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上一章节是对全文论述章节的一个串讲和总结,那么这一篇对话就是对全书对话章节的串讲。同时这篇对话也有形式上的意义,它重述了一遍开篇部分讲述的那个关于巴赫的《音乐的奉献》的故事,以此来做到头尾相连为全书构筑了一个闭合的循环(也就是看到结尾接着开头再看一遍全书——要疯了……)。
本篇对话也是一个庞大的游戏,涵盖了渗透全书的许多思想,同时也是对《音乐的奉献》中最复杂的曲子《六声部无插入赋格》的文字化“戏仿”。在此基础之上很多对应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比如钢琴对应计算机,六个对话角色对应声部。对话内容涉及了前面引入的关于心智、意识、自由意志、人工智能、图灵测试等等问题,最后在对于本书开篇部分的含沙射影中结束。
有批评家认为,侯世达教授在对于这本书的写作上,有点过于追求形式。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评论不无道理,因为形式确实是通往“意义”的门户。有时候过于复杂的形式,就如同是带着密码锁的门(有时候可能还不止一道门)。读者想要接触到本后的核心含义,就必须先通过形式上的“隔阂”。这其实是一个相当耗费精力的事情,尤其是对于缺乏知识基础的读者(比如笔者),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
回过头来说,本篇对话其实包含的内容已经都在前面的部分讲述过了,但是依然还可以做进一步的引申。因为书中所尝试论述的内容之庞大,远远不是去去千页内容就可以涵盖到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本GEB本身也可以当作一个一千多页厚的“引索”。但是书中主题之一的“哥德尔定理”的内容大概就是可以比这本书全书内容多几倍——涉及到各种“哥德尔定理”的解读、应用、运算等等。而音乐和美术这两块,也和另一个文本量巨大的主题密切相关——历史。
要想研究音乐和美术——音乐史和美术史是无论如何都必须接触的——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说,研究音乐史和美术史的人,比研究音乐和美术本身的人还要多。因为专业的技法需要时间和精力堆砌,专业的技术存在着门槛。但是史论内容确实人人可读。
但是这又引申出另外一条——历史仅仅是历史吗?当然不是,历史记录的是“过去式”的一切:个人生平、社会变迁、文明演化、事件因果、主义的诞生和消亡……无论抽象具体均在其中。从中可以看出截然不同的领域之间的关联,这也是这本书的重要题目。
就像是书中提到过的关于大脑的还原论和整体论之争一样,其实同样的争辩可以平移到对整个世界的疑问——世界是一个完整的一体?还是各个组成部分的总和?如果是完整的一体,那就代表着世界不可分割,任何在世界之内的“部分”都与其它“部分”乃至整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这样的看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确实在很多事情上,我们发现即使是遥不可及的“两极”只要还处在这个“世界”之中,就都可以被自圆其说的联系起来——逻辑完整的。
但同时还原论也有基础,各个部分之间展现出的形式是这么的泾渭分明——一种规则代表着一个“范围”、一种“形式”、一种“独立”、一种“自洽”……而整个世界被千种万种这样的“独立”所充满,而且确实也存在着冲突——所以我们当然也可以将世界看成是“部分的总和”。
说到这里相信一定会有人想到康德的“二律背反”,我们可以尝试着“辩证的”看待问题。但是矛盾比我们想象的更深刻,辩证中我们会迷失自己最终消解,而独断则摆脱不掉偏面的狭隘。于是我们在这之中摇摆不定——一个认识的怪圈就这样诞生了。
另一点来说,笔者相信书中谈论到“禅宗”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很明显侯世达教授将其看作是一种超越“怪圈”的尝试——不论成功与否。就像我们看待自己一样,我们既能看到自身的局限性——有人因此哀叹人类不过是限于“自由”幻境的木偶——我们也能看到人类身上的超越性——有的人因此坚定的相信着,自豪于身为人类的一员。
这最后一篇读书笔记将会是一篇杂谈,也许会如梦中呓语想到哪里说到哪里。但无论形式如何,笔者愿意尽自己所能分享我之所见。
“ 阿基里斯带着大提琴来到螃蟹的住所,同螃蟹和乌龟一起举办一个室内乐晚会。主人螃蟹把他引进音乐厅,又走到门口去迎接他们共同的朋友乌龟。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电子设备——各种完整的和破烂的唱机、连着许多键盘的电视屏幕,以及其他一些罕见的装置。在这些大功率的物件中间摆着一架普通的收音机。在这间屋子里的各种设备中,阿基里斯只知道这台收音机怎么使,于是他走过去,有点鬼鬼祟祟地拧了拧收音机的调谐度盘。他调到了一个频道,里面有六个学者正在讨论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问题。他听了两句,然后带着点嘲弄的神情把它关上了。 ”
不得不说螃蟹的家里是真的大——居然还有一个音乐厅。阿基里斯看到的那一堆破烂的唱机相信看过前面对话的人有点印象。这些东西都是螃蟹被乌龟下套的牺牲品,还记得当时乌龟和螃蟹关于“完备唱机”的论战,看来螃蟹的努力远远要比乌龟转述的要多得多。这里也体现了螃蟹多有资源,毕竟每一台唱机都是螃蟹自己设计之后专门找唱机厂家定做的……
这里已经给出了多次提示,在这场对话的形式里会凑足六个角色来进行对话,以此来比喻这首赋格的六个声部;阿基里斯打开收音机这里还再次做了提示——六个专家互相争论。现在我们已经有了阿基里斯、螃蟹和乌龟,而在这篇对话里侯世达教授别人将会出现并且加入对话。同时后面还请来了巴贝奇和图灵参与这个室内乐合奏。
开篇的这一段背景讲述其实埋了一些细节在其中,除了那六个专家之外,重点是后面的一句,这提示了本篇对话同时也是整本书论述主题中的另一个隐藏重点——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之争 。要注意一点的是,实际上与决定论相对的应该是非决定论这一泛指的哲学概念,自由意志仅仅是其中一项——因为还有随机立场的观点,这三者之间都是不同的,关于这一点会在后面详细说说。本段对话用了递归结构来概括自由意志和决定论之争——这就是为什么侯世达教授本人会在对话里登场的原因之一。那我们接着看下去……
阿基里斯在等着排练的时候,听了一会录音机就关了他说:“ ……其实,对于想过这个问题的人来说,它2挺清楚的,它就是——我是说,问题并不难解决,只要你理解如何——或者,说的更抽象点,人们可以通过思考,或者至少想象某种情境来搞清楚全部情况,嗯我本以为自己心里很明白这个问题。也许听听这个节目对我还是有好处的…… ”
阿基里斯:“ 老蟹,在我们开始之前,我想知道你摆在这儿的这么多各式各样的设备都是什么玩意儿? ”
螃蟹:“ 噢,它们大都是些零碎儿——破旧的唱机上的杂碎儿。是些纪念品——是使我出了名的那场龟蟹之战中留下来的。而那些连22在电视屏幕上的键盘是我的新玩具。我一共有十五台,它们是新型的2电子计算机,一种很小、很灵活的计算机——比起以前的计算机来要先进多了。很少有人像我这样对它们怀有如此之大的热情,然而我深信不疑:它们将来会很流行的。 ”
螃蟹:“ 有,它们叫‘灵笨机’,因为它们非常有潜力,既能很机灵,又能很愚笨,全看操作者的技巧。 ”这玩意听起来就像是电脑啊——而且操作技巧这也让人联想到电子游戏……挺有意思。
阿基里斯:“ 你是说你认为它们实际上可以变得——比如说——像人类那么激灵。 ”
乌龟:“ 跟一台由高手操作的灵笨机对弈一定十分有趣。 ”
螃蟹:“ 此念甚妙。为灵笨机编一套高超的弈棋程序,会成为彰显技巧的极好标志。更为有趣的——然而也是复杂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给一台灵笨机足够的指令,使它能胜任一场谈话。这会使人觉得它就是人! ”
阿基里斯:“ 这可太有意思了,我刚才还听了点关于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讨论呢,它又一次使我不得不思考这些问题。我承认,过去我想这些问题时,思想就很混乱,到最后我真的都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了。可是这种有关一台可以跟你谈话的灵笨机的想法……它叫人莫名其妙。我是说,要是你就自由意志问题问问灵笨机的意见,它会怎么说呢?我还想,不知精于此理的你们二位愿不愿意按照你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给我解释解释,让我满足满足? ”
接下来螃蟹、乌龟和阿基里斯你一言我一语地,间接的自指了GEB这本书本身。把书中提到的内容,以及对话里出场的人物都简略的提了一遍。随后螃蟹借用马尔文·闵斯基的话回答了阿基里斯的疑问:“ 智能机一旦建立,如果发现它们在对心灵、意识、自由意志诸如此类事物上的信念同人一样混乱、一样固执,那将是不足为怪的。 ”(后面会介绍一下马尔文·闵斯基其人)
阿基里斯随后又问道:“ ……我可知道我没有被另外什么有智慧的生物以任何方式控制!我的思想是我自己的,我按照我的愿望来表达——这点你不能否认! ”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多到了大家耳熟能详的地步了——最经典的“缸中之恼”的比喻——最广为人知的表现形式:《黑客帝国》。再进一步引申到了赛博朋克、整个科幻探讨灵魂……这一问题发源于哲学,形式上交融着文学、影视、艺术乃至于一切文化之中。(当然这个问题我们平时不会探讨,就好像最基层的问题就像常识一一样没必要时时刻刻提……但是……?这个问题后面讨论)
随后阿基里斯他们三个再一次把前面的对话提了一遍,提到了《螃蟹卡农》,还有他们稀奇古怪的对话。这个时候,侯世达以作者的身份加入了对话当中。他给自己安排了钢琴伴奏的角色,然后聊起了自己在写作GEB这件事。
这里侯世达教授分享了一点自己的创作经验,他感觉自己笔下的角色似乎脱离了自己的控制,自己活了过来。他不禁怀疑自己是真的具有控制权吗?还是说佳作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如果是这样的话,难道是有什么更高层次的在控制着作者,然后让作者写作出自己笔下的角色和故事?直白点来说,我们都知道灵感这一现象,也是我们智能的诸多表现之一,那灵感到底是什么?怎么出来的?为什么感觉它来自“外面”?
