡决定与她无情的丈夫分开,并返回莱昂。
战斗者阿方索在婚后也经常家暴乌拉卡。据说她抱怨他经常侮辱她、打她的脸和踢她。现在这段婚姻实际上已经结束了,而且乌拉卡和战斗者的血缘关系很近,这使得教皇可以以血亲关系为由宣布婚姻无效。然而,阿方索并不打算放弃他对莱昂和卡斯蒂利亚领土的主张。
1113年初,乌拉卡呼吁帮助来对抗这位“阿拉贡暴君”。
但她也不能放着她不安分的姐姐不管。乌拉卡的同父异母的私生姐姐特蕾莎(Theresa)也有她的领土要求,这给这个一团乱的家庭增添了不少乐趣。
与乌拉卡一样,特蕾莎也嫁给了法国贵族勃艮第的亨利,后者在王国西部拥有一个伯爵领,包括科英布拉和波尔图等重要中心。特蕾莎的野心昭然若揭,在乌拉卡开始统治后不久,特雷莎就想要分裂王国。这位伯爵夫人现在被她的家人和骑士们称为“女王”,她的家臣对她的这般阿谀奉承显然令她很受用。
不管怎样,女王的本质就是有人称呼她为女王,哪怕只是在自己的家中。到了1116年,也就是她的丈夫亨利伯爵去世几年后,不仅是她的仆人和家臣们给了特蕾莎这个令人愉快的殊荣,因为当年一封关于科英布拉和波尔图主教之间争端的教皇信函不仅写给了托莱多大主教,还写给了“特蕾莎女王和她的男爵们”。最晚从1117年开始,特蕾莎就在官方文件中自称女王。
她是怎样的女王呢?她是“葡萄牙女王”,而葡萄牙也就是她丈夫的国名。
就这样,在姐妹俩的争斗中,一个新的国家出现在欧洲舞台上。在王朝的世界里,家族内部的权力斗争给政治地理留下了永久的印记。
乌拉卡统治时期留下了各种问题,但这似乎并没有让其他西欧统治者放弃他们的女性继承者。
事实上,在乌拉卡死后不到十个月,英国国王亨利一世就要求贵族们接受他唯一幸存的婚生女,也就是他的女儿玛蒂尔达(Matilda)作为继承人。她是在亨利登基后出生的,因此相当于西欧“生于皇室”的公主。
贵族们在当时(1126年圣诞节)所发的誓言,以及后来的更新誓言,并没有阻止他们食言,接受亨利的侄子斯蒂芬继他之后成为国王。
但是,当亨利为他的女儿制定了计划,并承认她是他的继承人时,他仍然希望她能按照他的命令结婚,这既是为了政治利益,也是为了生一个儿子来延续王朝。
1128年,玛蒂尔达与安茹的杰弗里结婚,并生下了三个儿子,其中一个成为了英格兰的亨利二世。她本人从未获得过“女王”头衔,只是“英格兰女士”,即未加冕的女王,不过她更喜欢称自己为“皇后”,这是指她从第一任丈夫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那里获得的地位。这也是她在内战期间发行的硬币上的头衔。
不过,虽然她从未加冕为女王,但她通过战争维护了自己的事业,在斯蒂芬统治的大部分时间里有效地统治了英格兰的部分地区,并将自己的权利传给了儿子亨利,而后者最终建立了金雀花王朝。
就在英格兰的亨利一世试图确保女儿的继承权并为她安排婚事的那几年,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耶路撒冷的十字军王国。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有四个女儿,但没有儿子,他决定让长女梅丽森德(Melisende)继承王位。她当时才二十出头,还没有结婚,所以鲍德温认为他的首要职责就是为她选择一个丈夫。而这个丈夫正是刚才提到的英格兰的玛蒂尔达的丈夫、安茹的杰弗里的父亲富尔克。1131年,鲍德温国王在临终前将王国交由他们三人共同统治。
梅丽森德在她的丈夫于1143年去世后一直担任儿子的摄政王。但实际上,直到儿子20岁开始出兵反叛母亲前,梅丽森德都是名副其实的独立统治者。
在乌拉卡、玛蒂尔达和梅丽森德的案例中,模式是显而易见的:12世纪早期成功的战士国王愿意在没有儿子或合法儿子的情况下拥护女儿作为继承人,但希望她们有一个强大的丈夫。
显然,女性继承权可以作为一项普遍原则,女性统治者当然也应该有一男性和她一起共同统治。他至少是名义上的统治者,要么是丈夫,要么是儿子。
阿方索六世让乌拉卡听从贵族们的建议,而贵族们的建议就是嫁给邻国阿拉贡的国王。亨利一世将自己的女儿和继承人嫁给了安茹的杰弗里,后者后来确实为玛蒂尔达提供了重要的军事支持。而耶路撒冷的鲍德温则将自己的女儿和继承人嫁给了杰弗里的父亲富尔克,希望他能为十字军王国带来军事和金钱资源。
这些支持在应对内部或外部危机时至关重要。在乌拉卡十七年的统治期间,她不得喘息地战斗和谈判,有时与她的儿子结盟,有时反对他,几乎总是与她同父异母的姐姐斗争,尽管她已逐渐不再受到与她争斗的前夫的困扰。不论如何,戴着王冠的头颅总是不得安宁的。
那么当时的人是如何看待这些女性统治者的?乌拉卡有很多坚决的反对者,其中一些人还特别强调了她是女性。
当代编年史(《康波斯特拉纳史》,Historia Compostellana)写到:
“女人的思想脆弱而不稳定,很快就会迷失方向……而男人的恶行胜过女人的善行”。
毫不奇怪,反对女王的僧侣和教士们搬出了那一套厌女症说辞。
但同样重要的是,在乌拉卡、玛蒂尔达的继承问题上,似乎没有或几乎没有人明确以她们是女性为由提出反对。
使王国陷入危机的似乎并不是一个女人的继承权,而是强加给她的一个选错了的丈夫——比如战斗者阿方索。这引发了各派系之间的争斗,每个派系都以地区为基础:她儿子支持者的加利西亚和她同父异母妹妹的葡萄牙。
在英国的玛蒂尔达身上,她的女儿身似乎招致了反对。但事实上,当代几乎没有证据表明有人持这种观点。
反对玛蒂尔达的人有很多。斯蒂芬的支持者中有人认为,他们对她的誓言是被强迫的;有人认为亨利的婚姻是中世纪意义上的“乱伦”,因为国王的妻子早先是个修女,所以玛蒂尔达没有继承权;有人认为玛蒂尔达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与安茹的杰弗里结婚,取消了他们之前对她的誓言。这些都与她的性别无关。
此外,诺曼英格兰的贵族们对女性继承权非常熟悉。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150年期间,有30个贵族通过女系继承了财产。
就玛蒂尔达而言,她的私生同父异母兄弟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不仅承认了她的权利,而且还成为了她事业的主要和最忠实的支持者,尽管她的堂兄、亨利一世的外甥斯蒂芬显然不这么认为!
因此,在这些案例中,女儿的继承权让她们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统治者,在玛蒂尔达的案例中,这种权利大于私生子或男性旁系(如侄子)的权利。
与拜占庭的女皇帝佐伊和狄奥多拉一样,中世纪的统治者都接受她们的女儿作为合法的继承人。但与佐伊和狄奥多拉不同的是,这些西方女统治者都希望能早早结婚,以便生下自己的继承人。而这才是避免王朝血脉断绝或者王朝分裂的明智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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