这里阿基里斯和螃蟹还有乌龟的争论,隐隐的就是在指向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争论。而侯世达不知不觉就退出了对话,另一个新的角色就加入进来了,他是查尔斯·巴贝奇——没错就是那个设计了“差分机”和“分析机”的人。关于他的事情在前面的笔记里曾经有过详细的介绍,这里就简单跳过了。之所以提到他,大概是因为巴贝奇作为现代计算机的先驱为电子计算机的诞生打下了基础吧。
随后巴贝奇过来加入了对话——主要是和螃蟹互相吹捧一下。说了一会,巴贝奇就坐下开始操作“灵笨机”,这里所谓的操作并不是一般意义上我们直接操作电脑那样的操作,而是一个更深层次的操作——“编程”。毕竟考虑到GEB成书的年代,那个时候的计算机和现在确实不能同日而语。但实际上本质相同,只不过因为我们把原先需要手动的部分做进了电脑里,所以现在一些简单操作就不像以前那样需要直接输入密码——因为我们直接已经把一些操作做进了电路里面,它们变成了基础层次。
然而我们知道编程的需求依然还存在,尤其是我们试图要求计算机做出更进一步复杂的事情来。书里这段,巴贝奇编写了一个可以运算圆周率的程序……
巴贝奇:“ 功劳完全属于灵笨机。我的作用只是了解它里面潜在地有什么,并用适当有效的方法利用它的指令集。真的,任何人只要实践过都能掌握这种技巧。 ”
然后螃蟹把巴贝奇拉到了另一台“灵笨机”前面,让巴贝奇尝试一下更复杂的操作——“图形编程”。有意思的是图形编程要比单纯的数字符号运算复杂得多,但是基础逻辑是基于同样的数学运算。但这里的指向性还是很明显的,为什么计算机出现之后,人们的目标就直指人工智能了?说明简单的基础依靠层次堆积可以达到复杂化的作用,这就是依据了——虽然这个度还没能掌控到……
而紧接着,螃蟹就把巴贝奇拉到更复杂的计算机编程当中去了,他要巴贝奇下一把智能程序的国际象棋。
这里我们注意到,巴贝奇操作的程序在变得越来越复杂。从单纯的小数点运算到图形生成到下国际象棋。这当中的复杂升级其实是之前提到过的“组块化”的思路,简而言之就是后者是前者的大规模有机结合。而到了下棋这一步,整个已经形成了一个动态结构——每一个局面可以看作是一个静态的“图形”,而一场完整的走棋,就是所有这些可能生成的局面的集合,而且这其中还有选择性(超前搜索树)。
巴贝奇:“ 我另有一个建议。我可以让其中的两个子程序彼此对弈,就像在严格挑选的弈棋俱乐部里两人对弈那样。同时,第三个字程序可以和蟹先生对弈,这样,里面所有的三个棋手就都利用上了。 ”
螃蟹:“ 这是个很有趣的建议——在它同外面的对手交锋时,同时进行着一场内部的智力游戏。太棒了! ”这里进入了中场休息的部分,螃蟹在和电脑下棋,其他人都到外面的庭院自由活动去了——根据对于外面挺远的描写,感觉他们似乎是在艾舍尔的画里。然后螃蟹就输了……
在夸赞了一番巴贝奇的编程之后,螃蟹请求巴贝奇为自己的“灵笨机”智能程序升级,希望其智慧是自己版本的六倍——这里把螃蟹隐喻成了国王,而巴贝奇对应的是巴赫——这就是那个《音乐的奉献》的故事——国王写了一个音乐主题,巴赫将其发展成了一首六声部无插入赋格。
巴贝奇:“ 如果我没出太多错误的话,这台灵笨机能模拟智力比我高六倍的人,我已想好把它称作‘阿兰·图灵’,这个图灵将因此——哦,我怎敢斗胆以己说为准——具有中等水平的智力。在此程序中我倾力以赋予阿兰·图灵六倍于我的音乐能力,虽然这一切都是通过严格的内部编码完成的。我不知道程序的这一部分产生的效果怎么样,但是,这个程序在运行时会使计算机发出一些噪音,这是这一程序唯一的缺憾。 ”
这里阿兰·图灵借此机会加入了对话,至此六个声部全部到齐了——注意这个“阿兰·图灵”出现在了屏幕里。
图灵:“ 如果我没出太多错误的话,这台灵笨机能模拟智力比我高六倍的人,我已想好把它称作’查尔斯·巴比奇‘,这个巴比奇将因此——哦哦,我怎敢斗胆以己说为准——具有中等水平的智力。在此程序中我倾力以赋予查尔斯·巴比奇六倍于我的音乐能力,虽然这一切都是通过严格的内部编码完成的。我不知道程序的这一部分产生的效果怎么样,但是,这个程序在运行时会使计算机发出一些噪音,这是这一程序唯一的缺憾。 ”
阿基里斯:“ 不,不,正好相反。你,阿兰·图灵,呆在灵笨机里,而查尔斯·巴比奇刚刚把你用程序编出来!我刚看着你被赋予生命,就在几分钟之前。我们知道你对我们说的每一句话都不过是某种自动装置的产物:某种受控的、无意识的反应。 ”
图灵:“ 绝无插入受控反应这种事,也没被赋予格式化的行为,我一直清清楚楚地我行我素。 ”
阿基里斯:“ 但我确信我看到了事情正像我所描述的那样发生了。 ”
图灵:“ 记忆经常玩弄奇怪的把戏。请想想:我也可以同样认为你们只是在一分钟之前才被赋予生命,你们记忆中的全部经验不过是某种别的存在物编好的程序,同现实中的事件毫无对应。 ”
阿基里斯:“ 但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我的记忆更实在了。 ”
图灵:“ 没错儿。正像你对没有人一分钟之前才把你创造出来这一点深信不疑一样,我对我自己不是一分钟之前才被别人创造出来这点也深信不疑。我在你们这些最令人愉快的、虽然也许是过于易于相处的人们中度过了今宵,并作了一番即兴表演,显示了怎样将一撮智力编程程序输入到灵笨机中。没有什么比这更实在了。但是,你们干嘛不试试我的程序,而要跟我饶舌呢?…… ”
螃蟹:“ 啊哈!我早就猜测,智能机一旦建立,如果发现它们在对心灵、意识、自由意志诸如此类事物上的信念同人一样混乱、一样固执,那将是不足为怪的。现在,我的语言被证实了! ”
在这里,所有对话角色的关系显得愈发混乱。但这并不是纯粹的写作炫技,这里某种程度上模拟了那种智能之间的复杂关系——交织在一起。还记得之前章节里提到过的一个讨论话题:“一个大脑尚且如此复杂,而当不同的大脑开始相互交流的时候,那其中又牵扯着多么复杂的关系呢?”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语言是入门和表象——这就是为什么上一章节会涉及到维特根斯坦和他的工作了,这之间确实是存在联系的。
巴贝奇和图灵一直在争论他们谁创作了谁,不过这会巴贝奇是真人,而图灵在电脑屏幕里。于是在乌龟、螃蟹和阿基里斯等人的建议下,他们一起进行了一个图灵测试。结果等测试结束之后,这两个人的位置互换了——巴贝奇跑到屏幕里去了,图灵成真人了。
这里的变换,在写作技法上是作者尝试模仿音乐中的转位、反向对位等技巧,也同时指向了艾舍尔的《画手》那幅画——巴贝奇和图灵两个角色都说是自己创造了对方。也就是说构筑了一个互相联系的怪圈。这个关系的泛用性其实很强,我们会发现它可以发放到很多地方进行类比——比如人与环境:环境塑造了人,人又改变自身周遭的环境,而这两种同时相互作用着——到底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呢?(生活所迫……)
螃蟹:“ 你运用了文字游戏吗?老巴赫偶尔就这么做。 ”
作者:“ 当然。同巴赫一样,我也喜欢把词拆散了嵌在句子中。‘ 无 —插—入—赋—格’ 插 到句中夹 入 词里可 赋 予句子以递归风 格 。 ”
螃蟹:“ 哦,真的吗?让我瞧瞧……格式被赋予递归形式,加入或插进的黑体字无疑是自指的。是的,我想是这样……(盯着手稿,不时随意地翻来翻去。)我注意到在你的《蚂蚁赋格》里,你运用了提前进入法,随后,乌龟对它作了评论。 ”
作者:“ 不不太对。他没有讨论那篇对话中的提前进入法——他谈的是巴赫的一首赋格中的提前进入法,他们那四个人边听边谈的就是这支赋格。你瞧,对话中的自指是间接的,它依赖读者把他读的东西的内容和形式联系起来。 ”
螃蟹:“ 何以这样?为何不让角色直接谈论他们正在进行的对话呢? ”
作者:“ 哦,不!这会破坏对话结构的完美。我是想模仿哥德尔的自指结构,你知道,它就是间接的,而且这依赖于由哥德尔配数所创立的同构。 ”
螃蟹:“ 嗯,在Lisp程序语言中,你可以直接而不是间接地谈论你自己的程序,因为程序和数据正好具有相同的结构,最好偶是哥德尔自己发明了Lisp,然后—— ”
螃蟹:“ 我的意思是说,他应该把引文这种现象形式化。有了一种能够谈论它自身的语言,他的定理的证明就会简单多了! ”
作者:“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不同意你这观点的核心。哥德尔配数的全部意义在于它指明了即使没有关于引文的形式化,通过编码如何能得到自指。而听了你的话,人们会得到这样一种印象:凭着关于引文的形式化,你会得到某些新东西,某些不能因编码而可行的东西,而事实并非如此。不管怎么说,我觉得间接自指是个比直接自指更普遍、更有用的概念。而且,没有什么指谓是直接的,甚至在Lisp中也没有。 ”
作者:“ 肯定有。话题可以显出变化了,虽然在一个更抽象的层次上,主题依然未变。这一手法反复出现在《前奏曲,蚂蚁赋格》和其他对话里。我们可以有一系列的‘转调’,把你从一个话题引到另一个话题,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因此你结尾于主调音——就是说,结尾于最初的话题上。 ”
话题说到这里又被引向了音乐,于是他们又回到了关于国王、巴赫和巴赫的《音乐的奉献》那个故事上面去了。这里已经很直接的指明了,自己的对话在形式上是对应着巴赫的“六声部无插入赋格”的。最后对话消失在了六个角色对巴赫音乐的鉴赏之中——可以和开篇第一章节谈论的那个音乐的奉献的故事连接起来了。
先来看看第一个“争论”——决定论对自由意志。决定论如字面意思,通俗来说:一切皆有定数。与决定论直接对立的是非决定论,非决定论涵盖的比较广泛,它既包括了纯粹的随机,也包括了自由意志的选择。而自由意志有足以单独拿出来说,所以决定论也常常与自由意志相对比。这就有了上面提到的决定论与自由意志之争。
决定论者认为自由意志是一种幻觉,人的意志不是自由的。如果从宇宙产生以来,所有的事件注定地、从未中断地发生,自由意志则是不可能的。
决定论的形式很多时候和“形式系统”很像:公理和推导规则;万事万物皆是这两者的结合产物——定理(必然发生的事)。但是我们知道有争论就代表着,它并没有说明一切问题。最突出地,决定论与自由意志辩论产生了相容论和不相容论(compatibilism and incompatibilism)。
决定论(Determinism),认为每个事件的发生,包括人类的认知、举止、决定和行动,都有条件决定它发生。各种有关决定论的理论贯穿在哲学史中。决定论相信,自然界和人类世界中普遍存在一种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一切结果都是由先前的某种原因导致的,或者是可以根据前提条件来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结果。
决定论从18世纪起基本上统治了科学界,科学界的反复实验和验证等等实践的核心都是决定论驱动的,例如,用牛顿力学算出的天体运动,对未来具有准确的预见性——对于行星运动的观测要与理论相符合——理论必须具有前瞻性。在这种思想下,世界就像一部钟,像钟表一样走动,未来的一切均已写好。这种观点得到了当时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许多科学家的支持。爱因斯坦在给马克斯·玻恩的一封信中写道:
“ 你信仰投骰子的上帝,我却信仰完备的定律和秩序。 ”
许多历史性辩论给决定论主题带来了很多变种和哲学立场,比如黑格尔的“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又比如决定论最具代表性的,由皮埃尔-西蒙·拉普拉斯提出的科学假设:“拉普拉斯妖”(科学界四大神兽:芝诺乌龟、拉普拉斯妖、麦克斯韦妖和薛定谔的猫)。
在与各种形式和思想碰撞融合之后,决定论也产生了各种各样不同的涵义,这里大概做一下分类:
1·因果决定论 :因果决定论“认为每一个事件都是由先前的事件和条件以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然而,因果决定论作为一个术语,其涵义有些宽泛;所有的考虑、行动和选择都是因果链当中的一环,但根据因果决定论,其他事物的发生或存在仍然取决于我们的思维,这多少有些矛盾。
因果决定论认为:在宇宙起源之前,存在一条不间断的先前事件链。事件之间的关系可能无法确定,也无法确定宇宙的起源。这里可以套上之前提到过的“无穷回溯”问题,而在可以无限回溯的情况下,所有的情况都会处于“过程”中——换言之我们到达不了“终极起源”。那么在其原始版本之下,自然还存在一些改进版本。
历史决定论某种程度上也可以与因果决定论同义。它是因果决定论中一种更为普遍的观点:即一切发生或存在的事情都是由其前因条件引起的,这意味着未来完全是由先前的事件所决定,这些事件是宇宙先前状态和自然法则的结合。
与形而上学的结合,让因果决定论产生出其分支之一:神学决定论。这倒是解决了原始版本的“归因问题”——一切原因问上帝……
规律决定论是因果决定论目前最常见的形式。这是一种观念,认为过去和现在完全是由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同时这也完全决定了未来的发生。每一次事件的发生都不可避免地来自于先前的事件。规律决定论一个最经典的解释就是拉普拉斯妖的假想实验。尽管这是一个误称,但它有时也被称为“科学”决定论。物理决定论通常与规律决定论同义(物理决定论的对立面是物理的不确定性——量子力学)。
必然论与上述的几种因果决定论密切相关。这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原则,它否定一切单纯的可能性;世界的存在只有一条路。勒基普斯声称:“没有无缘无故的事件,每件事的发生都有其原因和必然性。”
2·预先决定论: 是指所有的事件都是预先决定的。预先决定论的概念经常通过援引因果决定论来加以论证,这意味着有一条不间断的前置条件链可以一直追溯到宇宙的起源。在预先决定论的情况下,这个事件链已经预先建立,人类的行为不能干涉这个预先建立的事件链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因果决定论也可以被用来确定事件链中的因果关系,预先决定论通常被认为是独立于因果决定论的。这个术语也经常用于生物学和遗传的上下文中,在这种情况下,它代表了一种生物决定论的立场。
3·宿命论: 宿命论通常与传统的“决定论”区别开来,这是“目的决定论”的一种形式。宿命论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因此人类无法控制自己的未来。命运具有任意的力量,不需要遵循任何因果或其他确定性的规律。宿命论的类型包括严格的神学决定论和广泛的宿命论,前者有一个“上帝”或与之类似的存在(命运之神)决定了将要发生的一切。这可以通过预先知道他们的行为,通过某种形式的无所不知来实现(预言、先知),也可以通过预先制定他们的行为来实现(预言的自我实现)。
4·神学决定论 :它认为所有发生的事情都是“一神论的神”预先注定或必然要发生的,因为神是全能的的。形式上存在两种神学决定论,这里姑且称之为强神学决定论和弱神学决定论。
强神学决定论基于一种造物主神的概念,即支配历史上所有的事件:“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由一个无所不知的、无所不能的神注定要发生的。”
弱神学决定论是建立在神的先验知识的基础上的——“因为上帝的无所不知是完美的,上帝对未来的了解必然会发生,这意味着,未来已经是固定的。”
在上述分类上存在着细微的变化。一些人声称,神学决定论要求神性对所有事件和结果进行宿命(也就是说,他们不会将较弱的版本归类为“神学决定论”,除非假设自由意志被否定),或者说较弱版本的形式根本就不能构成“神学决定论”。
“神学决定论是指对上帝存在并对所有真实的命题,包括关于我们未来行动的命题,拥有绝对正确的认识。”
神学决定论也可以被视为因果决定论的一种形式,其中先决条件是上帝的本性和意志。旨在概括所有形式的神学决定论的最低标准当中,还存在着关于自由意志的问题。有人认为神学决定论是在公元412年左右被引入基督教的,而所有先前的基督教学者却都支持自由意志的存在,反对斯多格学派和诺斯替派的决定论。不过,有许多圣经段落似乎支持某种神学决定论的观点,比如:诗篇115:3,使徒行传2:23等。
5·逻辑决定论: 即所有的命题,无论是关于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不是真就是假。要注意的是,逻辑决定论和因果决定论并没有必然的关系,一个人可以支持因果决定论而不一定支持逻辑决定论,反之亦然(这取决于一个人对时间本质的看法,但也取决于对随机性的看法)。
自由意志的问题现在在逻辑决定论中尤为突出:既然关于未来的命题在现在已经有了真值(即它已经被确定为真或假),那么选择怎么可能是自由的呢?
逻辑决定论与狭义相对论结合衍生出了另外种同义的思路——时空决定论。这个决定论的基础是赫尔曼·明科夫斯基和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块状宇宙”假设的时间是第四维度。
6·充分决定论: 这是决定论遇到量子力学之后诞生的一种思路。其是指对于大多数宏观事件,量子不确定性可以被忽略。这是因为量子退相干的性质,随机量子事件在大量粒子的限制下“平均化”(量子退相干简单可以理解为量子力学定律随着宏观尺度放大会逐渐接近经典力学定律)。斯蒂芬·霍金解释了一个类似的想法:他认为量子力学的微观世界是一个确定的概率。也就是说,量子效应很少会改变经典力学的预测,经典力学在更大的尺度上是相当精确的(尽管仍然不是完全确定的)。那么,像动物细胞这样大的东西,将被“充分地确定”(即使在量子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除了上述六种“决定论”之外,还有一个与决定论相关的特殊解释理论是:“多重宇宙论”。该理论是尝试涵盖一切不确定性的决定论模型,“多重宇宙论”的解释接受了连续事件的线性因果集,同时也暗示了因果链的不断分叉,创造了“多个宇宙”,用以解释单个事件的多个结果。(双缝干涉实验)这意味着导致现在的因果事件集都是有效的,但却以单一的线性形式出现在一个更广泛的看不见的圆锥概率场中的时间线里,其他结果从本地观察的时间轴上“分离”出去了。
在这个模型下,因果集仍然是“一致的”,但并不排除奇异的迭代结果。解释方面通过暗示“另一个结果确实存在”在一组平行的宇宙时间线中,而这些平行宇宙时间线在行动发生时会分裂开来,从而逐步解决了“不可能有其他结果”的唯一追溯性因果链问题。这一理论有时以基于智能体的选择为例进行描述,但更为复杂的模型认为,递归因果分裂是在所有粒子波函数都起作用的情况下发生的。但是这个解释模型目前不被大多数的学术界所接受(理由很简单——太离奇。)
从哲学意义上来说,决定论是人们更愿意选择的一种立场——因为它是确定的,是可以把握“实在”的。决定论对于走向“哲学源头”是一种明确的,清晰的路径,而且也是最便捷的——万事万物是决定的产物,那么“做决定”的即是源头。形式系统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决定论的形而下表现,但是其无法涵盖一切情况的弊端,也代表了决定论存在的某种“缺席”。其实上面的那么多种决定论,既是决定论运用于各个领域的成果,也是人们尝试完善决定论的努力。那么再来看看一些反面的意见……
非决定论(indeterminism)泛指与决定论相对立的观点,非决定论是指事件(或某些事件,或某些类型的事件)不是由或不完全是由确定性的原因引起的。
非决定论与决定论相反,与偶然性相关。在科学中,尤其是物理学中的量子理论中,不确定性是一种信念,即没有事件是确定的,任何事情的全部结果都是概率的。海森堡的测不准原理和马克斯·玻恩提出的“玻恩定则”将概率的概念引入量子力学,因此使得量子力学展现出其独特的非决定性质。目前物理学者做实验尚未发现任何违背玻恩定则的量子行为,所以这两个定理往往是非决定论者支持宇宙非决定性的出发点。
非决定论者并不否认原因的存在。他们可以接受必要的和不充分的原因存在。必要/充分的区别如下:
如果x是y的必要原因,那么y的存在意味着x肯定在它之前。然而,x的存在并不意味着y会发生。
如果x是y的充分原因,那么y的存在意味着x可能在它之前。(然而,另一个原因z也可能导致y。)
任何事物都可能有一个必然的原因,即使不确定性仍然存在。所以未来是开放的,因为一个必要的条件不会导致一个单一的不可避免的结果。不确定性的(或称概率)因果关系是一种被提出的可能性,因此“一切事物都有原因”并不算是决定论的明确表述。
将因果关系解释为一种确定性关系意味着,如果a导致B,那么a必须始终跟在B后面。从这个意义上讲:战争不会导致死亡,吸烟也不会导致癌症。但这样的解释很明显的违反了一些常识,因此,许多人转向了概率因果关系的概念。非正式地说,如果A的发生增加了B的概率,A的概率就导致B。这有时被解释为反映了确定性系统的不完善部分,但有时被解释为因果系统具有固有的不确定性。(倾向概率是一个类似的概念,根据这个概念,概率是客观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主观认知。)
可以证明,除均匀分布外的任何概率分布,在数学上都等于对随机概率的变量应用函数(即逆分布函数);概率包含在确定性元素中。一种简单的证明方式是在一个正方形内随机射击,然后将一个相对较大的(确定的)子方格解释为更可能的结果。
科学家通常会区分不确定性和仅仅无法测量的变量(精度限制)。物理学上的不确定性尤其如此(正如量子力学的各种解释所提出的那样)。然而,一些哲学家认为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是同义词。(这里有待商榷)
非决定论起源于古希腊时代,古希腊先哲们对于“原因”的定义和争论产生了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的概念雏形。最早提到非决定论概念的是原子论哲学家勒基普斯,亚里士多德描述了四种可能的“原因”(物质的、有效的、形式的和最终的)。亚里士多德对这些原因的解释是αἰτίαι(aitiai,如在病因学中),它被翻译为导致事件的多重因素意义上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并不赞同后来出现的简单化的“每个事件都有一个(单一)原因”的观点。
于是决定论与非决定论就此在哲学上展开了辩论。非决定论者驳斥决定论的一个重点在于,决定论完全否定了自由意志的存在,这也就破坏了道德上的责任感和后悔的判断。你甚至不会做出后悔的判断,因为道德责任无关紧要;谋杀一个人和你口渴时要喝水没什么两样。
首先,这种缺乏道德责任的行为本身是混乱的;喝水的行为在道德上肯定与谋杀一个人是不同的。决定论会认为你的行为,比如谋杀一个男人,是可能发生的事情的唯一可能性;不谋杀这个人的结果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如果这是真的,正如康德所说:“如果我们的意志是由前因决定的,那么我们就不再是那些行为的责任者,因为那些行为是由我们自己之外的力量决定的。”
所以决定论极大地扰乱了道德现实,因为谋杀一个人在道德上显然是错误的。
在威廉·詹姆斯在《决定论的困境》中提到:对后悔的判断在一个决定论的世界里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我们根本没必要对过去决定了的必然事件作出道德判断。相反,我们作出后悔的判断能力和意愿,证明我们的世界事实上是不确定的,并重申了事件结果的不确定性。后悔的判断是可以做到的,因为我们的意志不是由前因决定的。
伯特兰·罗素在他的论文《伦理学的要素》中提出了反对这些前因的论点:想象一下,我们面临着两种选择;决定论认为我们选择其中一种的意愿是由前因驱动的,另外两种选择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意志本身成为其他影响的原因。”事实上,我们的意志能够引起和选择不同的可能性,这意味着道德(对与错)能够与选择区分开来。有效地判断不同的可能结果的能力,是道德责任存在并应该加以控制的确凿证据,它与不确定性完美地吻合。
非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哲学问题密切相关,特别是形而上学的自由意志主义。心理学界常用非决定论来解释人类行为的原因,支持此理论的心理学家认为人在各种情境下所展现的各种行为,并非单纯由物质或精神等因素所支配的结果。真正的原因主要是出自于人所俱有的自由意志(free will)所做的自由选择,因此每个人的行为皆有很大的差异。换言之,同样情境,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行为,此为人之异于某些动物的原因,例如昆虫就是典型的例子,刺激与反应,其行为不需经由思考,在相同的情境下不会做出不同的行为。
自从之后自然科学盛行,加上函数方程式能完美地解释及预测一些自然现象,曾经使学界过度倾向于机械论的世界观。因此非决定论在二十世纪初期行为主义盛行时,遭到心理学家的忽视,直到二十世纪后期,随着量子力学的发展,其不确定性使研究学者渐渐接受函数方程式的自然现象仅能说明普遍的情形,非决定论的观点才再度受到心理学家的重视。
自由意志(Free will)是能在各种可能的方案中进行选择和决定行动的能力。这是一个复杂的主题,不存在一个完全统一的定义。哲学界对“自由意志”的定义并不统一;而日常人们所讲的“自由意志”又不同于司法界和心理学界所理解之“自由意志”,所以,自由意志是否存在?它是什么?以及它是否存在的问题,是哲学、宗教、科学等等领域中持续时间最长的争论。
哲学上“形而上的自由”是否存在有许多不同看法,问题在于人们是否有能力做真正不同的选择。决定论认为所有的事件,必然为先前某种因素造成的结果。 不相容论认为决定论与自由意志之间没有缓冲余地。不相容论者如果主张自由意志论,唯有当那个人是行动的唯一起源因素,而且真正可以有其它的选择时,那个人的行动才算是自由。不相容论者若主张决定论是正确的,那所有的选择都已经被注定了。
强硬决定论则同时接受决定论和不相容论,拒绝相信人有自由意志。与强硬决定论相反的是自由意志论,认为人有形而上的自由因此排斥决定论。有一种中间观点,认为过去会限制,不会决定,个人的选择是众多结果中的其中一种,虽被过去影响但不由过去决定,即便行动者是自由在各种选择中行使意志,行动者仍然不是其行动唯一的起因,因为没有人能做不可能的动作,例如挥动手臂来飞行。应用在精神状态,这个观点提倡一个人可以选他可以想到的选项,但不能选从未进入他脑海的选项,从这个观点看,现在做的选择可能会开启、决定、或局限未来的选择。
相容论者则认为在决定论的世界中自由意志依然存在。相容论者或许将自由意志定义为由内在因素:像是想法、信念和欲望等等所引发,同时接受决定论和相容论的哲学思想被称为温和决定论。
实际上对与自由意志这一问题本身的不同看法,以及它与决定论的相对立,使得这方面的争论尤其复杂。很多人在争论时,不得不同时进行两件事:一边对什么是“自由意志”下定义,同时还要以次来进行实际的论证——和决定论或非决定论进行讨论。这样,往往会使的涉及到“自由意志”的讨论非常复杂——你不得不同时在“多个层面”上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
巴鲁赫·史宾诺沙(Baruch Spinoza)将人类的自由意志比喻为:“一颗认为自己选择了飞行路线与落点的石头。”在《伦理学》中他写道:“ 心灵的决定若扣掉欲望就不剩什么了,它就会随着各种安排而改变。心灵内没有绝对值也没有自由意志,心灵的意愿是由一个因素来决定,而这个因素是由另一因素决定,然后再另一个,再另一个,就这样无限持续。人们会相信他们是自由的是因为他们了解自己的意志和欲望,但忽略了致成因素。 ”
叔本华附和史宾诺沙,写道:“ 大家都相信自己先天是完全自由的,甚至涵盖个人行动,而且认为在任何时间他都可以开始另一种生活方式...。但后天,从经验上,他会惊讶地发现自己并不自由,而是受制于必需品,而且不顾他的所有决心,他无法改变自己的行为,而这就形成从他生命开始到结束的生活,他必须扮演自己谴责的角色...。 ”
爱因斯坦在1932年秋,柏林的对德国人权联盟演讲上这样说道:“ 叔本华说,一个人可以做他想要做的,但不能意志他想要意志的。这句话伴随我度过生命所有的际遇,且使我容易顺从他人的行为,即使那些行为让我很烦恼。 ”
腓特烈‧席勒(Friedrich Schiller)和鲁道夫·斯坦纳(Rudolf Steiner)这两位哲学家都相信个人意志最初是不自由的,不管各人的行为是基于宗教、伦理或道德原则,或从某个立场看似完全理性,或看似完全被自然欲望或动机所驱动。席勒提出解决之道是在理性原则和身体欲望这两个极端中找出一个可调节的平衡,当各人可以自由的在不同动机或冲动中移动,他们就可无拘束的发现斯坦纳所称的“道德想像”。因此在他们两人的定义中自由意志不是一种自然状态,但可从自我反思和可玩意识中得到。
强硬决定论者例如:保尔·霍尔巴赫(d'Holbach),是相信决定论和排斥自由意志的不相容论者。“自由意志论者”例如托马斯·里德(Thomas Reid)、彼得·凡·殷瓦根(Peter van Inwagen)和罗伯特·凯恩(Robert Kane)等,则是相信自由意志和否定决定论的不相容论者,他们只认可一些种类的非决定论存在。
其余的哲学家主张决定论与自由意志可以相容,这些“相容论者”中,例如霍布斯(Thomas Hobbes)主张:“ 唯有当一个人的行动是那个人自己想做,而且可以假定依那个人的决定不同可以有其他的做法,那人的行动才算是自由的。 ”不过霍布斯的这个定义有一个补充,休谟(David Hume)在霍布斯的定义后面补充道:“ 这个假设上的自由除了被铁链锁住的囚犯外,全世界每个人都被允许拥有。 ”(一些犯罪案件经常被认为是剥夺“自由意志”的例证,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反证的意思。)
实际上,相容论不需要承认任何特定的自由意志概念,也就是说它并不需要对自由意志或决定论做取舍,只要否定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相冲突即可。
另一种看法认为“自由意志”这个词,按霍布斯的说法是“荒谬的说法”,因为自由是一种力量,是由意志所定义的——所以意志不是一种可以成为自由或不自由的东西。约翰·洛克(John Locke),在他的《人类悟性论》中说:一个人若将意志形容为“自由”那人就是犯了“范畴谬误”。
“问人类意志自由与否的这个问题根本就是错误的;这个问题就像是在问一个人的睡眠是否迅速,或者他的品德是否是正方形般的毫无意义:自由之不适用于形容意志,就和动作的迅速不适用于形容睡眠,外形不适用于形容品德一样,大家会嘲笑这些问题的荒谬性:因为显然修正动作不被归类和睡眠有关,不同的外形不被归类和品德有关:我想当一个人认真考量过后,他会清楚地了解自由是一种只属于行动者的力量,而不能成为意志的一种特性或修改种类,且意志也只是一种力量。
另一个问题在于:有因素的行动能否是自由的?而没有因素的行动能否被视为意愿?(神经科学的一些实验结果被拿来讨论“自由意志”的问题)这使自由意志成为了一个矛盾修辞。
一些相容论者主张前述自由意志的概念缺乏基础形成的问题,要对决定论与自由论之间的认知冲突负上一定的责任。从相容论者的观点来看,不相容论者对自由意志的用法可能该被归类成“情绪语言”。(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很难不陷入到主观信仰当中去……)
“自由意志”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也一样存在着影响,比如在法律和社会方面:社会上一般都认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会指出这个人的所作所为应该受到的褒贬。然而,许多人相信道义责任概念和自由意志脱离不了关系,换句话说,就是有做其他选择的能力。因此,个体是否于道义上必须负责,为什么是或不是,就成为了与“自由意志”相关的另一个重要的议题。
自由意志是道德上“归责”的一个基础,在社会中,个人的道德责任需要他以自身的意志为基础——考虑到法律上对于不具备对自己行为能力负责的人(精神病人)的特殊处理,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而核心就在于是否“自由意志”。(当然这里的疑问和哲学范畴或者其它领域内的概念还是应该去别开的,因为无论如何道德法规都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必须,只是这个争论会牵扯到很多具体的道德责任细则上。)
不相容论者会比较倾向于,决定论和道义责任彼此并不相容。毕竟一个人不能为了一个一开始就能预知的行为而必须对谁负责。
相反地相容论者则提出,决定论是道义责任的一个“先决条件”——社会不能够认为一个人必须负责,除非他的行为是由某种事物决定的;简单来说,就是只有当一个行为是受到某个原因所决定的时候,我们才有理由要求一个人为这件事情负责。
在医学和神经科学上,可能是“自由意志”的问题最接近“形式”的部分:许多和脑部相关的病兆可能被称为自由意志的混乱,这些病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证明“自由意志”存在的反例(反证法)。比如强迫症患者会感觉到自己被迫去做违反个人意志的事情,像是一天洗手数十至数百次,认为这种欲望是自己所欲,但似乎却在本质地和他的个人意志背道而驰。成瘾症也是类似的情况。情绪病患者则难以自由控制自己情绪。妥瑞症(Tourette)和相关症状的患者,会不自主地说话和运动,像是痉挛、抽搐。在美国电影《奇爱博士》上映之后这类症状也称为“奇爱博士症”,还有异手综合症的患者会做出一些有意义的动作,却没有做这些事情的意图,像是午夜时分的睡眠中,突然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
在神经科学方面,柏林计算神经科学伯恩斯坦中心的海恩斯(Haynes),旧金山加州大学的本杰明·里比特(Benjamin Libet),以及洛杉矶加州大学和以色列特拉维夫医学中心的神经学家和外科医生伊扎克·弗雷德(Itzhak Fried)等人,都通过脑部扫描观测发现,早在测试参与者产生选择的意识之前,大脑就有了活动。也就是说,事物的运行在他们进入人的意识之前就已经被决定了。决定的意识是在决定产生之后才产生的。
已故美国生理学家利贝特(Benjamin Libet)在一批“什么时候想按就可按下按钮”的受试者脑电图中发现,在这些人意识到他们做出决定前的半秒钟,脑中运动皮质就已经兴奋起来。后续的研究将皮质下脑区的兴奋,与出现知觉意识之间的时间,拉长到整整7~10秒钟。新的研究发现,根据一群256个神经元的活性,能让科学家在受试者自己晓得要做什么选择之前,就能得出预测,准确度达80%。例如在意识到自己会点什么菜之前,脑中某些部位很有可能已经做了决定。
神经科学家布拉斯(Marcel Brass)与黑格德(Patrick Haggard)于2007年发表在《神经科学期刊》的一项研究支持了这项假说。他们用上与利贝特相似的做法,只不过受试者可以在最后一刻按下按钮,否决先前的决定。他们发现,脑中有块称做左背侧中额叶的特别区域,在人进行这种有意的抑制行为时会兴奋起来:“结果显示,人脑负责意向行为的网络中,有一块负责自我抑制或克制意向行为的构造。”他们将这个情况称之为:“自由拒绝意志。” (这一部分在机核电台里,小李老师有专门说过。)
神学上对于神全知全能的信条通常和自由意志的概念有所抵触。毕竟,如果神的确知道未来将要发生什么,能够知道一个人会做出的所有选择,那么将这种选择视为自由的表现显然不足够令人信服。也就是说,神若已知或恒知一个人真正的选择,那么这似乎就已经否定了一个人的自由意志。
这个问题事实上和亚里斯多德的“明日海战发生问题”有关:明天将会或将不会发生海战?这个问题简单来说就是未来建立于过去的真理之上——而这真理就是对未来的假设。(必然性和可能性的问题)
然而,部分哲学家认为,必然性和可能性都是定义在一个时间或经验上已知的环境介质的基准点,所以若有什么事物对于一个观察者的观点来说只是可能,那么或许对一个全知者而言,它就是必然的。
有些哲学家相信,自由意志就等于拥有灵魂,因此,根据一些声称动物没有灵魂的论点,他们是没有自由意志的,不过这个论点成立的先决条件却是,我们必须先证明动物没有灵魂。犹太哲学则是强调,自由意志是人类灵魂本质的产物,因此用希伯来语表示“呼吸”的字根“nshm נשמ”衍生出的字汇“neshama”便代表灵魂。
而在基督宗教的神学观点中,人并不存在所谓的“宿命”和“命运”。人的结局并没有“注定”,“自由意志”可以理解为上帝将自己的特征给予祂所创造的人,即有自主的意志活动能力,可以进行选择、相信、怀疑、接受、拒绝的意志活动,这也是基督教圣经中提到能够使人犯罪或者得到救赎的自主部分。(但这个问题倒是产生了非基督教徒对于上帝“权威”的质疑问题,当然这里已经扯远了。)
加尔文主义(基督教长老会)认为预定论和自由意志互不矛盾,两者是并行不悖的。
自由意志对天主教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圣奥古斯丁和圣托马斯是早期主要的提倡者,天主教对自由意志和感恩的强调,或可和新教的思维作一番对照,尤其是在反宗教改革之后两者的分歧更加悬殊。
伊斯兰教观点认为神是全知且全能的,祂恒知一切。传统的自由意志在这儿仍旧是要使人们认知到必须为他的言行负责。经文之中也提及:“没有人该背负着他人的重担”。
佛教观点并不强调自由意志。根据缘起法的说明,基于整个世界的存在都是因缘和合的,实际上并不存在一种绝对的自由;另外佛教中另一重要教义就是无我,不同个体只是五蕴因缘聚合,自性并不是恒常不变的。因此综观来说,既然自由不是绝对,意志也不是恒常不变,因此自由意志对佛教来说并不是一个重要概念。应当清楚佛陀容许他的僧侣在行动及思想上的自由,但这并不一定要引申出自由意志这种概念。
到目前为止这个争论不存在答案,只有信仰。唯一想要有所收获的方式,就是综合各家论点,总结自己的理解。当然至于实事究竟如何,根据GEB当中自指和怪圈的说法,我们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本事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中。书中提到,也许关于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禅宗的方式——不想这个问题了。(当然从来没有“拿起”过,和“拿起”之后再“放下”还是很不相同的)
在谈论“智能”这个主题的时候,细分之下,其实我们发现我们在谈论一个包含了一切的“主题”——因为几乎所有的人类活动无不与“智能”相关。在这个母题之下的所有子题几乎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那么这里来说一个一直以来都没有离开过视线的讨论题目——游戏与艺术。
实际上对于“人工智能”的研究和实现来说,游戏与艺术是两个不可能绕过的项目。游戏最直接能和“智能”相挂钩——我们看到最开始的智能程序实现就在棋类游戏中,而现在还有更多在向游戏领域拓展:文字游戏、策略游戏、星际争霸……策略的制定和实施毫无疑问是高等智慧的能力之一,这个主题会一直伴随着人工智能的研究深入下去的。
那么另一方面来说,艺术可能触及到的还有更深一层次的部分——自由意志。艺术是凭借技巧、意愿、想象力、经验等综合人为因素的融合与平衡,以创作隐含美学的器物、环境、影像、动作或声音的表达模式,也指和他人分享美的感觉或有深意的情感与意识的人类用以表达既有感知且将个人或群体体验沉淀与展现的过程。毫无疑问这是最全面的展示“智能”同时也展现“自我”的一种形式,也许艺术将是人工智能发展要面对的终极主题之一。(科幻当中对于这类问题的思考也不吝啬笔墨)
从公元前2600年起,游戏就是人类经验的一部分,它的主要成分有:目的、规则、挑战及互动。游戏一般会有心理或是身体上的刺激,以娱乐为目的,有时也有教育目的。许多游戏可以培养相关技巧,有体能性、教育性、模拟性或心理上的意义。 游戏虽然不同于会有对应金钱报酬的工作,也不同于呈现美学或是概念元素的艺术。不过彼此之间的分界不一定很明确,像职业运动员的游戏和工作可能是一体,而像拼图游戏则同时具有游戏和艺术的成分在内。
如果把艺术与游戏看作是两个集合,那么这两个集合之间一定存在相当多的重合部分,它们会共用很多子集。二者之间的交叉也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话题——目前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关于电子游戏是否该可以被定义为第九艺术的争议。这个问题确实相当复杂……
维特根斯坦可能是第一个试图为游戏下定义的哲学家,在其著作《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提出游戏的几个要素,像是玩耍、规则及竞争,但这些都无法适当定义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人类用“游戏”来称呼许多不同的活动。不过随着之后游戏定义的提出,现在的哲学家认为维特根斯坦当初提出的不是最终的结论。
法国社会学家罗杰·凯洛斯(Roger Caillois)在著作《游戏与人》(Les jeux et les hommes)定义游戏是有以下特性的活动:
受规则的约束:游戏有其规则,和一般日常生活的有所不同。”
电脑游戏设计者克里斯·克劳福德(Chris Crawford ),《电脑游戏设计期刊》的创始人,试图用一连串的二分法定义游戏:
“创造力的表现,若是为其本身的美,称为艺术,若是为了金钱,则是娱乐。
一个娱乐若有互动,可以称为玩耍,像电影及书都是无互动娱乐的例子。(或和游戏载体本身互动)
若玩耍没有目标,称为玩具,若玩耍有目标,称为挑战。
若挑战没有“需要打败的对手”,称为智力游戏,若有对手,称为冲突(克劳福德承认这是主观性的测试,像有些视觉游戏配合人工智能算法,可以用类似智力游戏的方式来玩,例如吃豆人)
最后,若玩家只能超越对手,但无法用影响其表现的方式攻击对手,这称为竞争(竞争包括赛车及花样滑冰),但若在游戏中允许攻击对手,这就是游戏。”
在2008年获颁雨果奖最佳互动电玩游戏奖的凯文·马洛里(Kevin Maroney)曾说:“ 游戏是一种具有目标和结构的娱乐形式。 ”
国际游戏者协会纽约分会会长说:“ 游戏是一种艺术形式,其中参与者(或称玩家)要作出各种决策,以便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通过游戏令牌管理资源。 ”
游戏公司Gamelab的首席执行官埃里克‧齐默尔曼(Eric Zimmerman)指游戏是一种“ 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进行的有规则的活动 ”。
游戏哲学家伯纳德‧舒兹(Bernard Suits)认为:“ 玩游戏就是参与一个朝向特定状态的活动,只能使用符合规则的特定方式,由于规则会使得可用方式的选择性更少,接受这些限制唯一的理由是这样才能让游戏进行。 ”他又说:“ 玩游戏就是一种把时间花在无谓挑战上的自愿举动。 ”
游戏的诸多形式使得它的核心难以定义,那艺术呢?我们对于艺术的核心定义一直是精神上的,以此为基础延展到各类形式上。但二十世纪以来至今,结合了传统定义艺术领域以外元素的多元艺术形式开始不断出现,如常见的“科技艺术”(Technical Art),“数位艺术”(Digital Art)、“装置艺术”(Installation Art)、“观念艺术”(Conceptual Art)、“行为艺术”、“生物艺术”等不胜枚举。如此多样的艺术形式随著时间不断的在挑战艺术理论能够定义的极限。关于艺术如何认定也已经成为开放式的问题,目前皆以当下的艺术界公认定义为准。 在历史上艺术有许多不同的功能,因此很难将艺术的目的抽象化成一个单一的概念。
法文及英文art(艺术)一词源自于古希腊拉丁语ars,大义为“技巧”,现在虽保有原意,却也衍生出更广义的涵义,几乎包括了所有与人生密切相关的创造性学问。中文的艺术一词最早出自《后汉书》的文苑列传上,刘珍篇有提到“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蓺术”,不过当时的艺术是指六艺和术数方技等技能的总称,和现代艺术的含意不同。
以学域的涵容度而言,文学、绘画、音乐、舞蹈、雕塑、建筑、戏剧与电影,这些领域的知识,都足以单独成立对应的学系。此外,设计、摄影、视频游戏(电子游戏)以及实验艺术等一些新兴艺术学域,也逐渐被学术界和大众接受而被列为单独的项目,许多艺术学院已经开设了相关的专业。
艺术和创造力一様,是人类依其天性而来的,人类对于和谐、平衡及节奏的本能是内在对于平衡及和谐(美)的欣赏,因此是人的基本层面之一,所以艺术在这个角度来说不只是实用的层面而已:神秘的经验、想像的表达、仪式和象征功能都包含其中。那么艺术在实用层面又包含了一些什么呢?艺术在实用层面的目的可以包括:交流、娱乐、前卫,政治变革、作为“自由区”免去社会的责难、针对社会调查、批判、针对社会议题、在心理及治疗上、以宣传或商业化为其目的甚至是演化适合度的指标(胎教、刺激……)。
艺术贯穿于人类精神文明的历史,那游戏呢?游戏历史也非常悠久,形式上的存在一样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但是作为理论进行研究是在近代才开始的,目前对游戏的本质的研究还正在发展,暂时还没有一个最终性的认识结论。
德国诗人和剧作家席勒提出了一种游戏理论。席勒认为:“人 类在生活中要受到精神与物质的双重束缚,在这些束缚中就失去了理想和自由。于是人们利用剩余的精神创造一个自由的世界,它就是游戏。这种创造活动,产生于人类的本能。 ”
席勒说:“ 只有当人充分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完全是人。 ” 而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对席勒的本能说做了进一步补充。斯宾塞认为:“ 人类在完成了维持和延续生命的主要任务之后,还有剩余的精力存在,这种剩余的精力的发泄,就是游戏。游戏本身并没有功利目的,游戏过程的本身就是游戏的目的。 ”
德国生物学家卡尔·谷鲁司则对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的 剩余能量说 和席勒的 本能说 进行了修正。 他的理论认为,游戏不是没有目的的活动,游戏并非与实际生活没有关联。游戏是为了将来面临生活的一种准备活动。例如:小猫抓线团是在练习抓老鼠,小女孩给布娃娃喂饭是在练习当母亲,男孩子玩打仗游戏是在练习战斗。
除了上述理论之外弗洛伊德也曾提出过一种游戏的理论。他认为,游戏是被压抑欲望的一种替代行为。
这样走了一圈之后,回到一些争议性的问题上来(电子游戏是不是第九艺术?)我们在争论的是什么呢?我们在争论的是一种形式,一种形式上的确立。这样的事情其实一直都在游戏和艺术里发生着——游戏规则的确立代表着游戏的开始;艺术形式的确立代表着艺术的展开(说唱算不算音乐还是别的什么……)
这些形式上的争论有意义吗?和游戏还有艺术的“意义”一样。它揭示出来的是一种形而下与形而上之间的连接——所以它是人的本质。我们执着于形式的确立是为了什么?执着于电子游戏被定义为艺术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得到“认可”。为什么想要得到“认可”?因为那样的话对于这个存在本身我们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将会大不相同(从“电子海洛因”到“确立电竞职业”)。这个改变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当下形式上的、不仅仅只是口头上的变化——它同时包含着对于未来变化的预期——而这部分却是思想上的,抽象的。但这个“预期”却又会转而推动当下,于是一些前所未有的形式就真的出现了。(回想上一个关于决定论、因果链的讨论)
来看看艺术和游戏共通的部分,之前有提过,游戏和艺术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模拟。现在的电子游戏的编程复杂之处就在于需要依靠代码和公式把一个“合理”的系统构筑起来,而玩家对于这个系统的逻辑——战斗、剧情等等的考量,是来自于自己现实世界的逻辑的。所有有人说游戏的玩法反应玩家自己的个性,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游戏的规则既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游戏的道具就是其规则的具象,同时它还有一些无形的规则——“游戏性”、“互动”等等。
艺术在这一点上和游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甚至于二者之间的区别可能都很模糊):任何一种艺术,不论是什么形式,它与现实世界的联系就是这样的——截取一段现实世界的“片段”,然后经过处理,将其框在一个框架内展示给人们看——文学、美术、音乐、影视无一不是如此。那些框架不仅仅只是画框、银幕、音响和玻璃柜——它甚至是一种“主义”、“理念”和“信仰”。
有趣的地方就在这里,横向进行对比,所有上述的元素,都完全来自于现实的生活中。所以,可以说现实和游戏就是对于现实世界的“模拟”;请注意是“模拟”而不是完全的“模仿”,因为二者在深层次上有着那么清晰的“同构”,但恰恰是在形式上,我们有意的将这二者于现实做了区分,甚至不惜扭曲夸大,也要强调形式区别。
这是为什么呢?记得之前在书中曾经提到过,人的思维有一种有趣的地方——反向的理解似乎给人一种:“我看到了更深一层的意义”的感觉。这种情况是有的,因为我们始终清楚形式的有限,“一种”形式不足以承载“全部的意义”,就算有,那也就变成“无意义”了。(死亡赋予了人活着的意义)
游戏和艺术的模拟性,除了最基本的人性需求之外,同时也是人类尝试向真实世界靠拢和延展的方式。从数学物理学等等科学方面来说,建立“模型”就是相当重要的一步,我们需要一个我们自己可控的“模拟系统”,通过这种方式拓展我们的认知,从而让我们得以对现实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这种认知的进步其实是不可见的,是一种在形式上“收缩”(模型永远只能是片面的现实),但是在抽象思想上“延展”的过程。
去观察物理学中的微观粒子,我们已经进入了可以几乎忽视物理质量的层次了。但是你看,我们是被无形的引力确立的质量。物理学的四大基本力确立了宇宙万事万物的物质存在和千奇百怪的形态,这四种力却都是无形的存在,一种抽象的实体存在——一种“关系”。所以万事万物的不同恰恰是其“关系”的千差万别,游戏和艺术亦是如此——毕竟它们就是现实的“模型”。
它们与现实就是相互“模拟”的关系,但它们并不仅仅只是模拟——我们知道作品与作者之间也有这样的必然关系,甚至于和艺术的鉴赏对象、有些的玩家对象——换言之所有人之间都有关系,这关系就是“控制”。
艺术的形式展现被创作者“控制”,而形式确立之后的价值却被普罗大众来评估。游戏中玩家对于规则的把控,对于自身的“控制”皆是如此。请注意这就是一种关系,当我们解释这些的时候往往受到表面词语的迷惑,被一些偏面所蒙蔽。事实上关系是纯粹的,因为它抽象,反而在付诸于形式的时候才会千差万别,我们的争议就来自于差异。这当中当然有很多问题,但笔者没有能力给出答案,仅仅只能将自己所见尝试展示出来,期待会有有识之士给出“价值”。
那既然说到了控制,那就来说说控制论和博弈论吧,它们也同样是人工智能的研究主题,甚至于它们是游戏研究的深度主题,非常有意思。
控制论(Cybernetics)是探索调节系统的跨学科研究, 它用于研究控制系统的结构,局限和发展。诺伯特·维纳是最早给出控制论定义的人,他在1948年将控制论定义为:“对动物和机器中的控制与通信的科学研究。” 换句话说:这是关于人、动物和机器如何相互控制和通信的科学研究。 而到了21世纪,控制论的定义变得更加宽泛,主要用于指代:“对任何使用科学技术的系统的控制”。由于这一定义已经过于宽泛,许多相关人士不再使用“控制论”一词。
博弈论(Game Theory),又译为对策论或赛局理论,原本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在1944年冯·诺伊曼与奥斯卡·摩根斯特恩合著《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标志着现代系统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因此冯·诺伊曼被称为“博弈论之父”。博弈论被认为是20世纪经济学最伟大的成果之一,之后逐渐拓展到其它学科领域,目前在生物学、经济学、国际关系、计算机科学、政治学、军事战略和其他很多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博弈论主要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游戏或者博弈)间的相互作用,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
控制一词最早来自希腊语κυβερνητική 和κυβερνάω,意思是“治理”和“政府”。也就是说,所有与治理这一概念相关的对象,后者还有“引导、导航或治理”的意思。“控制论”这个词最早是柏拉图在《亚西比德》上下篇中,用来表示对人的治理。1834年,物理学家安德烈·玛丽·安佩雷(1775-1836)也用“控制论”一词来表示人类知识的分类体系中的政府相关科学。
当代控制论始于20世纪40年代,是一门跨学科的研究,它将控制系统、电气网络理论、机械工程、逻辑建模、进化生物学、神经科学、人类学和心理学等领域联系在一起,这门学科的概念定义于梅西会议(Macy Conferences由梅西基金会赞助的会议是一个跨学科会议,集中了工程师,数学家,神经生理学家以及其他许多领域的专家)。在20世纪后半叶,控制论的发展出现了一阶控制论和二阶控制论,最近开始出现关于三阶控制论的讨论(以包含一阶和二阶的方式进行)。 在控制论中,这些概念(其他学科如生物学和工程学中已有的研究对象)是从特定有机体或装置的上下文中抽象出来的。
控制论这个广泛的研究主题的基本目标是理解和定义系统的功能和过程,这些系统有目标,参与循环的因果链,从行动到感知,再到与期望目标的比较,再到行动。控制论研究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化系统、物理系统、生物系统、认知系统、以及社会系统等等。
它的重点是任何系统(数字的、机械的或生物的)如何处理信息,如何对信息作出反应,以及如何改变或可以改变来更好地完成前两个任务。控制论包括对反馈、黑匣子和衍生概念的研究,如生物体、机器和组织(包括自组织)中的通信和控制。这被称作信息回路:当一个系统的运作改变了它所在的环境,而这些改变又反过来反馈于系统上,并导致系统本身的变化。这种循环最初被称为“循环影响”关系。
控制论研究的概念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认知、适应、社会控制、涌现、融合、沟通、效率、效能和连通性。
控制论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方法来检查任何系统的设计和功能,包括社会系统,如企业管理和组织学习,包括为了使它们更有效和更有效率。受控制论影响的研究领域包括博弈论、系统论(与控制论相对应的数学)、知觉控制理论、社会学、心理学(特别是神经心理学、行为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哲学、建筑学和组织理论。
控制论被人们从不同的学科中以各种方式定义。控制论专家斯图亚特·乌普利比(Stuart Umpleby)对多方面的定义进行了一下粗略的汇总:
俄国数学家安德雷·柯尔莫哥洛夫给“控制论”的定义是:“ 研究任意属性的能够接收、储存和处理信息以用于控制的系统的科学。 ”
控制论先驱,英国精神病学家W·R·艾什比在他的《控制论导论》一书中给“控制论”的定义是:“ ‘操舵的艺术’……控制论研究一切形式的动态,只要它们是有规则的,或者说是一定的,或者说是可以再现的……控制论与现实机器——电子管的、机械的、神经的或经济的机器——之间的关系,也正像几何学与现实空间中具体对象的关系一样……它是研究这样一类系统的科学,在这类系统中能量无关紧要,而信息及控制却非常重要,换言之,它研究的系统是‘不透信息’的。 ”
英国剑桥大学人类学专家,心智生态学权威格雷戈里·贝特森认为“控制论”是: 数学的一个分支,处理控制、递归和信息的问题,着重于形式和连接的模式。
法国数学家和控制论先驱路易·皮埃尔·库菲涅尔(Louis Couffignal)讲“控制论”定义为:“ 确保有效运作的艺术。 ”
英国系统管理学和控制论专家斯塔福德·比尔(Stafford Beer)定义“控制论”是:“ 有效组织的艺术。 ”
二阶控制论的先驱之一戈登·帕斯克定义“控制论”是:“ 操纵合理隐喻的艺术和科学。 ”(该定义与他建构主义认识论相关。他后来扩展了这一定义,将信息流包括在所有媒体中,从明星到大脑。)
激进建构主义学者恩斯特·冯·格拉塞斯菲尔德认为“控制论”是:“ 在一个充满约束和可能性的世界中创造平衡的艺术。 ”(受限于篇幅原因,就暂时列举这些了。)
有关控制论的研究早在人们建造出第一个人工系统的时候就开始了,第一个人工自动调节系统是“水钟”。它基于一个水箱,在使用水箱来运行机械装置之前将水倒入水库,它使用一个锥形浮子来监测水库的水位,并相应地调整水流速度,以保持水库中的水位恒定。这是第一个真正自动的人工自我调节装置,它不需要外界干预反馈和控制机制。从这里开始,人们开始进行最早的控制原理研究。
关于目的论机制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8世纪晚期,当时瓦特的蒸汽机配备了调速器(1775-1800),一种控制发动机转速的离心反馈阀。艾尔弗雷德·罗素·华莱士在他1858年著名的论文中指出这是进化的原理(他与达尔文合力构建了进化理论)。1868年,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发表了一篇关于调控器的理论文章,这是最早讨论和完善自我调节装置原理的文章之一。(到这里人们已经开始了早期的,系统化的“控制论”研究,并且开始往生物行为学等方向拓展领域。)
现代控制论始于20世纪40年代,是一门跨学科的研究,它连接了控制系统、电气网络理论、机械工程、逻辑建模、进化生物学和神经科学等领域;这些思想也与路德维希·冯·伯塔兰菲在一般系统论中的生物学工作有关。电子控制系统起源于1927年贝尔电话实验室(Bell Telephone Labs)关于使用负反馈控制放大器的工作。
负反馈在电子电路中的早期应用包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枪架和雷达天线的控制。系统动力学的创始人杰伊·弗雷斯特(Jay Forrester)在二战期间曾在麻省理工学院伺服机制实验室(servomachines Laboratory)攻读研究生,与戈登·布朗(Gordon S.Brown)合作,为美国海军开发电子控制系统。弗雷斯特后来将这些想法应用于社会组织,如公司和城市,并成为麻省理工学院工业管理学院和麻省理工斯隆管理学院的原始组织者。
全面质量管理大师W·爱德华兹·戴明(W·Edwards·Deming)1927年在贝尔电话实验室实习,可能受到网络理论的影响;戴明在《新经济学》(New Economics)一书中将“理解系统”作为他所说的“渊博知识”的四大支柱之一。
随后大量的论文开始出现,把这一领域从多个学科当中进行归并整合,“控制论”研究初具规模。
控制论作为一门学科被正式确立,要归功于诺伯特·维纳(Norbert Wiener,1894年11月26日-1964年3月18日),维纳决定在他的科学理论中引入新词“控制论”,这个新词被创造用来表示对“目的论机制”的研究:通过他的《控制论:动物和机器中的控制和通讯》一书,“控制论”一词被正式确立。
在此之后冯·诺依曼的研究把“控制论”推向了新的高度:冯·诺依曼开发了一系列思维实验,这些思维实验涉及自我复制的概念,并把控制论作为核心概念。实验中他把基因复制的特性同样应用于社会模因、活细胞甚至计算机病毒的概念,进一步证明了控制论研究的普遍性,令人惊叹。
1950年,维纳普及了控制论的社会含义,在他的畅销书《人的使用:控制论与社会》(Houghton Mifflin)中,他将自动系统(如调节蒸汽机)与人类制度进行了类比。
控制论最初在苏联被认为是“帝国主义反动派”的“伪科学”和“意识形态武器”(苏联哲学词典,1954年),后来被批评为控制论的狭隘形式。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维克多·格拉什科夫等人挽回了这一领域的声誉,于是控制论在苏联开始得到发展,苏联的控制论吸收了西方许多后来被称为计算机科学的内容。
20世纪70年代,新的控制论出现在多个领域,尤其是生物学领域。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这种新的控制论的特征是否可以应用于社会组织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争议。在政治学领域,控制论项目在20世纪70年代初试图引入一个控制论为模板的经济体。新控制论关注的是自主的政治行为体和亚群体的相互作用,以及产生和再现政治共同体结构的主体的实践意识和反思意识。一个主要的考虑因素是政治行动的递归性或自我参照性,无论是在政治意识的表达方面还是在制度建立在自身之上的方式方面。
新兴控制论的一个特点是:它认为信息是由个人与环境交互作用而构建的。这为科学提供了认识论基础,这与量子力学中的观察者干涉不谋而合。新控制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它对弥合微观和宏观差距的贡献。也就是说,它将个人与社会联系了起来。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是“从古典控制论到新控制论的转变”:即从经典问题到新问题的转变。除其他外,这些思维转变包括:(a)从强调“被引导的”系统转向“执行转向的”系统,以及指导“指导和决策”的因素;(b)新的重点放在试图相互引导的几个系统之间的信息传递。
最近通过博弈论(群体相互作用的分析)、进化中的反馈系统和超材料(研究材料的性质超出其组成原子的牛顿性质)等相关领域,致力于控制论、控制系统和突发行为的争论焦点,让人们对这个相关领域的兴趣日益增加。
20世纪60年代,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控制论者维克托·格拉什科夫和其他苏联控制论者探索了实时计划经济的自我调节控制系统的设计。到信息技术发展到足以使基于计算机的可行经济计划成为可能时,苏联和东方集团国家开始了脱离计划,但最终崩溃。
另一方面,弗里德里希·哈耶克也提到控制论是一门经济学科,它可以帮助经济学家理解被称为市场的“自组织或自生成系统”。作为一种“复杂现象”,检验市场运行的最好方法是使用控制论理论解释的反馈机制。这样,经济学家就可以做出“模式预测”。因此,哈耶克的市场是一个“沟通系统”,一个“消化分散信息的有效机制”。哈耶克对信息的定义是特殊的,它先于控制论和自然科学中的信息理论。哈耶克还认为亚当·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的观点是对控制论中反馈机制运作的一种预期。
博弈论(Game theory)也叫对策论或赛局理论是研究理性决策者之间战略互动的数学模型,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理论和方法。博弈论既是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在社会科学 、逻辑学、系统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中也有应用。 博弈论最初产生于零和博弈(Zero-sum game),在这种游戏中,赢家的利润来自于输家的亏损,每个参与者的收益或损失由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收益来平衡,各方损益总和永远为“零”。今天,博弈论适用于广泛的行为关系,已成为人类、动物和计算机逻辑决策科学的总称。
早在现代数学博弈论兴起之前,关于二人博弈的讨论就开始了。 已知的对博弈论概念最早的讨论,源于一封1973年被认为是活跃的雅各宾派成员查尔斯•瓦德格拉夫(Charles Waldegrave)写的信。他是英国外交官詹姆斯•瓦德格拉夫(James Waldegrave)的叔叔。鉴于现有的细节和证据有限且对原作者的资料较为模糊,原作者的真实身份难以考证。
在这封信中,詹姆斯•瓦德格拉夫为法国的一种纸牌游戏“le Her”提供了一个极小极大的混合策略解决方案,这个方案现在被称为瓦德格拉夫问题(Waldegrave problem)。1838年,安东尼·奥古斯汀·库尔诺(Antoine Augustin Cournot)在他的《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The principes ques de la theorie des richesses)一书中考虑了双寡头垄断,并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这个解决方案的概念就是后来博弈论中的纳什平衡(Nash equilibrium)。
1913年,恩斯特·泽梅罗(Ernst Zermelo)发表了《集合论在国际象棋博弈理论中的应用》(On a Application of Set Theory to the Theory of the Game of the Chess)一书,证明了最优的国际象棋策略是严格制定的。这为更通用的博弈论定理铺平了道路。
1938年,丹麦数学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祖恩(Frederik Zeuthen)利用布劳威尔不动点定理(Brouwer's fixed point theorem),证明了数学模型具有获胜策略。在法国数学家波莱尔(Emile Borel:想出了无限猴子打字机实验的那位)1938年的著作《哈萨德的应用》(Applications aux Jeux de Hasard)和更早的笔记中,波莱尔 证明了当收益矩阵是对称时, 二人零和矩阵对策的极大极小定理,并提供了一个非平凡无限对策的解即:“上校赛局”(Blotto Game)。波莱尔推测有限二人零和博弈中不存在混合策略均衡,这一猜想后来被冯·诺依曼证实是错误的。
到1928年冯·诺依曼发表了关于战略博弈论的论文,博弈论才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冯·诺依曼的原始证明采用了布劳威尔不动点,该种方法成为研究博弈论和数理经济学的标准方法。随后,他在1944年与奥斯卡•摩根斯坦(Oskar Morgenstern)合著了《博弈论与经济行为》(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一书。这本书的第二版提供了一个不言自明的效用理论,它将丹尼尔·伯努利(Daniel Bernoulli)的旧的效用理论(与金钱相关)转变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冯·诺依曼在博弈论方面的工作集中反映在这本1944年出版的书中。这一基础工作包含了寻找二人零和博弈相互一致解的方法。随后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合作博弈论上,假设个人之间可以遵守关于采用正确策略的协议,去分析个人群体的最优策略。
1950年,关于囚徒困境的第一次数学讨论出现了,兰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为了研究博弈论,著名数学家梅里尔M.弗拉德(Merrill M. Flood)和梅尔文·德雷舍尔(Melvin Dresher)进行了一项实验,兰德进行这些研究是因为它们可能应用于全球核战略。
大约在同一时间,小约翰·福布斯·纳什(John Forbes Nash:美国数学家,前马萨诸塞理工学院摩尔荣誉讲师,主要研究博弈论、微分几何学和偏微分方程。)提出了一种球员策略相互一致性的标准,这个概念就是前文提到的“纳什均衡”。
纳什证明了“纳什均衡”在n人有限博弈中的普遍存在性,由此推出非合作博弈都存在一个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点。纳什的“非合作博弈 ”(Non-cooperative Game)理论比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提出的博弈论框架标准的适应性更广泛。它现在是博弈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被广泛运用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演化生物学、人工智能、会计学、政策和军事理论等方面。
博弈论在20世纪50年代经历了一场大发展,博弈论中的很多核心概念开始在这一时期出现,比如:广义形式博弈、虚拟行为、重复博弈、Shapley值等。20世纪50年代,博弈论首次被应用于哲学和政治学。
1965年,莱因哈特·泽尔腾(Reinhard Selten)引入了子博弈完美均衡(Subgame perfect equilibria)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了纳什平衡。后来,他还介绍了颤抖手完美均衡(Trembling hand perfection)。1994年,约翰·纳什和其他两位博弈论学家约翰·C·海萨尼(John c. harsany)和莱因哈德·泽尔腾由于对经济博弈论的贡献共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中,约翰·纳什关于“纳什均衡”的博士毕业论文为他获得诺贝尔学奖奠定了基础;海萨尼因为他对不完全信息博弈(即所谓的贝叶斯博弈)进行了高度创新的分析而为人们所熟知。他还为博弈论和经济推理在政治和道德哲学(特别是功利主义道德)中的使用以及为均衡选择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泽尔腾因在“非合作博弈理论中开创性的均衡分析”方面的杰出贡献而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20世纪70年代,博弈论在生物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约翰·梅纳德·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在进化稳定策略方面的工作。此外,他还介绍并分析了“相关均衡”(Correlated equilibrium)、“颤抖手完美”(Trembling hand perfection)、和“共同知识”(Common konwledge)的概念。
1979年,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Axelrod)试图给电脑设置玩家身份的程序,结果在他们之间的锦标赛中,他发现获胜者往往是一个简单的“以牙还牙”程序,在第一步中进行合作,然后在接下来的步骤中,按照对手在上一步中的动作进行自己下一步的动作。这一事实被广泛用来解释进化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中的合作现象。
2005年,博弈论学家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和罗伯特·奥曼(Robert Aumann)紧随 纳什、塞尔滕和哈萨尼之后,获得了诺贝尔奖。谢林研究的是动态模型,即演化博弈理论(Evolutionary game theory)的早期例子。奥曼对均衡学派的贡献更大,他引入了均衡粗化和相关均衡,并对共同知识的假设及其结果进行了广义形式上的分析。
2007年,莱昂尼德•赫维奇(Leonid Hurwicz)、埃里克•马斯金(Eric Maskin)和罗杰•迈尔森(Roger Myerson)由于为机制设计理论奠定了基础而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其中,Myerson的贡献包括提出适度均衡的概念以及一篇重要的毕业论文《博弈论,冲突分析》;赫维奇介绍并正式提出了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的概念。
2012年,阿尔文• e •罗斯(Alvin e. Roth)和劳埃德•沙普利(Lloyd s. Shapley)因“稳定配置理论和市场设计实践”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2014年,让·梯若尔(Jean Tirole)因对市场力量和监管的分析而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博弈论中,有多个博弈类型的分类,主要有:合作/非合作博弈、对称/非对称博弈、零和/非零和博弈、同时/序贯博弈(这其中还有多种分类)。
合作/非合作博弈博弈: 如果参与者能够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外部强制承诺(如通过合同法),那么游戏就是合作性的。如果参与者不能结成联合,或者所有协议都需要自我实施(如存在确定的威胁),那么游戏就是非合作的。
合作博弈通常是通过合作博弈理论的框架来分析的。该理论侧重于预测哪些联盟将会形成,群体采取的联合行动以及由此产生的集体收益。它与传统的非合作博弈论不同。(传统的非合作博弈论侧重于预测个体的行为和结果,以及分析纳什平衡)。
合作博弈论提供了一种高层次的方法,因为它只描述联盟的结构、战略和收益,而非合作博弈论还研究议价过程影响联盟内收益分配的因素。由于非合作博弈论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合作博弈可以通过非合作博弈论(逆向则不成立)的方法进行分析,前提是作出充分的假设,以涵盖由于合作外部实施的可能性而可能存在的所有策略。 因此,尽管在一个非合作框架下表达所有博弈是最佳做法,但在许多情况下,会由于没有足够的信息准确地模拟战略谈判的过程,或由此产生的模型过于复杂,而无法运用在现实世界中。 在这种情况下,合作博弈理论提供了一种简化的方法,该方法允许对整个博弈进行分析,而不必对议价能力做出任何假设。
对称/非对称博弈: 对称博弈是指博弈的收益只依赖于选手所选择的策略而不依赖于进行博弈的选手的一种博弈。也就是说,如果玩家的身份可以改变而策略的收益不能改变,那么游戏就是对称的。许多常用的2×2对策是对称的,经典的例子就是“囚徒困境”。
非对称博弈是研究最多的是两个博弈者的策略不相同的博弈。例如,最后通牒游戏(The ultimatum game)和类似的独裁者游戏(The dictator game)对每个玩家都有不同的策略。 然而,对于一个游戏,两个玩家的策略可能是相同的,但是不对称。 一些学者们也会考虑某些非对称博弈的例子。不过,最常见的还是对称博弈。
零和/非零和博弈: 这里要先说一下“常和博弈”的概念,简单来说:常和博弈对应的是盗窃和赌博等活动,而不是从贸易中获得潜在利益的基本经济形势。
零和博弈就是一种特殊的常和博弈,在这种博弈下,博弈者的选择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可用资源。在零和游戏中,对于每一种策略组合,游戏中所有玩家的总收益总是为零(更通俗地说,玩家只会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获得收益)。扑克游戏是零和游戏的典型(忽略了庄家分牌的可能性),因为一个人赢得的金额恰好与对手输掉的金额相等。其他的零和游戏包括匹配硬币(Matching pennies)和大多数包括围棋和国际象棋在内的经典棋盘游戏。
博弈论学者研究的许多博弈(包括著名的囚徒困境)都是非零和博弈,因为最终的净结果要么大于零,要幺小于零。不太正式的说法为:在非零和游戏中,一方的收益不一定对应另一方的损失。如果通过添加一个虚拟玩家来补偿玩家的净赢利,就可以将任何博弈转化为(可能是不对称的)零和博弈。 同时/序贯博弈: 同时博弈或称静态博弈是指两个玩家同时行动的游戏,或者如果他们不同时行动,后面的玩家并不知道前面的玩家的行动(使他们实际上同时行动)。同时游戏用正规形式表示,并用纳什均衡的概念求解。
序贯博弈 又叫动态游戏是后期玩家对早期玩家动作有一定了解的游戏。这不必需要关于早期玩家每一个动作的完全信息;可能只知道一部分。例如,一个玩家可能知道前面的玩家没有执行某个特定的动作,但他/她不知道第一个玩家实际上执行了哪些其他可用的动作。
同时博弈和序贯博弈之间的区别体现在上面讨论的不同表现形式中。通常,标准形式用于表示同时博弈,而扩展形式用于表示序贯博弈。泛化向范式的转换是同一种方式,即多种泛化形式的博弈对应于同一范式。 因此,同时博弈的均衡概念不足以推出序贯博弈。
1:完美信息与非完美信息博弈之别 ——完美信息博弈是序贯博弈中特别重要的一种。 如果所有玩家都知道其他玩家之前所做的动作,那么游戏就是一个完美信息。博弈论中研究的大多数博弈都是不完美信息博弈。 完美信息博弈的例子包括井字棋、跳棋、无限象棋和围棋。
许多纸牌游戏是不完美信息博弈,如扑克和桥牌。 完美信息博弈经常与完全信息博弈相混淆,完全博弈要求每个玩家都知道其他玩家可以使用的策略和收益,但不一定知道所采取的行动;而完美信息博弈指一个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包括自然)的行动选择有准确了解的情况,即每个信息集里只包含一个值。不完美信息博弈可以通过引入"自然波动"(Moves by nature)的概念来进行简化。
2:组合博弈 ——组合博弈是由可移动的多样变化决定难度寻找最优策略的一种博弈。例如国际象棋和围棋。包含不完美信息的游戏也可能有很强的组合特征,例如西洋双陆棋。虽然没有统一的理论来处理游戏中的组合元素。然而,有些数学工具可以解决特定的问题并回答一般性的问题。
完美信息博弈已经在组合博弈论中得到研究,发展出新颖的表示法,例如“超现实数字”(Surreal numbers),以及利用组合和代数(有时是非构造性的)的证明方法来解决特定类型的博弈,包括可能导致无限长移动序列的“环形”博弈。 比起传统意义上的博弈理论,该方法解决的博弈问题具有更高的组合复杂性,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十六进制博弈”。博弈复杂性是借鉴计算复杂性理论来估计计算困难程度,从而寻找最佳策略的一个相关研究领域。
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解决了完美和不完美信息博弈,这些博弈具有非常复杂的组合结构(如国际象棋、围棋或西洋双陆棋) ,但尚未找到(可证明的)最优策略。 实际的解决方案包括计算启发式算法,如剪枝法(超前搜索树)或使用由强化学习训练的人工神经网络,这使得博弈在计算实践中更易于处理。
无限长博弈: 经济学家和现实世界的游戏玩家往往研究有限步数的博弈。而纯数学家就不那么受约束了,其中集合论理论家尤其喜欢研究那些无穷多步数的博弈,直到所有这些步都完成后才能知道赢家或收益(最近的例子就是GEB书中的WJU系统就可以看作是这类游戏)。
在无限长博弈中,人们的注意力通常不是集中在玩这种游戏的最佳方式上,而是集中在一个玩家是否有制胜的策略上。(根据选择公理,我们可以证明,有些游戏,即使信息完美,结局只有“赢”或“输”,但双方都没有获胜的策略。)对于设计巧妙的博弈而言,这种策略在描述集理论中有着重要的影响。
离散和连续博弈: 许多博弈论都与有限且离散的博弈有关,这些博弈具有有限数量的玩家、步数、事件、结果等。但是,可以扩展许多概念。连续游戏(Continuous games)允许玩家从连续策略集中选择策略。例如“古诺竞争”(Cournot competition)通常以玩家的策略为任何非负数量(包括小数)来建模。
差分博弈(Differential games): 适用于在真实世界中经常遇到环境、状态、行为都处于连续空间的情况。这时一般选择用差分方程来表达连续空间。在此类博弈中,终止时间是具有给定概率分布函数的随机变量。因此,参与者最大化了成本函数的数学期望。结果表明,改进的优化问题可以转化为无穷时间区间上的一个折现差分博弈。
连续追逐和逃避等差分博弈是一类状态变量的演化受差分方程控制的连续博弈。差分博弈中最优策略的求解问题与最优控制理论密切相关。特别地,有两种类型的策略:使用“极大值原理”发现开环策略,而使用“动态规划方法 ”发现闭环策略。
演化博弈理论: 与传统博弈理论不同,演化博弈理论并不要求参与者是完全理性的,也不要求具备完全信息的条件。它主要研究根据并不那么有远见的规则,随时间调整政策的有限理性玩家。一般来说,在这种博弈中,策略随时间的演化会被建模为一个状态变量的“马尔科夫链”(Markov chain)。这些规则可能以模仿、优化或适者生存为特征。
在生物学中,这样的模型可以代表生物进化,在这种进化中,后代采用父母的策略,而采用更成功策略的父母(即与更高的回报相对应)有更多的后代。在社会科学中,这样的模型通常代表了玩家在一生中多次玩游戏,并有意或无意地偶尔调整策略的策略调整的情形。
随机博弈(以及与其他领域的关系): 具有随机博弈的个人决策问题有时被认为是“单人博弈”。 有些作者并不认为这些情况是博弈论讨论的范畴。 它们可以在决策理论、运筹学和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学科中使用类似的工具进行建模,尤其是人工智能规划(具有不确定性)和多智能体系统。 虽然这些领域可能有不同的激发因素,但所涉及的数学基本上是相同的,例如使用“马尔可夫决策过程”。
随机博弈也能以添加一个随机行动的玩家进行“随机移动”(“自然移动”)的方式根据博弈理论进行建模。 在双人游戏中,这个玩家通常不被认为是第三人,而只是作为在游戏需要的地方掷骰子的“人”。
对于某些问题,不同的随机博弈建模方法可能导致不同的解决方案。 例如:“马尔可夫决策过程”和“极值解决方案”( The minimax solution)之间的区别在于后者考虑的是一系列对抗性动作的最坏情况,而不是在给定一个固定概率分布的情况下对这些动作作一个预判。 在不确定性的随机模型不可用的情况下,“极值解决方案”可能是有利的,但也可能高估低概率事件(高代价)的可能性,如果假设对手可以强行让这样的事件发生,则会极大地影响了战略。 关于这类模型问题,特别是与预测和限制投资银行业的损失有关的问题。(黑天鹅效应与之有关)
一般模型也研究了随机博弈的所有元素、对手、和局部或噪声可观察性(其他参与者的行动)。但在部分可观测的随机对策表示中很少有现实问题在计算上可行。
元游戏: 元游戏的玩法是目标游戏或主题游戏,它寻求最大化所开发规则集的实用价值。元模型理论是与机构设计理论相联系的。
元名分析这个术语也用来指奈杰尔·霍华德(Nigel Howar)开发的一种实用方法。 将一种情况框定为一种战略游戏,在这种游戏中,利益相关者试图通过他们可作出的选择来实现他们的目标。后来发展出了“对抗分析”(Confrontation analysis)的概念。
池博弈论(Pooling games): 池博弈论一般是指在一条经验路径上有着不断变化的回报表的重复博弈(都是盛行于各种社会形式的博弈),其均衡策略通常采用进化的社会惯例和经济惯例的形式。 池博弈理论的出现真正使人们认识到在一个游戏中的最优选择和即将到来的收益表更新路径之间的相互作用,识别不变性的存在性和鲁棒性(它是在异常和危险情况下系统生存的关键),并预测随着时间的变化。该理论基于收益表随时间变化的拓扑变换分类来预测收益表的方差和不变性,同时也在有序系统中可达最优性计算规律的约束范围内。
平均场博弈论(Mean field game theory): 平均场博弈理论是研究在非常大的群体中的小的相互作用的代理人的战略决策。“平均场”一词的使用灵感来自物理学中的平均场理论,该理论考虑了大量粒子系统的行为,其中单个粒子对系统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在连续时间下,平均场对策通常由描述个体最优控制问题的Hamilton-Jacobi-Bellman方程和描述主体总体分布动态的Fokker-Planck方程组成。在相当一般的假设下,证明了一类平均场对策是多人纳什均衡的极限。与平均场博弈相关的概念是“平均场类型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规划者控制状态的分布并选择控制策略。平均场型博弈理论是单智能体平均场型控制的多智能体推广。
博弈论中研究的博弈是定义良好的数学对象。 为了得到充分的定义,一个游戏必须指定以下元素: 游戏的玩家、每个玩家在每个决定点可以获得的信息和行动以及每个结果的收益。埃里克·拉斯穆森(Eric Rasmusen)用缩写词“ PAPI”来指代这四个“基本要素”。博弈论学者通常使用这些元素,以及他们自己选择的解决方案,为每个参与者推导出一套均衡策略,这样,当这些策略被使用时,没有一个博弈者能够通过单方面偏离策略而获利。 这些均衡策略决定了博弈的均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要么出现一个结果,要么出现一系列已知概率的结果。 合作博弈多以特征函数形式出现,而非合作博弈则以广义形式和标准形式出现。
广义形式 表示的博弈为树状, 标准形式(战略形式) 表示的博弈通常由矩阵表示。另外在具有可移动特点的博弈中,不提供单独的奖励,而是由特征函数决定了每个集合的收益。这就是说,如果该集合为空集,则没有任何报酬。这类博弈通常用 特征函数 的形式来表示(这类表示的一个例子是围棋)。 替代形式 用于来表示博弈的某些子类或调整一些跨学科研究的需求。除了经典游戏表示法以外,一些替代表示法还应用于编码与时间相关的方面。这几个就是博弈论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第五章节的时候讨论过“意义之所在”的问题,这个问题同时涉及了形式的多层次内涵和不同的关系带来的解读不同的问题。上面的控制论和博弈论以及一些延伸出去的其他领域的佐证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关系”是构成万事万物“实质”的一个重要连结(或者是重要组成之一)。物理学当中一直在探寻基本粒子,,这个概念简单可以理解为存在一个万物的“统一”基底,而变化则来自于“关系”,二者结合构成了表面上可以看到的万千种“形式”。
但同时也是在讨论“意义之所在”的那个问题的时候提到了——形式可以有多层次甚至于递归结构——你可以对形式进行几乎“无限”的分层。而这种无穷回溯确实存在,也是让问题复杂化的一个原因之一(而我们知道无穷回溯有时候会在形式上产生类似于“无穷循环”的情况,所以有时候关于形式的矛盾总会让我们有种绕圈子的感觉:不管是争论还是别的什么。)
换一个角度来说,上面的长篇大论也提示了一点: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分别似乎没有那么的明确。所以同样的,反过来说,形式中必然也蕴含着形而上的存在——这就是为什么这里要提到符号和语言了。而且“语言”也一直都是我们试图把握抽象思维的重要工具之一。
符号学广义上是研究符号传意的人文科学,当中涵盖所有涉文字符、讯号符、密码、古文明记号、手语的科学。它是一门分析符号系统如何运作的科学,探索意义如何透过记号,在人类的沟通过程中被生产与传递;符号学者们认为沟通的基础是在传播者间对于这记号符码系统背后的规则与结构有共同的理解。上世纪初瑞士语言学泰斗索绪尔将符号分成意符(Signifier)和意指(Signified)两个互为表里的联结之后,真正确立了符号学的基本理论。符号学中,将指示符(sign),即是单一符号或符号系统根据其传播模式而分类。所传播之意味以使用的编码而确定,并且将符号分成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两部分。广义上,这种能指可以是一个字符、一个手势、一段声音或者是一切所见之物。但是一个能指和所指的对应关系,只有在一个集体共同认可才可以形成,而通常来说,这不仅与语言中的词汇相关,且联系到语法。符号所代表的物事,也可能会因为社会和文化关系而带有隐意。
在《于讯息与意味之中》(In Messages and Meanings: An Introduction to Semiotics, 1994)一书中,马歇尔・达耐西(Marcel Danes)提出符号学家的职责应以研究指示关系为优先,其次才是沟通交流。以文化为研究范围的是现代符号学的特质,当中包括民间故事分析(Folklore Analysis)、人类学(Anthropology)、叙事学(Narratology)、言说分析(Disclosure Analysis)、神话符号学(Semiotics of Myth)、艺术符号学(Semiotics of Art)等领域。
符号学包括三个分支:语用学(pragmatics)、语义学(semantics)、语法学(syntactics)
符号有三个意义化的层次:这三层意义由外在到深层隐晦依序为明示义(denotation)、隐含义(connotation)以及意识形态(ideology)。这里的三层次意义在之前的笔记里就有过长篇讨论,这里就略过不说了。不过这里是一个连接点,连接语言和符号之间的关联。
语言学和符号学之间确实也存在着交集,但各自的倾向也有不同。自19世纪末起,符号学兴起之初是为研究语言的一门学科,但目前普遍讨论语言的符号学已多用语言学指称,现今符号学意义指称的是结构主义符号学(structuralist semiotics) 。所以相对来说符号学研究的对象范围更广。
单一符号可以分成“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两部分。能指是符号的语音形象;所指是符号的意义概念部份。由两部份组成的一个整体,称为符号。能指和所指两者之间的关系存在恣意性(arbitrariness),没有必然关连。例如英文中的“tree”的发声及串字组合,因约定俗成的习惯被指涉为“一种以木质枝杆为主体的叶本植物”的概念。
从这个结构上来看,“符号”本身就起到了一个类似于“连接”的功能,一个抽象的带有指向性的关系。符号在形式上要比语言更简化,所以它的信息运载量会高过语言——限制规则越多则空间越小,这是一个通用规则,无论这个空间是指具体的物理空间,还是抽象的概念空间。
同时由于“简单”的连接关系,使得这类的关系并不稳定,所以符号的意义和解读是可以变化。还记得那一章探讨意义的章节提出过的问题——固定意义究竟保存于哪里?在符号本身的一个层次内?还是蕴含于解读符号的解读作用中?但现在看起来似乎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单一答案可以回答的,更有可能是两者皆有,于是在符号解读的时候形成了一种关联,也是这个关联让“解读”机制本身可以有效运行起来。(我们能达成共识吗?是可以的,虽然共识确实被埋藏在很深的地方。)
语言的结构层次与符号相类似——因为二者可以说系出同源。但语言学由于应用的要求非常具体,所以它的结构规则要比符号更详细和具体,同时也使得语言不得不缩减为有限的信息运载,才能起到表达的作用——(最大的道理是句屁话……开个玩笑)另外还是关于“固定意义位置”的讨论,语言学当中也存在着一些例子——人们在阅读一些明显晦涩甚至于违反普遍语言规律的文章段落的时候,如果注意到了其中的规律或者说自己如果解读出了规律,依然可以将其解读出涵义来——换言之:过度解读的例子让“固定意义”只在一处这个假设变得有点站不住脚了。关于这个问题,GEB书中没有给出明确答案,笔者个人倾向于这是一个共同作用的产物,而不是只在单一一处。
另外,符号学研究已经拓展到了艺术领域(和上面的内容挂上勾了)——符号学在艺术领域的应用是艺术作品研究的一门学科分支,它包括研究符号的定义和该定义的成因源头。很多时候符号学者会研究其他不同的生物作参考估计自然世界中的符号的形成。符号学学者相信以艺术作品中不起眼的个别符号作为参考对象,可以看出作者所希望传递的讯息。符号在艺术上的象征性,是用来解释画面的一种视觉语言。较常见的如电影符号学,探讨导演透过诸如场景摆设和入场音乐所反映的心态。这种研究方法论甚至被拿到了小说创作中做素材:一个比较耳熟能详的例子是丹·布朗的畅销小说《达芬奇密码》中,主角透过符号学分析达文西的画作,揭露了耶稣拥有世俗血脉的议论性讯息。(虽然我们知道这就是个虚构的噱头23333)
关于符号学和语言学更深更专业的内容推荐去读这方面的专著,笔者对这一领域知之甚少,这里大谈特谈已经贻笑大方了,考虑到篇幅限制这里的讨论就先结束吧。
最后一章节的对话其实很多内容都在书里前面的章节中详细讨论过了,笔者的读书笔记只是对原本内容的缩水和一些个人理解,所以有相当多的疏漏。这里稍微再补充一个前面对话中提到的散碎内容,更多的补充可能要留到“读书笔记附录”系列里面去说了。
“ 马文·李·闵斯基(Marvin Lee Minsky,1927年8月9日-2016年1月24日),生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美国科学家,专长于认知科学与人工智能领域,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的创始人之一,著有几部人工智能和哲学方面的作品。1969年,因为在人工智能领域的贡献,获得图灵奖。
生于犹太人家庭中,高中就读菲利普斯学院。高中毕业后,在1944年至1945年间,服役于美国海军,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1950年于哈佛大学获得数学学士学位,1954年于普林斯顿大学获得数学博士学位。自1958年起在麻省理工学院任教,担任东芝媒体艺术与科学教授(Toshiba Professor of Media Arts and Sciences)、麻省理工学院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科学教授,直到他过世为止。
他有数项发明,如1957年发表的共聚焦显微镜,1963年发表的头戴式显示器。他与西摩尔·派普特共同发展了第一个以Logo语言建构的机器人,命名为海龟(Turtle)。1951年,他设计并建构了第一部能自我学习的人工神经网络机器,SNARC。1952年,他发明会自行关闭电源的无用机器(Useless Machine)[9]
1956年,他与约翰·麦卡锡组织了达特茅斯会议,在这场会议中,人工智能的概念被提出,在之后形成了一个新的学门。在麻省理工学院,他与约翰·麦卡锡共同创立了人工智能研究室(MIT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实验室的前身)。
2016年1月24日,闵斯基因脑内出血病逝,享寿88岁。 ”
马文·闵斯基的思路也是当时GEB这本书的思路,侯世达一定参考了很多闵斯基的理论。他于1985年出版的《意识的社会》(The Society of Mind)一书中提出了他对于智能的看法:“ 智能不是任何单独的机制的产物,而是来自于众多各异的有能力的代理之间存在的一种受到管理的互动。 ”GEB书中把这种情况作为了参考,而那些“众多的各异的有能力的代理”应该就是神经原群组——注意,单独神经原的能力只有接收和发射电信号,还不具备做出复杂能力的结构。但是根据侯世达教授的层次理论,神经原组应该就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能力。
所以马文·闵斯基很明显是大脑智能的“机械论”拥护者,不过他本人不是太看得起神经科学方面的研究。闵斯基对于“智能”的理解还是更加偏向于心理学范畴的,因为在他看来神经科学的方法就是纯粹生物学的方法,他们的方式过于单纯——纯粹的实验和现象,连理论都没有。
闵斯基是神经网络发展的重要人物,但是他认为目前的人工智能发展领域所涉及到的诸如逻辑推理系统、遗传计算、神经网络等等太过于简单,完全达不到成熟的心智模型的程度。这一点侯世达在书中的描述也有体现——高级智能程序能算的很快,但它并不能理解数字的意义。而闵斯基之所以会发飙这样的看法是因为当时(20世纪末那会)有人认为人工智能从1980年代就开始走向衰落了——之前很多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都对人工智能保有着极其乐观的的看法,认为人类很有可能在二十世纪末就获得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然而事实却很残酷,随着预言的时间到来,当初的预言纷纷落空,这确实打击了很多人的信心(关于之前人们对于人工智能的预计,在之前介绍人工智能简史的内容中有提到过)。——当然事实是,到现在我们都还没有获得真正的人工智能——甚至连边角都没摸到,但那些伟大的先驱者们都已经先行一步了。
问到对于人工智能的未来期待,马文·闵斯基本人抱持着如同黄金科幻一般乐观的看法。他希望真正的人工智能将能够称为人类进化的下一个目标,并且可以完美的辅佐人类。(当然这个看法放到今天可能要被反对的声音淹没——比如《西部世界》里的描绘,现在大家都更加偏向于负面的解读,这可能来自于对前面一个保持了将近一个世纪的乐观态度的反弹——我们的情绪总是在波动,个人的价值观波动可能按年数算,而群体的价值观波动恐怕要按照十年、百年为单位来算了)
2018年年初听了《西部世界》的节目知道了GEB这本书,3月在国内买下这本书,4月回到德国之后开始了阅读之旅。那段时候也正好是在机核投稿的瓶颈期——当时已经投稿了十篇文章,但都是克苏鲁神话的主题,当时觉得自己的投稿过于单调,于是在思考是不是可以写点别的……可笔者自己不是硬核玩家,游戏方面的知识如同白丁。除了克苏鲁神话之外的别的内容也知之甚少,是在不好意思拿出来分享。于是在阅读了GEB之后,打算投稿GEB的读书笔记,也算是一个新的尝试。
2018年6月7号写下第一篇阅读笔记,6月19号机核通过投稿审核发出了第一篇笔记。之后就勉强坚持一个月更新一篇。不知不觉间两年的时间就过去了。当然就如同前面提到过的,这本书就像是打开了一扇门,让笔者得以窥见其背后浩如烟海的知识,所以虽然读书笔记的“正篇系列”完结了,“附录系列”将会继续下去。因为正篇系列受限于书本主题,很多内容就略过了,也不敢深入太多(笔者自身知识不足也是一方面,太专业的不懂)。而附录系列在主题方面将会比较自由一些,可发挥的空间也稍微大一些。
这是笔者在机核完成的第二个系列投稿——第一个完成的是泰坦尼克号模型制作过程投稿系列(之前以为洛氏文学圈作者介绍系列算完结了,结果笔者发现没完,这是个超级大坑……)。旧的结束就是新的开始,笔者会继续努力。
在此把这个不值一提的“系列”献给我亲爱的机核(别嫌我肉麻啊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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